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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温县司马懿

《世说新语》翻译及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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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县司马懿 于 2014-6-5 13:03 编辑

(30)桓常侍闻人道深公者,辄曰:“此公既有宿名,加先达知称,又与先人至交,不宜说之。”

翻译:
散骑常侍桓彝听到有人谈论竺法深,就说:“此公素来有名望,而且受到前辈贤达的赏识、赞扬,又和先父是最好的朋友,不该谈论他。”

注释:

桓常侍:桓彝,字茂伦,曾任散骑常侍
深公:竺法深,是一个德行高洁、善谈玄理的和尚

杂谈:

同前所述,古人认为不随意评论别人是一种德行。

竺法深,晋代僧人。因为佛教传自印度,印度古名天竺。故当时僧人以竺为姓,而不同于现世以释为姓。名潜,或称道潜,字法深。俗姓王,琅邪郡(治所在今山东省临沂市北)人,出自琅琊王氏。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31)庾公乘马有的卢,或语令卖去,庾云:“卖之必有买者,即复害其主,宁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昔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古之美谈。效之,不亦达乎!”

翻译:
庾亮驾车的马中有一匹的卢马,有人告诉他让他把马卖掉。庾亮说:“卖它,必定有买的人,那就还要害那个买主,怎么可以因为对自己不利就转嫁给别人呢!从前孙叔敖打死两头蛇,以保护后面来的人,这件事是古时候人们乐于称道的。我学习他,不也是很旷达的吗!”

注释:

庾公:庚亮,字元规,任征西大将军、荆州刺史。
的卢:马白额人口至齿者名的卢。按迷信说法,这是凶马,它的主人会得祸。孙叔敖:春秋时代楚国的令尹。据贾谊《新书》载,孙叔敖小时候在路上看见一条两头蛇,回家哭着对母亲说:听说看见两头蛇的人一定会死,我今天竟看见了。母亲问他蛇在哪里,孙叔敖说:我怕后面的人再见到它,就把它打死埋掉了。他母亲说:你心肠好,一定会好心得好报,不用担心。

杂谈:

的卢马和刘备的故事,世说新语中后面会提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32)阮光禄在剡,曾有好车,借者无不皆给。有人葬母,意欲借而不敢言。阮后闻之,叹曰:“吾有车而使人不敢借,何以车为!”遂焚之。

翻译:
光禄大夫阮裕在剡县的时候,曾经有过一辆很好的车,不管谁向他借车,没有不借的。有个人要葬母亲,心想借车,可是不敢开口。阮裕后来听说这件事,叹息说:“我有车,却让别人不敢借,还要车子做什么呢!”就把车子烧了。

注释:

阮光禄:阮裕,字思旷,曾被召为金紫光禄大夫,不肯就任。

杂谈:

阮裕是阮籍的族弟,以爽快无私著称。
王羲之曾评价他近不惊宠辱,虽古之沈冥,何以过此”,说他宠辱不惊,即使古时候的隐士,也不会超过他。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33)谢奕作剡令,有一老翁犯法,谢以醇酒罚之,乃至过醉,而犹未已。太傅时年七八岁,著青布裤,在兄膝边坐,谏曰:“阿兄,老翁可念,何可作此!”奕于是改容曰:“阿奴欲放去邪?”遂遣之。

翻译:
谢奕担任剡县县令的时候,有一个老翁犯了法,谢奕用醇酒来罚他,到了老翁醉得过头了,还不停下。谢安那是七八岁,穿着青布裤,在哥哥膝边坐着,劝道:“哥哥,老翁可怜,怎么可以这样做呢”,谢奕于是变了脸色,说“阿奴想要放他走吗?”于是就把他放走了。

注释:

太傅:指谢安。谢安,字安石,谢奕的弟弟,后任中书监、录尚书事,进位太保,死后赠大傅。

杂谈:
谢奕为官,惩罚别人不以法律,宽恕别人又以小孩子的可怜,这个官当得恐怕太随性了些。世说新语里还有关于谢奕的故事,但是都不是什么正面形象。
谢奕的女儿,就是著名的才女谢道韫,世说新语也有她咏絮的故事。

这篇应该是赞赏谢安宽厚。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34)谢太傅绝重褚公,常称“褚季野虽不言,而四时之气亦备。”


翻译:
谢安非常敬重褚裒,常常称赞:“褚季野虽然不言语,但气度弘远(大概说是一切都了然于胸)。”

注释:
褚公:褚裒,字季野,东晋时期名士。

杂谈:

褚裒有一个著名的典故,叫做皮里阳秋
《晋书·褚裒传》:“谯国桓彝见而目之曰:‘季野有皮里春秋。’其言外无臧否,而内有所褒贬也。” 后因晋简文帝母名春,为讳“春”字,而改作“皮里阳秋”。
是说他不评论好坏,但是内心有所褒贬。
前文里说过很多次了,不评论别人是德行,而内心看得透彻,又不开口的,就更是有德之人了。

《春秋》相传为孔子编订的鲁国史记,对历史人物和事件往往寓有褒贬而不直言,这种写法称为“春秋笔法”。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县司马懿 于 2014-7-18 11:50 编辑

(35)刘尹在郡,临终绵惙,闻阁下词神鼓舞,正色曰:“莫得淫祀!”外请杀车中牛祭神,真长答曰:“丘之祷久矣,勿复为烦!”

翻译:
刘惔在丹阳郡,临终奄奄一息之时,听见供神佛的阁下正在击鼓、舞蹈,举行祭祀,就神色严肃地说:“不得滥行祭祀!”属员请求杀掉驾车的牛来祭神,刘惔回答说:“我早就祷告过了,不要再麻烦了”

注释:
刘尹:刘惔,字真长,曾任丹阳尹。
绵惙:气息微弱.指奄奄一息。
淫祀:滥行祭祀。不该祭祀而祭祀,即不合礼制的祭祀,叫淫祀。
车中牛:驾车的牛。晋代常坐牛车,杀驾车的牛来祭祀是常事。

杂谈:

《论语·述而》:子疾病,子路请祷。子曰:“有诸?”子路对曰:“有之。诔曰:‘祷尔于上下神祗。’”子曰:“丘之祷久矣。”

孔子得了重病,子路请求允许向神祷告,孔子说:“丘之祷久矣”(我早就祷告过了),委婉拒绝了子路的请求。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36)谢公夫人教儿,问太傅:“那得初不见君教儿?”答曰:“我常自教儿。”

翻译:
谢安的夫人教导儿子,问太傅谢安:“怎么从来没有见您教导过儿子?”谢安回答说:“我经常以自身言行教导儿子。”

注释:

杂谈:

谢安的妻子刘氏,是前面提到的刘惔的妹妹。

谢安有两个儿子,长子谢瑶早逝,没有留下什么事迹。次子谢琰,以忠贞干练见称,但是最后因轻敌被杀。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县司马懿 于 2014-6-5 13:28 编辑

(37)晋简文为抚军时,所坐床上,尘不听拂,见鼠行迹,视以为佳。有参军见鼠白日行,以手板批杀之,抚军意色不说。门下起弹,教曰:“鼠被害,尚不能忘怀;今复以鼠损人,无乃不可乎?”

翻译:
晋简文帝司马昱担任抚军将军的时候,他坐的地方的灰尘不让擦去,见到老鼠在上面走过的脚印,认为很好。有个参军看见老鼠白天走出来,就拿手板把老鼠打死,司马昱为这很不高兴。他的门客站起来劝诫他说:“老鼠给打死了,尚且不能忘怀;现在又为了一只老鼠去损伤人,恐怕不行吧?”

注释:
晋简文:晋简文帝司马昱,即位前封会稽王,任抚军将军,后又进位抚军大将军、丞相
批杀:打死。

杂谈:

因为有损君王兴致就要杀人的,历史上这样的故事不少,而且结果多是君王纳谏改过,洁具皆大欢喜。不过在史书之外,在我们看不到的历史里,不知道有多少人没有幸运等到劝诫的贤人,因此丢了性命。

《晏子春秋》中有这么一则故事: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杀之。晏子曰: “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以轻士 ,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 。公曰 :“勿杀,寡人闻命矣 。”

齐景公喜欢打鸟,派烛邹管养鸟的事,结果鸟却跑了。景公大怒,命令官吏杀掉烛邹。晏子说:“烛邹有三条罪状,请让我一条一条地指出他的罪状,然后再杀掉他。”景公说:“可以。”马上把烛邹叫来在景公面前数他的罪过,说:“烛邹!你替我们君主主管养鸟却让鸟跑了,这是第一条罪状;使我们国君因为鸟的缘故杀人,这是第二条罪状;让诸侯听到了这件事,认为我们国君重视鸟却轻视人才,这是第三条罪状。”晏子数完了烛邹的罪状,请景公杀掉他。景公说:“不要杀了,我已经接受你的教育了。

曹冲曾经有智救库吏的故事
三国志记载:时军国多事,用刑严重。太祖马鞍在库,而为鼠所啮,库吏惧必死,议欲面缚首罪,犹惧不免。冲谓曰:“待三日中,然后自归。”冲于是以刀穿单衣,如鼠啮者,谬为失意,貌有愁色。太祖问之,冲对曰:“世俗以为鼠啮衣者,其主不吉。今单衣见啮,是以忧戚。”太祖曰:“此妄言耳,无所苦也。”俄而库吏以啮鞍闻,太祖笑曰:“儿衣在侧,尚啮,况鞍县柱手?”一无所问。冲仁爱识达,皆此类也。

当时军队国家事务繁多,施用刑罚又严又重。曹操的马鞍在仓库里被老鼠啃啮,管理仓库的吏役害怕一定会死,琢磨想要反绑双手去自首罪过,但仍然惧怕不能免罪。曹冲对他说:“等待三天,然后你自动去自首。”曹冲于是拿刀戳穿自己的单衣,就像老鼠咬啮的一样,假装作不乐意,脸上一副发愁的样子。曹操问他,曹冲回答说:“民间风俗认为老鼠咬了衣服,主人就会不吉利。现在单衣被咬了,所以难过。”曹操说:“那是瞎说,用不着苦恼。”不久库吏把老鼠咬马鞍的事情汇报了,曹操笑着说:“我儿子的衣服就在身边,尚且被咬,何况是挂在柱子上的马鞍呢?”于是没有责备库吏。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县司马懿 于 2014-6-13 13:50 编辑

38)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邪?”答曰:“非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韩后与范同载,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裈邪?”范笑而受之。

翻译:
范宣八岁的时候,在后园挖菜,无意中伤了手指,大哭。别人问他:“很痛吗?”他回答说:“不是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因此才哭。”范宣品行高洁,为人清廉俭省。豫章太守韩伯送给他一百匹绢,他不肯收下;减到五十匹,还是不接受;这样一路减半,减至一匹,他最终还是不肯接受。后来韩伯邀范宣一起坐车,在车上撕了两丈绢给范宣,说:“一个人难道可以让老婆没有裤子穿吗?”范宣才笑着把绢收下了。

注释:

范宣:字宣子,家境贫寒,崇尚儒家经典。居住在豫章郡,后被召为太学博士、散骑郎,推辞不就。
韩伯,字康伯,颍川长社人,东晋官员、玄学家、训诂学家。


杂谈:

《孝经》里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然而一个八岁的孩子,大哭不是因为痛,而是因为这个原因,实在是让人觉得有些别扭。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39)王子敬病笃,道家上章,应首过,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馀事,唯忆与郗家离婚。”

翻译:
王献之病重,请道家主持上表文祷告,本人应该坦白过错,道家问子敬一向有什么异常和过错。子敬说:“想不起有别的事,只记着和郗家离婚的事。”

注释:

王子敬:王献之,字子敬,王羲之的儿子。
有病就请道家做章表,写明病人姓名、服罪之意,向上天祷告除难消灾,这叫上章。病人要但白自己的罪过,这叫首过。

杂谈:

王献之娶郗昙的女儿为妻,后离婚。后来娶了新安公主司马道福。
《淳化阁帖》里有「奉对帖」,据说王献之在离婚后写给郗道茂的信,内容如下:
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类之畅,方欲与姐极当年之足,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姐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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