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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三国爵名、爵秩及爵等评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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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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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封侯爵等虚实杂沓,历来史评各有千秋。

  汉制郡国并行,一郡统有数县,本为郡下有县;但若遇封侯情事,则该县改称为国,即郡下有国。汉朝列侯因租邑大小,爵秩因有县侯、乡侯及亭侯之别。

  (一)县侯:此侯爵所领范围,虽为县级,但因改县为“国”,不复称县,是以省略“县”字,以汉初双相魏其侯及武安侯来说:魏其侯之领地原为琅玡郡的魏其县,但因封侯的关系,魏其县改为魏其国,窦婴不称魏其县侯;武安侯之领地原为魏郡之武安县,亦以封侯之关系,武安县改为武安国,田蚡不称武安县侯。另外卫青受封长平侯,建国纪元,不再复称长平县,而是长平国,虽名为国,其实县也(长平即白起坑杀赵卒之地),卫青不称长平县侯。

  (二)乡侯:此侯爵所领范围,降至乡级,动辄称之“某某乡侯”,虽然前面某某地名常为县名。

  (三)亭侯:此侯爵所领范围,降至亭级,动辄称之“某某亭侯”,虽然前面某某地名常为县名或都亭之名称。

  以此法分析,便可知道何为县侯、何为乡侯,何为亭侯。

  关羽的汉寿亭侯,按此要领区别:若是读为“汉.寿亭.侯”,则指县侯,享有一个叫寿亭县的地方(可惜当时没这个地名),可领全县;或读为“汉寿.亭侯”,指的是汉寿这个地方的亭侯,可领一亭之地,汉寿可以为亭名,也可以为县名。

  会让人弄混的是有些县名带有“乡”字,例如南郡就有南乡县,满宠因封南乡侯,在读为“南乡.侯”时,其实就是县侯,除非改读为“南.乡侯”,此则指南乡。曹真被封为东乡侯,恰好南阳郡之新野县下辖东乡,指的就是“东.乡侯”之东乡,除非能找到东乡县的所在,“东乡.侯”始为县侯。

  若能按爵名因地数邑,封地实领全地的状况如此。

二、爵享税邑之虚实

  世事难料,名不符实,虚有其表,常常发生。

  只有在实封的状况下,各列侯才有“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是以“汉法,大县侯位视三公,小县侯位视上卿,乡侯、亭侯视中二千石也。”

  但是前述比较食邑,并非官制高低。就政治权利来说,爵名县侯、乡侯及亭侯都是列侯,以秦汉二十等爵来说,县侯、乡侯及亭侯都是最高级的第二十等爵,其爵等相同,其次第十九等爵为关内侯,再其之第十八等爵为大庶长...依此类推。官与爵之别以简单的比方,职级代表权力及责任,爵位则为身分或收益的保证:一个是大官,一个是地主。高官卑职如三公九卿与士吏干部,彼此会有上下之分,甚至有生杀大权;高爵与低爵如大地主与小地主,谁也管不了谁,比谁多资只是纯排名。曾经有六百石的刺史,却能监督二千石的郡守,重点不在彼此石高收入,而是在互相官职权力,大地主不一定就享有权力,反而是高官常常能左右大地主。

  虚封不享对应租邑,常会出现封国不享本邑,或者得国兼享其它领地,此时爵位仅供参考,端视实际不同而定。例如文聘“进爵长安乡侯”,对应本地为长安,长安从来就不是什么乡下地方,而且“(文)聘在江夏数十年,有维恩,名震敌国,贼不敢侵。”常年驻在边疆为江夏太守,不太可能擅离驻地而远赴长安。又曹操为武平侯,按字面只享邑武平国(一县),但是曹操却共计可食四县(其它三县为柘县、苦县及阳夏县,合计二万户),此为兼享封地以外。

  若比吕不韦封侯就更清楚,按《史记.吕不韦列传》:“庄襄王元年,以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河南雒阳十万户。”文信侯不是只能享邑文信县(事实上也没这个县),而是另得洛阳十万户。因此《三国志》屡屡出现封谁某某侯,然后再叙增减百千户等,此正道出“辖侯不对应享国”。夏侯敦“封高安乡侯...录敦前后功,增封邑千八百户,并前二千五百户。”不是说高安此地原有七百户,后来人口增加一千八百户,所以共有二千五百户,而是专指允许食邑的户数增加,所以必述户数以资说明领地大小,也许高安此地还能再增邑到万户,也许增户皆悉由他地,不在高安也说不定。
  因此比较所封何地并没有意义,除非为实领,否则虚领一来未必悉有领地,二来可能兼占其它封领,比较收入大小只是排序富庶之别而已。乡侯及亭侯常为虚领,没有名符其实的封地实领,更无法因之比较其收入。许褚封牟乡侯,不过七百户,曹仁之安平亭侯却有一千五百户,不能因此误解乡侯(七百侯)小于亭侯(一千五百户),其实牟县(县级,泰山郡牟县)与安平县(县级,博陵郡安平县)皆为县名。两爵纵使同为县侯,也不比牟县与安平县,西汉侯爵虽可领全县,两地纵使地方同大还不一定户数相同;何况东汉以降,侯爵已渐虚封,而且还细分乡亭之别,户数不盈全县,更不易相比。

  拿虚封比实领,有点牛头不对马嘴。

三、爵序与爵等

  《三国志》没有志专讲列侯高低,但在描述皇帝后妃等级时,却从旁可知列侯概况。

  按《三国志.魏书.后妃传》:“自夫人以下爵凡十二等:贵嫔、夫人,位次皇后,爵无所视;淑妃位视相国,爵比诸侯王;淑媛位视御史大夫,爵比县公;昭仪比县侯;昭华比乡侯;修容比亭侯;修仪比关内侯;婕妤视中二千石;容华视真二千石;美人视比二千石;良人视千石。”可知对应列侯之细分。再详《三国志》,三国的封爵各不相同,蜀汉出现封爵或可实领其地,与曹魏动辄封爵另明文食邑若干户、东吴封爵不带食邑若干户,迵然不同。这是因为蜀承汉制、魏改汉制,又吴自立新制的结果。单就魏制而言,诸侯高位,其次县公、县侯、乡侯、亭侯及关内侯,因此曹魏爵位大小依次为:诸侯>县公>县侯>乡侯>亭侯>关内侯,这与秦汉时的诸侯>列侯>关内侯>其它等爵,截然不同。

  再说三国不同汉制,即封爵必享邑,其实有待商确。简单的说,前面提到的汉寿亭侯仅为名号,不代表拥有汉寿一地的奉邑;至于错认为“汉寿亭”的列侯,又太抬举关羽,因为曹操当时尚未称公,地位不过列侯,没有资格策封别人为诸侯,关羽不过刺杀颜良,所建的是军功,因此因功受爵性质倾向为武功之侯。

  亭乡各都侯(如“都亭侯”及“都乡侯”)更容易理解,绝非某地叫“都亭”或“都乡”而沿袭称谓,所以误以为一堆侯爵都共享同一都亭。盖都者,城也。引《后汉书》的“洛阳都亭”、“以(何)进为大将军,率左右羽林五营士屯都亭”、“本初元年,封定兄弟九人皆为亭侯。”此处《东观记》注为:“定兄据卞亭侯,弟光昭阳亭侯,固公梁亭侯,兴蒲亭侯,延昌城亭侯,祀梁父亭侯,坚西安亭侯,代林亭侯也。”

  因为不会有人把洛阳及长安看成亭级单位或乡级单位,但是洛阳及长安却可以大封无数的“亭侯”及“乡侯”,否则岂不是把洛阳及长安分封奉邑,皇帝住所变成属下的领地。正因都亭侯及都乡侯的皆无奉邑,所以才要另行交代封户,如“封邑八百户”、“或增邑一千户”等。以洛阳二十四都亭来说,万岁亭侯(荀彧)、千秋亭侯(董昭)、东阳亭侯(徐绪,徐晃之子)等,以上皆为都亭侯,对应本地都是洛阳。

  爵名虽有县侯、乡侯及亭侯,爵序排列亦以县侯>乡候>亭侯,但诸位列侯在这里的大小,只有食邑收入大小的区别,爵等实则同级。

四、复设地名以应爵名

  《后汉书.宦者列传》:“桓帝得立,腾与长乐太仆州辅等七人,以定策功,皆封亭侯,腾为费亭侯,迁大长秋,加位特进。”即然是亭侯,但却有:“地道记县西有费亭城,魏武帝初所封。”也就是沛国酂县虽有费亭,但在湖陆县西新设费亭此城。从这点知道地名可以改,而且可以使封侯为之名实相符。

  先插一段辩诬:亭侯不应只在曹操时出现,虽然《通典》:“献帝建安初,封曹操为费亭侯。亭侯之制自此始也。”顾炎武却在《日知录》提到:“灵帝以解读亭侯人继。《桓帝纪》:封单超等五人为县侯,尹勋等七人为亭侯。列传中为亭侯者甚多,大抵皆在章和以后。丁綝言能薄功微,得乡亭厚矣。樊宏愿还寿张,食小乡亭。则建武中似已有亭侯矣。”就东汉初期出现亭侯来说,显然东汉末年的曹操并非最先制定亭侯。
  因此历来争议许久的县乡亭侯之分,也可因此试着释疑:

  关羽之汉寿亭侯,在曹操战袁绍所封,对应的本地地名至今失考,但有两县可参考:即荆州武陵郡的汉寿县,还有刘备收川时“改葭萌为汉寿”,此为广汉郡的汉寿县。当曹操未取刘表时,关羽的亭侯极可能为虚领,等到刘备入荆收川后,两地皆有汉寿,也许关羽可因此而食县,从亭侯摇身变成县侯,这也是有一派的人认为关羽的爵位应句读为“汉寿亭.侯”,即把关羽当县侯。若再把张飞的宜城亭侯列入,关羽及张飞只封亭侯,这不代表两人被刘备轻视不用,盖此时刘备草创,地狭区少,领土有限,故不多封。

  后来张飞被封爵西乡侯,孔明受爵武乡侯,按历来考订,琅玡郡有武乡县(《汉书.地理志》:“琅玡郡...武乡,侯国。”),汉中郡有西乡县(《晋书.地理志》及《华阳国志.汉中志》皆以汉中郡辖有西乡县,又《旧唐书.地理志》:“本汉成固县地,蜀立西乡县。”)后者张飞之西乡立县,有如关羽之汉寿立县,都是因人设地。回头看孔明,若孔明不能食县琅琅郡武乡县,此侯必为遥领;此与刘备取汉中前,张飞未达汉中郡西乡县,亦为遥领——两者相同。

  这样就很清楚,遥领本为虚封,不管是县侯、乡侯还是亭侯,皆难食本地之税邑。但是在当局主动更改地名,无巧不成书,刚好就是昔日爵位对应之本地,其中奥妙耐人寻味。也许虚封无地,但是若能有地可以对应,不就形同实领——张飞之西乡侯及孔明之武乡侯,遥领本为虚封,但是一但“上面指示”置县西乡县及新设武乡县,其动机最有可能就是为“爵位实领”作准备。

  《晋书.地理志》提到上党郡下设武乡县,在石勒时“别置武乡郡。”傅畅得封武乡亭侯,或许来自于县名武乡。再早一点,曹操战袁绍后,严干因捕高干得封武乡侯,高干为袁绍之甥,领有并州(除并州外,袁绍自领冀州、袁谭领青州、袁熙领幽州,共有四州),建安年间出现武乡侯,被认为是武乡县复置的证明。

  再退一万步,蜀相自从南征凯旋后,北伐前出师陈表,率领大军进驻汉中,从此不复返回成都。以后孔明长期留置汉中,若能于汉中郡设置武乡县,加以实领的话,恰好武乡侯就国,实领武乡县。

  在东吴各侯皆为虚封(封爵不食领地,增户与爵位无关),曹魏封侯则并叙户(封爵连带增若干户),没有理由要求蜀汉按汉制实封(就食领地)。况且蜀汉与魏吴最大的不同,在于没有户数增减,无论有无封爵。比较各国封爵受邑概况:

  三国封爵租邑

  曹魏:增户所增户数

  东吴:不增户另有指定

  蜀汉:不增户待疑

  举例:曹魏张辽“封晋阳侯,增邑千户。”在封侯时同时增户,此户数可在领地之内,也可不在领地,此事甚多,不多列举。东吴徐盛“封都亭侯”而另“赐临城县为奉邑。”食县却为亭侯;周瑜及程普悉未封侯,但皆食四县,比汉初双相(魏其侯及武安侯)仅各食一县,有过之而不及。

  蜀汉封爵没有增减户数,所食领地不取决于他地,要就如东吴封爵虚领,要就如汉制封爵实领。刘备收川建国初年,确有封爵为虚封情事,但在政策下改名置地后,却增易虚封为实领之可能。

五、实领与虚封之别

  在虚封的前提下,县侯、乡侯及亭侯同为列侯,因不直接悉食全邑,彼此都是平起平坐。

  反观实领的要求,因地得户,而且是全领,县侯就领全县、乡则领全乡、亭侯可领一亭。以西乡侯与武乡侯来来说:

  以县侯而论,则为“武乡”县;以乡侯而论,则为“武”乡。因此不是找出“武乡县”就是找出“武乡”。就像张飞的西乡侯,不是在“西乡”县的县侯,就是在“西”乡的乡侯,恰好孔明的故乡琅玡郡有武乡县、张飞的故乡涿郡亦有西乡县。若要咬定张飞及孔明为实领乡侯,那就找出对应乡名,始称实领,否则遥领、虚领的可能很大,只是挂名而不享邑。

  尤其是遥领敌占区,除非能收复该地,否则不可能在敌国收租取税。事实上很多人官爵并驾其驱,按《华阳国志》:“张翼、廖化并为大将军,时人语曰:‘前有王、句,后有张、廖。’”
  (一)就官职而言:王平为安汉将军时,句扶官至左将军,功名爵位亚于王平;张翼为左车骑将军,与廖化为右车骑将军,两人官位齐名。

  (二)就爵位来说,四人并不相同:王平为安阳侯(县侯)、句扶为宕渠侯(县侯)、张翼为都亭侯(亭侯)、廖化为中乡侯(乡侯、县侯不定,但不会是亭侯)。

  官职两两成对,但是爵位却不尽相同,与其说是官近爵异,不如称为官爵皆似,始有齐名并称之说。安汉将军对左将军,左车骑将军对右车骑将军;县侯对乡侯,县侯对亭侯——互相应该齐名而同级。

  至于蜀汉侯爵能不能实领,以魏延来说,镇守汉中而受侯为南郑侯,不排除实领南郑县。就算魏延实领其侯,但是魏延仍非在蜀汉举足轻重,从与杨仪的斗争及在成都朝中无人,皆可得知魏延的地位。因为决定政治地位应以官职论高低,而非从爵禄来评收入大小。

  会造成这种大地主必能地位高的错觉,其实是因为大多数的高官收入极多,所以反而以为亭侯或乡侯就不如县侯,其实以上三侯都是列侯,地位同格,同为有指定地的爵位而已。反观关内侯也享有领地,汉初,甚至也有其它爵等能享领地,如《汉书.高帝纪》:“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七大夫为第七等爵,若以二十等爵计算,至少有十三等(第七等爵至第二十等爵)可享领地。只不过列侯有更大的领地,所以这些封建的余风,令人以为可割据一方,甚至称王称孤。

  最后以数字化举例:

  (一)前提

  假设唐宋县统有十乡(甲乡、乙乡、丙乡、丁乡、戊乡、己乡、庚乡、辛乡、壬乡、癸乡),每乡辖有三至十亭(戊乡内有消防亭、壬乡内有公安亭),共七十八亭,共计万户,乡级平均千户,亭级平均百户。

  (二)实领

  若有人被封为唐宋侯,此为县侯,领万户。

  若有人被封为丙侯,此为乡侯,领千户。

  若有人被封为消防亭侯,此为亭侯,领百户。

  (三)虚封

  若有人被封为甲乡侯,此为乡侯,因不领全乡,或只指二百户(乡级额定千户)。

  若有人被封为公安亭侯,此为亭侯,或可领一千二百户(亭级额定百户)。

  若有二人被封为唐宋乡侯,虽皆为乡侯,一个封千户(乡级),一个封八百户(还是乡级)。

  甚至为出现公安亭侯(一千二百户)数量大于甲乡侯(八百户),此例乡侯不一定比亭侯多户。

  或者有人虽被唐宋侯、乙乡侯及消防亭侯,但皆不给户,三侯皆为虚领,一户也没有。

六、结论

  分土以封爵,核心则少地。

  在联邦制度下,或是无力独抗外敌时,分封部下以屏障中央,的确可分担敌侵的压力。周室大封诸侯,周国就不必独抗东夷、犬戎及楚蛮,而是由晋侯齐侯东向,秦郑诸姬等防戎楚。

  就中央集权而言,分封是种分裂,不论从资源被诸侯瓜分,或因此土地被割据,中央皆难直辖统御诸侯所属封国。是以项羽分封,诸侯叛乱此起彼落;汉初分封,七国之乱枝大压根;晋初分封,八王乱事竟轮流掌政。秦始皇以郡县取代封建时,即作此种考虑,诸侯割据为乱君之源,唐朝节度使自给自足,从安史之乱到河朔三镇,中央无力控制,亦为同类尾大不掉;自宋至明清,不再裂土广封诸侯后,终于确定中央核心。

  封建诸侯本为时代倒车,有害于国家统治,封爵愈大,若割土愈多,中央则剩地愈小,控制愈薄。从周朝强大六军开始,到后来仅剩角隅,七雄之盛,周不亡也难。蜀汉鲜少封爵,旨在强化国家统治;此与江东割地共和,江东以皇权与门阀共存,难怪后来晋军伐吴,各地军队坐视观望,晋军远征军只派二十余万人,江东丞相张悌率众三万济江,以三万对抗二十余万,当然不利,其实战后东吴扣掉战死还有二十三万,这就是分封不易控制的下场。

  东西二汉对臣封侯约有一千七百侯,最多一侯可食六县,其中不乏一侯独为万户侯,或是五人同日封侯等,而且俱为最高级的县侯,汉室一日割五县(仿佛战败五口通商割地赔款),如此人臣剥削,中央朝廷又能剩多少?因此在春秋战国时的诸侯,在西汉会变成县侯或乡侯,在东汉会有亭侯出现,实则时代潮流为有意强化皇权,以删减臣力。

  封爵式微,势所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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