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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温县司马懿

《世说新语》翻译及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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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县司马懿 于 2014-7-18 11:50 编辑

(35)刘尹在郡,临终绵惙,闻阁下词神鼓舞,正色曰:“莫得淫祀!”外请杀车中牛祭神,真长答曰:“丘之祷久矣,勿复为烦!”

翻译:
刘惔在丹阳郡,临终奄奄一息之时,听见供神佛的阁下正在击鼓、舞蹈,举行祭祀,就神色严肃地说:“不得滥行祭祀!”属员请求杀掉驾车的牛来祭神,刘惔回答说:“我早就祷告过了,不要再麻烦了”

注释:
刘尹:刘惔,字真长,曾任丹阳尹。
绵惙:气息微弱.指奄奄一息。
淫祀:滥行祭祀。不该祭祀而祭祀,即不合礼制的祭祀,叫淫祀。
车中牛:驾车的牛。晋代常坐牛车,杀驾车的牛来祭祀是常事。

杂谈:

《论语·述而》:子疾病,子路请祷。子曰:“有诸?”子路对曰:“有之。诔曰:‘祷尔于上下神祗。’”子曰:“丘之祷久矣。”

孔子得了重病,子路请求允许向神祷告,孔子说:“丘之祷久矣”(我早就祷告过了),委婉拒绝了子路的请求。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36)谢公夫人教儿,问太傅:“那得初不见君教儿?”答曰:“我常自教儿。”

翻译:
谢安的夫人教导儿子,问太傅谢安:“怎么从来没有见您教导过儿子?”谢安回答说:“我经常以自身言行教导儿子。”

注释:

杂谈:

谢安的妻子刘氏,是前面提到的刘惔的妹妹。

谢安有两个儿子,长子谢瑶早逝,没有留下什么事迹。次子谢琰,以忠贞干练见称,但是最后因轻敌被杀。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县司马懿 于 2014-6-5 13:28 编辑

(37)晋简文为抚军时,所坐床上,尘不听拂,见鼠行迹,视以为佳。有参军见鼠白日行,以手板批杀之,抚军意色不说。门下起弹,教曰:“鼠被害,尚不能忘怀;今复以鼠损人,无乃不可乎?”

翻译:
晋简文帝司马昱担任抚军将军的时候,他坐的地方的灰尘不让擦去,见到老鼠在上面走过的脚印,认为很好。有个参军看见老鼠白天走出来,就拿手板把老鼠打死,司马昱为这很不高兴。他的门客站起来劝诫他说:“老鼠给打死了,尚且不能忘怀;现在又为了一只老鼠去损伤人,恐怕不行吧?”

注释:
晋简文:晋简文帝司马昱,即位前封会稽王,任抚军将军,后又进位抚军大将军、丞相
批杀:打死。

杂谈:

因为有损君王兴致就要杀人的,历史上这样的故事不少,而且结果多是君王纳谏改过,洁具皆大欢喜。不过在史书之外,在我们看不到的历史里,不知道有多少人没有幸运等到劝诫的贤人,因此丢了性命。

《晏子春秋》中有这么一则故事: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杀之。晏子曰: “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以轻士 ,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 。公曰 :“勿杀,寡人闻命矣 。”

齐景公喜欢打鸟,派烛邹管养鸟的事,结果鸟却跑了。景公大怒,命令官吏杀掉烛邹。晏子说:“烛邹有三条罪状,请让我一条一条地指出他的罪状,然后再杀掉他。”景公说:“可以。”马上把烛邹叫来在景公面前数他的罪过,说:“烛邹!你替我们君主主管养鸟却让鸟跑了,这是第一条罪状;使我们国君因为鸟的缘故杀人,这是第二条罪状;让诸侯听到了这件事,认为我们国君重视鸟却轻视人才,这是第三条罪状。”晏子数完了烛邹的罪状,请景公杀掉他。景公说:“不要杀了,我已经接受你的教育了。

曹冲曾经有智救库吏的故事
三国志记载:时军国多事,用刑严重。太祖马鞍在库,而为鼠所啮,库吏惧必死,议欲面缚首罪,犹惧不免。冲谓曰:“待三日中,然后自归。”冲于是以刀穿单衣,如鼠啮者,谬为失意,貌有愁色。太祖问之,冲对曰:“世俗以为鼠啮衣者,其主不吉。今单衣见啮,是以忧戚。”太祖曰:“此妄言耳,无所苦也。”俄而库吏以啮鞍闻,太祖笑曰:“儿衣在侧,尚啮,况鞍县柱手?”一无所问。冲仁爱识达,皆此类也。

当时军队国家事务繁多,施用刑罚又严又重。曹操的马鞍在仓库里被老鼠啃啮,管理仓库的吏役害怕一定会死,琢磨想要反绑双手去自首罪过,但仍然惧怕不能免罪。曹冲对他说:“等待三天,然后你自动去自首。”曹冲于是拿刀戳穿自己的单衣,就像老鼠咬啮的一样,假装作不乐意,脸上一副发愁的样子。曹操问他,曹冲回答说:“民间风俗认为老鼠咬了衣服,主人就会不吉利。现在单衣被咬了,所以难过。”曹操说:“那是瞎说,用不着苦恼。”不久库吏把老鼠咬马鞍的事情汇报了,曹操笑着说:“我儿子的衣服就在身边,尚且被咬,何况是挂在柱子上的马鞍呢?”于是没有责备库吏。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县司马懿 于 2014-6-13 13:50 编辑

38)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邪?”答曰:“非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韩后与范同载,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裈邪?”范笑而受之。

翻译:
范宣八岁的时候,在后园挖菜,无意中伤了手指,大哭。别人问他:“很痛吗?”他回答说:“不是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因此才哭。”范宣品行高洁,为人清廉俭省。豫章太守韩伯送给他一百匹绢,他不肯收下;减到五十匹,还是不接受;这样一路减半,减至一匹,他最终还是不肯接受。后来韩伯邀范宣一起坐车,在车上撕了两丈绢给范宣,说:“一个人难道可以让老婆没有裤子穿吗?”范宣才笑着把绢收下了。

注释:

范宣:字宣子,家境贫寒,崇尚儒家经典。居住在豫章郡,后被召为太学博士、散骑郎,推辞不就。
韩伯,字康伯,颍川长社人,东晋官员、玄学家、训诂学家。


杂谈:

《孝经》里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然而一个八岁的孩子,大哭不是因为痛,而是因为这个原因,实在是让人觉得有些别扭。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39)王子敬病笃,道家上章,应首过,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馀事,唯忆与郗家离婚。”

翻译:
王献之病重,请道家主持上表文祷告,本人应该坦白过错,道家问子敬一向有什么异常和过错。子敬说:“想不起有别的事,只记着和郗家离婚的事。”

注释:

王子敬:王献之,字子敬,王羲之的儿子。
有病就请道家做章表,写明病人姓名、服罪之意,向上天祷告除难消灾,这叫上章。病人要但白自己的罪过,这叫首过。

杂谈:

王献之娶郗昙的女儿为妻,后离婚。后来娶了新安公主司马道福。
《淳化阁帖》里有「奉对帖」,据说王献之在离婚后写给郗道茂的信,内容如下:
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类之畅,方欲与姐极当年之足,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姐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

发表于 2014-6-6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学习下!
 楼主| 发表于 2014-6-6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县司马懿 于 2014-7-3 05:12 编辑


(40)殷仲堪既为荆州;值水俭,食常五碗盘,外无馀肴;饭粒脱落盘席间,辄拾以啖之。虽欲率物,亦缘其性真素。每语子弟云:“勿以我受任方州,云我豁平昔时意,今吾处之不易。贫者士之常,焉得登枝而捐其本!尔曹其存之!”


翻译:
殷仲堪担任荆州刺史以后,正遇上水灾歉收,吃饭通常只用五碗盘,除外没有其他荤菜;饭粒掉在盘里或坐席上,马上捡起来吃了。这样做,虽然是想给大家做个好榜样,也是因为他的本性质朴。他常常告诫子侄们说:“不要因为我担任一个州的长官,就认为我把平素的生活习惯抛弃了,现在我的这种习惯并没有变。贫穷是读书人的常态,怎么能做了官就丢掉做人的根本呢!你们要记住我的话!”

注释:

五碗盘:据说是一种成套食器,由一个托盘和放在其中的五只碗组成
率物:率人,为人表率
真素:真诚无饰;质朴。

杂谈:


《晋书·卷八十四·列传第五十四》:先是,仲堪游于江滨,见流棺,接而葬焉。旬日间,门前之沟忽起为岸。其夕,有人通仲堪,自称徐伯玄,云:“感君之惠,无以报也。”仲堪因问:“门前之岸是何祥乎?”对曰:“水中有岸,其名为洲,君将为州。”言终而没。至是,果临荆州。

殷仲堪曾游览于长江之滨,见有棺材漂流水上,便上前截住埋葬土中。十天之间,门前大水沟忽然隆起为高地。这一天夜里,有一人来拜访殷仲堪,自称徐伯玄,说:“感谢足下的恩惠,无以报答。”殷仲堪借机问道:“门前出现高地是何兆头?”答道:“水中有高地,其名称作洲,足下将做一州之长。”说罢便消失了。至此,殷仲堪果然统辖荆州。


 楼主| 发表于 2014-6-6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县司马懿 于 2014-6-13 20:31 编辑

(41)初,桓南郡、杨广共说殷荆州,宜夺殷觊南蛮以自树。觊亦即晓其旨。尝因行散,率尔去下舍,便不复还,内外无预知者。意色萧然,远同斗生之无愠。时论以此多之。

翻译:
当初,南郡公桓玄和杨广一起去劝说荆州刺史殷仲堪,认为他应该夺取殷觊主管的南蛮地区来建立自己的权力。殷觊也马上明白了他们的意图。一次趁着行散,随随便便地离开了家,便不再回来,里里外外没有人事先知道。他神态悠闲,和古时候的楚国令尹子文一样没有怨恨。当时的舆论界就因为这事赞扬他。

注释:

桓南郡:桓玄,字敬道,继承父亲桓温的爵位,封为南郡公。
杨广:殷仲堪为荆州刺史时,任用杨广的弟弟杨佺期为司马。殷仲堪起兵反,把军旅之事全部交给佺期兄弟掌握。
殷觊:字伯通,任南蛮校尉,是掌管南蛮地区的长官。他是殷仲堪的堂兄,殷仲堪想邀他起兵谋反,殷觊不参加;杨广劝仲堪杀了殷觊,仲堪不同意。殷觊也自动让了位。行散:魏晋士大夫喜欢服五石散,吃后要走路,以便散发,这叫行散。
斗生:指春秋时楚国令尹(宰相)子文,就是斗穀於菟。据《论语·公冶长)说,他三次做令尹,没有一点高兴的神色,又三次被罢官,也没有一点怨恨的神色

杂谈:
这篇大概是想赞赏宠辱不惊是美德吧


 楼主| 发表于 2014-6-7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42)王仆射在江州,为殷、桓所逐,奔窜豫章,存亡未测。王绥在都,既忧戚在貌,居处饮食,每事有降。时人谓为试守孝子。

翻译:
仆射王愉任江州刺史时,被殷仲堪、桓玄起兵驱逐,逃亡到了豫章,生死未知。他的儿子王绥在京都,听到消息,便面容优愁,起居饮食,每一事都有所降低。当时的人把他称为试守孝子。

注释:
试守孝子:等于说见习孝子。官吏正式任命前,先主持其事以试其才能,称为试守。王绥在父亲存亡未测之时便做出居丧的样子,所以人们模仿职官称谓,称他为试守孝子。

杂谈:

点评

杂谈都再说吧,等过了这段有时间了解下殷仲堪的事  发表于 2014-6-7 16:45
 楼主| 发表于 2014-6-10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43)桓南郡既破殷荆州,收殷将佐十许人,咨议罗企生亦在焉。桓素待企生厚,将有所戮,先遣人语云:“若谢我,当释罪。”企生答曰:“为殷荆州吏,今荆州奔亡,存亡未判,我何颜谢桓公!”既出市,桓又遣人问欲何言。答曰:“昔晋文王杀嵇康,而嵇绍为晋忠臣;从公乞一弟以养老母。”桓亦如言宥之。桓先曾以一羔裘与企生母胡;胡时在豫章,企生问至,即日焚裘。

翻译:
南郡公桓玄打败荆州刺史殷仲堪以后,逮捕了殷仲堪的将佐十来人,咨议参军罗企生也在里面。桓玄向来待企生很好,当他打算杀掉一些人的时候,先派人去告诉企生说:“如果向我认罪,一定免你一死。”企生回答说:“我是殷荆州的官吏,现在殷荆州逃亡,生死不明,我有什么脸向桓公谢罪!”绑赴刑场以后,桓玄又差人问他还有什么话要说。罗企生答道:“过去晋文王杀了嵇康,可是他儿子嵇绍却做了晋室的忠臣;因此我想请桓公留下我一个弟弟来奉养老母亲。”桓玄也就按他的要求饶恕了他弟弟。桓玄原先曾经送给罗企生母亲胡氏一领羔皮袍子;这时胡氏在豫章,当企生被害的消息传来时,当天就把那领皮袍子烧了。

注释:

罗企生:字宗伯,在殷仲堪幕府任咨议参军,掌管谋划。殷仲堪败走,文武官员没有谁送行,只有罗企生随从。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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