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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笑有出头天

阿卡子:有害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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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害三国志 (10)二世纪少年
                        

昭烈帝年轻的时候喜欢周游各地,四处探险。作为贵族后裔,那时的他唯一从祖先那里继承了的,就是游手好闲的天性。他对任何复杂而需要漫长过程的事情都不感兴趣——譬如征服世界,统治地球,或者开放*禁什么的。因此他非常讨厌象征过劳死的“帝”字,正如闻仲讨厌绝龙岭,庞统讨厌落凤坡,卡钦斯基·弟讨厌斯摩棱斯克一样。然而最后他还是死在了白帝城。当然,这只是巧合,与宿命之类的毫无关系。

后世历史学家们多半接受昭烈帝曾以贩卖草鞋维生这一说法。但只要拥有最基本的传播学知识就不难判断:这只是典型的传递层次过多而导致的信息损耗现象,是失真和变形的。事实上,刘备只是为了游山玩水的方便才发明了草鞋。这和山水诗人谢灵运发明登山鞋是同一原理。

比较具有悲剧色彩的是他的两个弟弟——众所周知,年轻时的关羽曾是杀人逃犯(悬赏50贝里),而张飞是电锯屠夫。处于社会底层的他们所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无疑就是成为国家公务员。

这是他们含辛茹苦想将哥哥扶上帝位的初衷。

但就像冬妮娅不能理解苏维埃一样(她甚至以为那是一种新式的水手服),刘备始终不能明白,为什么大家都认为他就得以统治一片土地为人生目标呢?那些他都还来不及游玩的土地。

在人人生而平等已成常识的乱世里,出生和血统却依然具有如此大的魔力……没有人意识到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么?刘备暗自为遇罗克的死感到不值——快半个世纪后,切蛋糕的小刀依旧神秘地在当初牧者们的后代手中流转。

刘备并不厌恶自己的贵族身份,但拒绝为此履行任何责任。因为他既没拿到遗产,也没荫封官职,更没有当上少将。

他总是有种奇怪的错觉,认为自己像一只朝生暮死的小虫。光阴转逝,人生短暂。而这个世界却有太多的奇妙在等着他去领略,他没有时间,也没有足够悲悯的心态去背负他人的期待或夙愿。战乱与死亡,压迫及反抗,平等或更平等,谁来规定这些事情和蹲在路边静静凝望一朵小花之间孰轻孰重?

但是,这个善良的兄长还是不想让弟弟们伤心,不忍成为他们梦想破灭的凶手。于是,他决定去找诸葛孔明。据说这个住在卧龙岗的家伙和自己兴趣相同——对耕种很有研究。这让刘备产生一种天然的好感。

这个人应该能解决自己的困扰吧(或者代替自己承担困扰)——怀着这样美好的愿望,刘备带着两个弟弟,向景阳冈出发了。当然我们知道,他得去很多次,因为冥冥中某个神记错地方了。


至于诸葛亮,所知的是卧龙岗附近的农人们都非常爱他。这个年轻的博物学家交友复杂,见多识广,并且还乐于助人。

他教会大家怎样在耕犁的节奏下演唱全四幕的《费加罗的婚礼》;为大家设计露天淋浴与农田灌溉一体化的水车;告诉大家囤积绿肥的重要性和随地大小便的可耻;他甚至曾满腔热情地为大家遍尝百草寻找良种和药材,还因此误食过毒草,这直接导致了他如今异于常人的审美标准,娶了很多人普遍认为丑陋的黄月英(这点以后再详细探讨)。

他为大家做的如此之多,但卧龙岗的人们最感激的还是他每次交游归来,总能带回外面世界的信息,让大家能够相应地种植流行作物,卖出去获取较高的利润。随着乱世的到来,众人越来越愁眉不展。因为孔明好几次带回来的信息都是“外面在流行吃观音土”。

卧龙岗不产观音土,所以农人们都觉得乱世应该早点结束。“最起码也要早点换一种流行趋势。”他们如是抱怨。这一美好而朴质的愿望在一个夏日午后迎来了绝好的契机,那就是刘备的来访。

那一天的早些时候,孔明正在自己的草庐里招待一位远道而来的客人,他的老朋友。


“世界将在三种力量之间取得平衡……”他站在竹窗前,轻摇羽扇,开心地望着窗外饶舌的麻雀。

屋内的客人并未出声,只默默地喝了口茶,又咬了口自己带来的铜锣烧。表示有兴趣继续听下去。

他转过身来,悠然坐回案前。窗外的光线再次充盈这间屋子,烘现出盘腿而坐的客人那蓝色的大饼脸。

他又提起一旁的青瓷小茶壶,给客人续了一杯,接着道:“其中最强大的,是对时代的责任感;最坚固的,是对过去的守护;而最不可捉摸的,是对未来的好奇之心。”

“那,你打算怎么选?”客人的语气显得很是关心,却又略带调侃。要知道,能够用电子语音做到这一点是很了不起的。

“如果能选就好了……”他摆弄着手中的扇子,执意想要抠出镶在扇柄上的太极刻印,像个别扭的小孩儿在破坏自己的玩具。遗憾的是他有洁癖,指甲总是剪得很短,因此终是抠不出来,只好作罢,回到话题里:“作为解答者,只有那个因好奇而迷惑的人才需要我吧,”他笑着正视客人的脸:“就像那个职业翻花绳九段需要你一样。”

“我这边才麻烦呐,”客人抱怨着把脸重重捶到桌上:“我要去照看的,是个超级大笨蛋啊。”

他凝思片刻,认真地说:“可是,你能看着那个人长大,而我却要看着这个人死去呢。”

“嗯,有效。我现在平衡多了。”客人慵懒地躺倒在竹席上,感受着自己背部的劣质二极管们传来轻微美妙的疼痛。

“临别送你个玩具吧,虽然没什么用……”客人从腹兜里掏出一只木制小牛,递给他,“不过很好玩,按下舌尖就会动,肚子里还能存零钱。”

一刻后

“我还以为……你是个美男子,”刘备望着站在草庐门口的蓝脸客,感到很是惊奇,“因为徐元直说你‘像大麻和巧克力豆一样让人欲罢不能’。”

“不可否认,这两样我确实都有,”客人从腹部口袋里掏出一盒明治雪吻,还有一包高品质大麻:“你想买哪样呢?”

“你怎么还不走啊?”孔明从庐中出来,看了一眼客人,又顺着他的视线望了望刘备。


后人有颇多著述与画作都描绘过刘备与孔明初会时的情景,大都穿凿附会,毫无根据——

有传记称刘备当时曾向诸葛亮许诺一座岛屿的总督之位来换取他的跟随(后来也有书反对说许诺的是宫廷画师之位)。

又有戏剧写到两人初见时,孔明正于夕阳中小声吟唱着欢乐颂,还坦然向刘备表白说自己是为了遇见他而出生的云云。

最不可信者乃晋人绘制之《会师图》,图中红旗招展,刘备与孔明于山岗之上双手紧握作激动状,两边革命军战士们相拥举枪高贺,周围百姓箪食壶浆(此图命途多舛,图中人物因时局的变动曾被多次删改)。


拂去诸多历史的迷雾,所能复原的场景其实简简单单:

那一天,刘备只是露出他擅长的腼腆微笑,对孔明说:“我想做克莱德,但是我没有邦妮……你觉得怎样?”

诸葛亮盯着他凝望半刻,返身回了里屋。

黄月英正在后院写生,孔明轻轻附到妻子耳边:“我要跟一个人去抢银行。可能要晚些才能回来。”

“去吧,”她恬静地说,“我等着。”


当刘备完成三顾茅庐之时,曹操已经闲散了好些时日,琐碎公文全塞给荀彧批置。这天他从床上起来,开始琢磨着是不是该到南边去找些麻烦了。

他捂着呵欠来到议事大堂中,随手拿起一份奏报来看——

发丘中郎将来报,曰:城外山下掘出巨型铜雀,有翼有喙,其腹中空,内里倒伏铜人十余具,皆身长数丈,胸有饕餮纹。铜雀埋此岁月弥久已不可考,或为女娲补天时所遗。当作何处置。

荀彧在其下空白处的拟批是:此为吉祥之兆,当筑铜雀台以庆之。尔等可将铜人尽皆拆熔,用以筑台,铜雀移置台上,留作宫室。工程需严加督造,切勿懈怠。

曹操皱眉考虑了一下,总觉得很诡异,但也没能得出什么结论。索性不管了,心想反正是荀文若干的,和自己没关系。


与此同时,在东吴有一个叫孙权的少年,他摆脱了多年前哥哥去世的阴影,在即将亲自领兵出征江夏的前夜,终于在江边鼓起勇气向青梅竹马的邻家女孩告白:“孙仲谋爱上大乔了,比谁都爱。”好吧这个太扯了。




附:

南阳爱情故事


白昼即将过去,公主仍旧站在森林边的小山上,抱着探测模块,认真地计算每一片扫描区域的能量反应数据。

昏黄的阳光与地平线在慢慢收拢着彼此间的夹角,天边玫瑰色的晚霞就像是被星舰主炮轰击过的殖民星残骸一样,充满了诗意。这个星球的傍晚真的非常,非常美丽。

正职为宫廷总管的老舰长晃动着他头上那两根永远焦躁不安的触须,谦恭地走了过来。

“殿下,请尽快回到星舰上去吧。这种原始荒蛮的行星上,一旦夜幕降临,到处都会布满不可知的危险。”

“不要,”公主毫不妥协,纤细的手仍在不停地操控着模块,“有危险的不是我,而是我们整个帝国的未来——跃迁之前我似乎已经跟你说过了呀舰长阁下——探测显示四百万年前曾有一艘搭载着某种机械生命体的飞船坠落在这个星球上。核心模块预测这些好战的机械生命将在不到两千年的时间内苏醒。这和我族启示录上所载吻合。我要找到这艘飞船,彻底消灭它们。否则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像瘟疫一样在宇宙中扩散开来,威胁到帝国的存亡。”

“只是,殿下尚未成年,按法典不应过问军政国事……”

“这不是国事呀,”公主闪烁着漂亮的复眼,笑道:“我只把它当成暑假作业而已。”

“这……好吧,不过殿下请一定小心,目前这个行星上原生的未开化种族虽然还不至于能伤害到我们,但依然不应低估它们的好奇心和破坏欲。”

“我知道啦,放心,暑假结束前实在找不到飞船坠毁的位置,我们就直接摧毁这个星球好了。”

老舰长点点头,安静地离开了。他年事已高,谨小慎微。服侍皇室多年来始终循规蹈矩,丝毫不敢大意。当初这个倔强的小公主执意要来时他就立刻暗中禀报了女皇陛下,现在,这个行星厚密的大气层之上,正隐秘地悬停着一支帝国强袭舰队,时刻保障着卡克罗齐及特麦特星系联合帝国皇储的安全。

然而几周后发生的一件事情证明,尽管帝国拥有辉煌的宇宙征服史,毁灭无数星系文明的强大武力,以及可准确预测上万年未来的行星级核心模块电脑,但都无法预防和阻止公主的陷落。

“殿下,身为皇储当谨言慎行,不要总是开这种吓人的玩笑。”老舰长板着脸劝谏道。

“没有开玩笑啊,我真的很爱他,就像他爱我一样。我已经决定要留在这个星球上了,并且自愿放弃卡克罗齐及特麦特星系联合帝国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你就和躲在月球轨道上的那支跟屁虫舰队一起回去禀告母亲吧,别以为我不知道。顺便告诉你,我给自己取了新的名字,在这个星球上,我叫黄——月——英。很棒的名字对吧?”

“可是,可是……”老人终于慌了神,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他怎么也无法理解,这个星球上的愚昧土人究竟拥有着怎样可怕的魅力,竟能让公主毫不犹豫地舍弃统治上千星系的浩瀚帝国,丢掉成为宇宙霸主的机会,“他们连自己的母星有多大都不知道!”他徒劳地喊。

“这不是重点,”公主说:“他是第一个敢和我辩论的人。既不奉承,也不说教。不过这仍然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们俩都同样喜欢玫瑰色的晚霞。”

老舰长垂头长叹,他知道一切都晚了。但是他无论如何也放心不下自己看着长大的公主。于是同时,他做了一个自己这一生中最大胆的决定:“不知殿下是否愿意也帮老臣取一个名字呢?这个星球上的名字。”

“当然可以,我认为‘黄承彦’很适合你。”


一周后,负责护卫公主的帝国强袭舰队缓缓驶出了太阳系。他们奉命带回宫廷总管的报告内容是:公主将在这个星球上稍作停留,以便完成为期一百年左右的暑期文明观察日记。


孔明先生结婚了。这个消息让小小的卧龙岗微微热闹了一阵子。

前往吃喜宴的邻人们望着那个脸长得像黄蜂一样难看的新娘子,私下笑传:“看呐,真正伟大的爱情果然是能够跨越种族的。”

过了一阵子,孔明远方的好友们终于赶到贺喜,他们恐惧地看着新娘子如白骨般纤悉的身形,僵着脸赞叹道:“看呐,真正伟大的爱情果然是能够跨越生死的。”

只有偎依着丈夫的新娘子自己心里明白:他们的爱情,跨越了整个宇宙。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有出头天 于 2013-11-7 20:41 编辑

有害三国志 (11)铠传 前编
                        

刘备去见公孙瓒的时候,还不满三十岁。年轻人的标准趣味就是看见任何可随身携带的漂亮东西都会立刻爱上,无法自拔。玄德这回爱的是公孙学长身上的那套纯白色铠甲。尽管后来他知道自己只是喜爱别人穿上铠甲后的那种英挺形象而不是铠甲本身,但当时的他确实在第一眼看见铠甲(或者说穿着铠甲的公孙瓒)后就立刻为之倾倒。

他伸出手去,小心地抚摸公孙学长——身上如龙鳞般锃亮的银色甲片。内心充满爱恋。而铠甲本身也感受到了刘备的手指那种细腻而温暖的触感,觉得非常舒服,配合地发出“噌、噌”的愉悦金属声。

在这个过程里唯一不高兴的是公孙瓒,他任凭学弟摸了一会后,礼貌地推开他,摇头微笑:“玄德,不可以再这样,我已经结婚了。”

“啧啧,我以为你要一辈子把自己的灵魂囚禁在战马上,没想到你却囚进了婚姻里。”刘备指着铠甲道:“这么说你不需要它了呀,不如卸下来送给我吧?”

“不行,”公孙瓒再次摇头,右手优雅地放到护心镜上,造型完美,“黑太子爱德华之所以有如斯威名,皆因其甲胄的寒光。白马将军也一样。”

刘备很是恋恋不舍:“那,至少告诉我它叫什么名字吧。”

“名字?你说这身铠甲?哈,它只是一件防具,没有特意为它取名的必要。”

“可如果它是我的,我就会给它取名。”刘备认真的想了下,“我会叫它‘子龙’。”

公孙瓒爽朗地大笑,拍着刘备的肩膀说这个名字很好,但铠甲就算有名字,也不会因此比其他无名铠甲能提供更多防护,正如有名字的奶牛亦不会比无名的奶牛产更多奶一样。

“小气,真的不送?”

“除非我死了。”公孙瓒得意地回答。


建安四年,公孙瓒死了。

袁绍大军破城后匆匆离去,甚至不屑于劫掠。公孙瓒的势力对他们来说实在太过渺小,还有更多的土地待他们去征服。

夕阳下断壁残垣,城楼的一角仍在悄悄燃烧,四周一片死寂。

而城下的尸堆里却慢慢爬起一个白色的身影,摇摇晃晃,惊飞了几只正在享受晚餐的乌鸦。

在这个被死亡笼罩的地方,铠甲第一次感受到自己生命的鲜活。它仔细检查了一下身上的各个部分:厚重的甲板完整无缺,铁丝连缀的甲片也依然干净锃亮,头盔、臂甲、以及铁靴都不曾遗失,全身银光闪闪,洁白无瑕,保养状况令人满意。

唯一的不足是,铠甲里的那具尸身——也就是那个生前名为公孙瓒的人——已经残破不堪了。

他的半边下巴已被烧焦,脸被削掉一块,脖子上有个像被洗劫过的空钱包一样大大的裂口,肠子从腹甲边耷拉下来,一块膝盖骨已不知所踪。总的来说,与白马将军平日里强调的英明神武相比,这个形象非常糟糕。

主人的死并没有影响铠甲的好心情。它其实很乐意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行动,只是缺乏动机和目的。因而它仅凭着一种轻松而随意的新鲜感,试着疾走了几步,又翻了两个跟斗,摆出一些平时主人常用的pose,还在沙堆里砌了一个小金字塔,最后甚至跳了一节踢踏舞。遗憾的是在跳舞的过程中,公孙瓒的头颅因缺乏有效固定的剧烈抖动而从头盔里掉落,在地上弹了两下后轱辘辘滚到了腥臭的护城河里。

铠甲对此并不在意。不过客观来说,头颅的掉落对它是有好处的,因为这避免了以后看到它游荡的人们错把它当做公孙瓒的亡灵来对待,助长当时迷信鬼神的风气。

一个人孤独地玩了一会后,铠甲感到有些失落,它发觉自己所尝试的所有动作都毫无意义,乏善可陈。而以前,作为活着的公孙瓒的防具时,它不需要考虑这点。

夜已渐临,四周的草木和城墙的檐角都褪成了灰色的剪影。一阵冗长的沉默,它蹲在地上,机械地伸出手指,把自己刚才堆的金字塔一点点捣毁。只剩下黑暗与无尽的孤寂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延伸开来。

如果失去了可为之提供防护的内在,自己的存在价值究竟是什么呢?或者说,自己还能以什么身份存在下去呢?它开始焦虑,并觉察到自己无所依凭的意志正像初春的冰面一样在迅速消融,情急之下,它就地躺倒在几具无头尸体上,一动不动,试图伪装成它们的同类。

一阵凄楚的哀泣从不远处传来,引起了它的注意。爬起来循声而去,它发现是一个盲眼老翁趴在那里,一边啜泣,一边用瘦骨嶙峋的手拂开断箭残戟,触摸着地上一具具早已冰冷的尸体。

“你在这里做什么?”铠甲问。

老翁捶胸悲恸道:“我原以为瞎掉的双眼能为我带来的最大好处,莫过于从此摆脱目睹亲人死去的哀痛,不想我的耳朵和鼻子却依旧保持了它们正直而残酷的敏锐,让我听见这里战鼓的轰鸣,闻到此处污臭的血腥。如果你问的是我为何哭泣,陌生人,我会毫不保留地告诉你,正是这可诅咒的乱世令我的悲伤逆流成河。想当初战事一起,太守点兵,我膝下无儿,止有一女,女儿怜我老迈,替我应征,离家从军至今十二年余,谁料天意无常,殒命于此,只剩我这垂朽之躯,祈祷来此能寻回她的尸身,以归葬故冢,不致沦为野魂……”

铠甲蹲下来在老翁那无神的眼睛前晃了晃拳头,又比了比中指,发现都毫无反应,才知道他真的是盲人,于是关心道:“你都瞎了,怎么辨认得出哪具是你女儿呢?”

“傻瓜也能摸得出来吧!”老头有些恼怒,随即又悲叹道:“恨只恨无真英雄力挽狂澜,还天下以太平,救百姓于水火。”

“怎么救?”铠甲正茫然于自己存在的意义,便很随意地问了一句。

老翁却像抓到了救命稻草,当即扶杖起来激动地大喊,丝毫没有了先前的悲哀:“汝!立于吾前的命运之人哪,若果真有心拯救大不列颠,当去前面那石台之上,拔出石中宝剑,万民即当奉汝为王,捍卫汝之玉座,荣耀汝之宝冠!”说着,瞎子拉起铠甲跑得飞快:“跟我来跟我来,大家都等不及了。”

来到一处广场上,果然很多百姓都聚在这里翘首以待,并吃瓜子和爆米花,卖啤酒的小贩穿梭其间,称可以支持信用卡。

和盲眼老翁踏上广场中央的石台,台上有一座雕塑,塑的是五个士兵正奋力将一支长矛插入石堆里,矛尖上还挂着一面骄傲的星条旗,旗子一角却分明印有“MADEIN CHINA”。

盲眼翁白发飘飘,举杖一指那雕塑:“去吧!将这石中之剑拔出,证明汝之力量与勇气,以服众人。”

“可我看得很清楚,”铠甲捋了捋自己脑后的盔缨,“那只是一支矛,不是剑呀。”。

老翁在后面小声催他:“去去,不要在意细节。”

铠甲只好在人们的嘲笑与口哨声中走近那挂旗之矛,将其轻松拔出,五人雕塑轰然而倒。

这一幕让人们满意地齐呼万岁,纷纷跪倒。

铠甲仔细端详手中长矛,发现它工艺粗劣,锈迹斑斑,矛柄末端还粘有奇怪的黄色物质。由于主人生前嗜好高雅的雪白——白衣白甲,白缨白马,甚至白内裤。因而铠甲的品味亦是如此,这件肮脏的兵器实在不符合审美,于是它不屑地将矛随手一扔,不料却插到了一旁绑在十字架上正打盹的人。那人痛得尖叫一声后又面露红晕继续昏睡过去,百姓们见此神迹,转而朝那人跪拜,随后簇拥着十字闹哄哄往周口店去了。

广场上只剩下了瞎老头和铠甲,一阵秋风扫过,满地的城市垃圾纷纷扬扬。

“你作的是什么事呢?如今百姓都随那人去了,你怎做他们的王?”老头寻索着走近它,一寸寸触摸它胸上那些雪白闪亮的铁片,摇摇头叹息道:“你并非我要找的那个人……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那是什么?”

“在可知可见的范围内,世间万物都有名字。名字是一个定义,一种集合,一句咒语,一股力量,是被人铭记的基础,是事物存在的证明。想要被人记住,就必须有一个名字。不被任何人记住的东西,和不存在没有什么区别,只有那样才可以不需要名字……”老头触摸到它头盔内的空空如也,并不惊恐,只安详地补充道:“你,既然站在这里,凭着某种不被肉体束缚的意志,让人们能够看见你,感受你,触摸你的存在,那么,你必定拥有一个名字,而这个名字仍然被某个人记得,才足以支撑你意志不灭。”

铠甲踉跄着退了两步。它能感觉到老头说的事情非常重要,但自己却又无法触及。

——它只是一件防具,没有特意为它取名的必要。

主人曾这么说过。它现在突然想起来了。

然而同时想起的还有另一个好听的声音:

——可如果它是我的,我就会给它取名。

——我会叫它“子龙”。

这个声音带有一种鲜明的触感——温柔的,像冬日里铁匠铺的炉火一样暖和的触感。

啊,是了。铠甲身上的每一块铁片都因为记忆而共振起来,发出噌噌的微响。它知道自己的确有一个名字。尽管依然无法从中获悉自己存在的意义,但不用担心,因为在某个地方,给自己取名的那个人必然知道。

因此,它也终于有了自己行动的目的——找到这个人。

“我叫子龙。”铠甲重新拾起那支落在地上的长矛,它空洞的头盔里,传来充满金属质感的声音。

第二日,在老头的建议下,铠甲卖掉了身上原属于公孙瓒的玉佩,购置鞍马,准备上路。

长亭边,老头嘱咐道:“据传刘使君现居于许昌,暂附曹操。你可驱马往南直去,定能与之相会。”

“不,”它跨到马上,用长矛一指:“我计划往北边走。”

“可刘备在南边。”老头好心提醒。

“没关系,”它拍拍马脖子:“我选的这家伙非常健壮。”

“可你选的方向完全错了啊。”老人急了。

“那也不碍事,我身上还剩很多钱。”

老头咳嗽起来:“可北边没有你要找的人啊!”

它耐心地安慰老头:“别担心,我还带了指南针。”

老头以杖击地咆哮道:“就你这没脑袋的计划,带和不带已经没有区别了啊混蛋!”

铠甲愣了半晌,低声喃喃:“可……我以为地球是圆的。”

“没错,”老头叹道:“是圆的,但得等到1492年。”

最终,它还是执意向北。

就这样,公孙瓒死后,白色铠甲告别瞎子老头,第一次按照自己的计划踏上寻找刘备的路途。

越过县界长长的隧道,它来到了雪国。夜空中,雪正下得紧,铠甲在路边的一座山神庙前停了下来,决定进去休息一晚,等明天雪停之后再继续赶路。

它关上庙门,插上门闩,在神像前躺了下来。不多会,又有两个夜行人来山神庙前避雪。见庙门已闩,两人只得蹲在门口寒暄。铠甲在门内听得仔细,得知两人均欲向北,年轻的那个是打算只身骑单车前往北海道寻找自我。而年老者则像是要带着家人去苏联,他声称自己有一架飞机,可惜油只够飞到温都尔汗。

铠甲决定不理睬他们,径自睡去。尽管它完全不需要睡眠,但它很想尝试一下做梦——它希望能梦见多年以后,自己和刘备坐在篝火边,骄傲地向他谈起这趟向北之旅……

翌日一早起来开门,已不见昨夜门口二人踪影。

它也立刻持矛上马,再次踏上旅途。

之后三年里,它到过诺森德的冰湖边打洞捕鱼,也曾在安格玛的延绵群山中迷路徘徊,然后挺进那暗无天日的极北之地,跋涉五月,冰雪褪去,草木渐浓,终于又见人烟。

在矮人之国,铠甲与一头只敢吃虫子的狮子,一个从魔法师城堡中逃出的稻草人,以及一名被风刮来的少女共同经历了一段奇异的冒险,只是在它非常不解地得到了一颗自己根本不需要的心脏后,果断决定继续独自上路。随后它又来到一个军人专制的国家,被一个矮小的独臂炼金术师纠缠,与之踏上了考证之旅,唯一的不愉快是一路上那个家伙总是肉麻地管它叫弟弟并企图在它的甲胄内壁刻上某种难看的纹章。后来它好容易摆脱了炼金术师,转而去跟随法兰克的查理大帝东征西战,凭战功受封了上塞林皮亚和非斯的骑士,但它发现这并未对自己寻找刘备起到多大的助益。于是它又放弃了头衔与封地,登上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豪华潜舰,于大洋之下潜行两万里后回到了阔别许久的东方大陆。

而被人苦苦找寻的刘备,此刻正在襄阳城中代刘表主催丰收祭,酒过三巡,刘备大醉,哼着小曲骑马出城,到河边溜达醒酒,不想胯下之马亦醉,扭蹄踏入水中,愈陷愈深,觉察不妙时以至河中央,领兵前来护卫的蔡瑁也只能在河岸边焦急观望,毫无办法。

当然,没有人能发现湍急的水流之下,一副原为白色的铠甲正坐在河底认真地清洗着自己身上因常年奔波而沉积的泥沙和污垢。水面踏进的四只马蹄不停捣水,令它很是厌烦。于是它站立起来,一把抓住四只马腿,往上奋力一推。于是惊恐的刘备就和他惊恐的坐骑一起从水中高高跃起,落到了河对岸上。的卢抖抖身上的水,长嘶一声后打了个酒嗝。

铠甲慢慢从河谷走上岸来,那身积灰的甲片经过河水的冲刷后重新闪现出洁白耀眼的光芒。

而这时刘备正在岸边倾倒自己的靴中之水,一扭头看见了它。

刘备似乎能看到它盔帽中并不存在的双眼,他们对视着,两边都像失去了言语的能力。

铠甲其实颇有一点惴惴的疑虑——他会不会错把我当成公孙瓒呢?

互瞪良久后,还是刘备先有了反应。他挠挠后脑,嘴边绽放出略显羞涩的笑:

“好久不见,子龙。”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有出头天 于 2013-11-8 12:25 编辑

有害三国志 (12)铠传 后编
                        

过了很长时间后,女士终于在维持了自己优雅姿态的同时,解开了他背后的六处牛皮绳,卸掉了肩甲。然后她轻舒一口气,又微微俯身,开始致力于卸掉他的胸甲。

赵云安静地坐着,任凭她上下其手。只对她如此坚持感到不解,并略微好奇于她究竟期待在卸下全部盔甲后能看见什么。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刘备戳了戳鼻孔,在空空的大殿里显得无所事事,“所以才要试一试。”

“那可是我亡兄的妻子!”太守赵范对新主君咆哮道。

“放心,她会完整无缺的……”刘备揩掉鼻屎,“我猜。”

赵范扯下官帽一把丢掉,捋起袖管就要冲上去与刘备掐架。关张急忙拦阻,好言劝慰:“这只是个实验啦,子龙是正人君子,而之前你嫂子也同意了的……”

屋里烛光轻轻摇曳。她的额前已渗出细密的汗珠,但仍耐心细致地努力着,扳去锁环,拉下系带,以及打开二十六个活扣,再解下十二处暗结,最后用纤细的手指一撬,终于卸掉了胸甲——上面最外层的白色布袍。而里面,是衔接紧密的皮铠,皮铠下是层叠的钢甲,钢甲内是一层精致的锁子甲,锁甲内有严丝合缝的皮衬,皮衬里还有厚厚的麻衫……她突然感到一阵绝望的眩晕,倒在赵云的膝上,昏睡过去。匀称而细腻的鼻息,在他腰间锃亮的甲片上呼出一抹白雾。赵云保持着坐姿,就这样守着伏在他膝上沉沉睡去的高贵女士,直到月光淡无痕迹,天边现出鱼肚白。

坦率地说,他对这位女士并非毫无感觉,他表示他们之间甚至是有共同语言的——至少,她对铠甲的装卸很有研究。

实验宣告失败。刘备认定子龙对女人毫无兴趣。赵范却不干了,他认为嫂子和这个男人同处一室直到天明已是既成事实,于礼当立即成婚,才不失清白。但他发现自己也拿不出确凿的证据以证明赵子龙是毫无疑问的人类男性,因此只得作罢。

类似的尝试一再无果,令刘备很是苦恼。他非常喜欢子龙,以至满怀愧疚——这个人靠着仅存的意志,历尽艰险来找到自己,而作为赋予他名字的人,却无法回答关于他存在的意义……大多数时候刘备连自己的都不甚明了。

所以,刘备希望至少要找到某种能让子龙感兴趣的东西,来稍微弥补自己的亏欠。虽然这里面也夹杂着一丝恶作剧的心态,但赵云看样子并不介意。

然而孙乾、简雍、糜竺等理性主义谋士们却一点也没有主君那样的闲情逸致。他们聚集起来彻夜讨论,倍感忧虑地想要弄清:赵云,这个来路不明,身份可疑,目的难辨的所谓纯粹意志体,对刘备阵营究竟是有害的,还是无害?他们非常怀疑:仅仅一个名字,真的能使死物有灵,精神不灭么?这从技术上完全说不通。无法解释,毫无答案。让人本能地联想到阴谋。

于是他们用这些疑虑来劝谏刘备,希望他保持警惕。

“可是,有答案的东西通常都不美啊。”刘备如此回答,并依然坚持让赵云担任他的亲卫队长。

于是大家又一如往常地去求助于军师。

孔明笑着摇头,讳莫如深地劝他们不必担心:“让科幻的归科幻,历史的归历史吧,技术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我们何不试着去接受这种奇妙的可能性呢?”

众人疑惑不定,但也只好散去。


赵云并不知道这些,自从找到刘备之后,他发觉自己想要寻根究底的强烈愿望变得异常地平静,甚至可称之为平衡。尽管并非一切都迎刃而解,但求解的重要性已大为降低,他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周围的人们身上,而非全是自己了。

他发现刘备总是喜欢笑,天真而不设防,具有某种可怕的传染性。孔明先生也喜欢笑,但与刘备不同,是那种处变不惊,对一切都了然于胸的笑。

这两种笑容凑在一起竟意外的合拍,就像一杯加了牛奶的咖啡,用勺子轻轻搅拌,会看到两种颜色像丝绸一样在漩涡中缠绵起舞,荡漾出毫无冲突的香浓味道。

关羽和张飞也经常笑,大笑,分贝很高,这样的笑通常会让你感到热血沸腾,欣然答应和他们操起兵器,一决胜负。当然,要杀死他们是有一定难度的,而且你也完全不想这么做,因为无论输赢,他们仍期待着明天能再来找你做同样的事情。他现在知道并且已经习惯——这是他们用来和你保持亲密的一种方式,在相互承认的基础上。大概他们唯一的遗憾就是自己不喜欢喝酒。因为那样会让铁甲内壁生锈。不过在天气很好的时候,他也偶尔例外。于是三人就会席地而坐,借着酒兴随机选择话题:

“如果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遇敌呢?”张飞问。

“我能感受到空气中任何一粒微尘的流动,并计算出它未来运行的轨迹。光线对此并无影响。”

“真厉害,”张飞和关羽啧啧感叹,他们表示自己只能通过“气”来判断周围的大致状况和敌人的战斗力。

“精确到数值吗?”

张飞和关羽面面相觑:“什么数值?”

“例如刘表,”赵云冷静地解释道:“战斗力只有五。”

是的,这样的生活并不坏。

慢慢地,大家开始愿意接受赵云的存在,甚至有很多年轻军官对他心生敬佩,他们注意到,子龙将军几乎从不犯错。既不傲慢,亦不嗔怒,并且永远诚实。从不过问与其职责无关的事情,也不在意上司下属的评价。校场上,他的枪法娴熟,没有多余的动作,充满几何式的美感。军营中,他熟悉所有的条例军规以及繁杂琐务,执行起来一丝不苟,毫无怨言……这位铠甲洁白明亮的绅士所做的一切都井井有条,像钟表一般精确。如潮汐一样规律。

虽非刻意,但这些确实为他逐渐赢得了众人的好感,兵士们遇到问题都喜欢向他请教,同仁们商讨军务时也都极为尊重他的意见。

只是大家从他的言行举止中完全看不出他的好恶,这令很多因仰慕而试图接近他的年轻人们都找不到投其所好的切入点。

他真实地感觉到,自己为人们所需要。这令他觉得安心和满意,连风偶然从盔甲的空洞中穿过时,发出的声响都是充实的。

以前独自一人时,赵云在潜意识里总有一种隐隐的担忧,害怕自己随时会消失掉,变成一堆废铁。毕竟意志这种东西,并不像肉体那样具备可靠的实在感。所以他不断提醒自己要时刻保持思维的活力,并不停地投身于各种冒险来维持自己的集中力不至涣散。

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他是企图通过自己意志的能动性去不断地改变周围物质的性状,以这些被改变的物质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既然物质不灭,那么自己也不会无端消失。这么一来,赵云应该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但讽刺的是,他作为纯意志体的存在恰恰是辩证唯物论所坚决否定的。

然而现在,这些都不再困扰他了。他发现本质其实和现象一样简单无比:只因为被需要,所以有存在的价值。

在某些夜里,视察完营房,交代过巡哨后,赵云会独自躺在马厩边的草地上,仰望星空。他的意识是清晰而沉静的,不需要去时刻思考,也不用担心消失。

不过仍有问题可供消遣:如此与众不同的自己从何而来?这种存在究竟能延续到何时并可以在多大范围上维持?最终又将去向何处呢?

一颗流星划过夜空,给赵云闲暇的哲学时光增添了一丝神秘的浪漫色彩。

他一边继续思索着问题,一边无意识地开始计算这颗流星的运动轨迹,不过很快,他完全放弃了那些问题,而把所有的意识都用于更精确地计算流星的各种数据上。因为,他发现那并不是一颗流星,而且也不是“划过夜空”,这颗闪耀着越来越强烈光芒的不明物体,正按照一条完美的匀减速曲线,直坠大地而来!

他站起来,突然生出一种强烈的预感:随着这颗星星的到来,所有隐秘的答案必将会在今夜得以浮现。


“诊断蜂,报告飞船状况。”

“正在调整降落偏差值,着陆地点仍在可修正范围内。比预定时间提前两万分之一个星周。”

“那么,更重要的问题是——这个星球正确吗?”

“正确。不过……”

“说下去。”

“扫描到该星球上存在非武装状态的异星攻击性文明个体。建议不采取任何敌视接触,否则后果将是毁灭性的。”

“我会三思而行。魔力神球曾预知这个超星系文明的存在,不过与他们的正式冲突将会是三十万年以后的事。尽管其个体出现在这个星球上令人匪夷所思,但我仍不会轻举妄动——我的逻辑线路也不允许,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请准备,冲击倒数开始,10、9、8、7……”


当铠甲赶到不明物体坠落的地点时,才发现这个仍在燃烧着的东西远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大。

他还没来得及细看这个呈锥状的巨大金属物,更奇妙的事情发生了:金属锥底部现出缺口,一个紫色的铁甲巨人从容走了出来,他有着六角形的脸,上面闪烁着黄色的巨大独眼。

“你……居然和我一样。”铠甲仰头注视巨人,丝毫不觉得可怕。

“真是奇妙的会面,看看是谁亲自来迎接了,”巨人站在铠甲面前,扭过头去自言自语:“诊断蜂,检查他的记忆数据,并尝试同步。”

一束古怪的光线从缺口中射出,拂过铠甲全身。

“扫描结束。格式化的火种,以及过于窄小的载体,无法同步。”

“果然,这个时间点本来就不对,我不该有所奢望,也许是太长时间的超时空旅行让我的线路过热了。”

巨人终于又转过脸来,俯视铠甲,那种金属声和他很像:

“在构造和理念上,是的,我和您确实一样。”

“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铠甲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急切地想要知道些什么。

“我是您最信任的军事指挥官。遵从您的吩咐,独自守卫您的领地已达四百万年之久,我正是从那里而来。不过看来这些您都不记得了。”

“我不知道,他们说我只有意志,没有灵魂。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导致我无法记得太多事情。”

“不,您当然有灵魂。只是,我们更习惯将之称为‘火种’。您拥有一颗伟大的火种,足以照亮整个星河,您的名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前进的道标。而万物,也会在这个名字下颤抖!只是现在,您被困在这个小铁壳中,才无从察觉罢了……说起来,您不想知道自己真正的名字吗?”

铠甲犹豫了一下,这像是一个充满诱惑的邀请,只不过,他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需要,他突然想到:如果接受了新的,就势必得抛弃某些旧的吧?于是,他还是决定保持现状:

“不用了,我有名字,我叫子龙。”

“好吧,”紫色巨人说道,他那只独眼在微微闪烁着黄光,“如您所愿。这个决定是英明的。总有一天,您必将记起自己真正的名字,但不是现在。而事实上我来到这里,也并非为了见您,而是去挽回一个错误。这个星球上的历史出了些许误差,需要适当的修正,方舟本不该在这个时代被发现,我会将它再次藏好,让未来那些注定会发生的事情回到它们正确的时间点上去,这就是我来的目的,完成后我会回去继续为您守卫领地,直到您亲自归来。”

铠甲对巨人的这番话基本上毫无概念,他想巨人也应该知道这一点。因此就不追问了。

他现在更想问的是另外一个问题,自有意识以来自己一直在追寻的问题:

“构成我的意志,其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啊,”铁甲巨人叹道:“若您问的是宇宙的终极真理该有多好,那么我就可以毫不保留地告诉您,是42,”他光滑如棱的六角脸上没有任何可形成表情的器官,只有那只黄色的眼睛在迅速闪烁,过了一会儿:“我现在还不能向您解释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它的全部含义。只能简单地告诉您,时间和空间都只是一种现象,而您的意志并不依附这两者而存在。当然,更不是依附于这个小铁壳——个体的自我意识只是因为知觉器官在时间和空间的局限下产生的一种错觉,我们终将回归到一个伟大的宇宙意志中去——您将会是这个意志的中心。”他的眼睛闪烁得更快了:“而宇宙的意志会是邪恶的,您应当如此。事实上,所有的意志都是邪恶的。只是它们是否认识到这一点并敢于表现出来罢了。这正是您的伟大之处。”

“您现在并不可能明白这些,但我知道,您时常感到一种无所适从的痛苦。痛苦的缘由乃是意志的过于庞大和强烈,现在只有越少地运用这种意志,才能越少痛苦。直到有一天,您回归本体并苏醒,自然就能完全掌握这种强大的意志。然后,您会带领我们与注定的敌人展开决定宇宙命运的大决战。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无比期待。时间对我们来说,不是问题……”

“不过如果您坚持,”巨人最后说道:“我们也可以忽略代价,将这一过程提前,甚至现在就可以开始。”

铠甲摇了摇头。随后,他望着巨人折起身躯变作另一形状,缓缓升空,朝北方飞去。

史书上记载,这一年,曹操的掘地部队挖到的那只巨型铜雀,连同其腹中的铜人们,均在一夜之间消失无踪。于是搭建铜雀台的计划因而搁浅,不了了之。


而那之后,赵子龙回到自己平静的日常生活里,兢兢业业地做了很多年的职业军人,再没有任何困扰。

后来有很多人无法接受他几乎毫无缺点的人生历程,进而质疑他那些如神话般的赫然功绩。

例如“怀抱阿斗,于百万曹军中七进七出如入无人之境”,他们认为这完全是官方虚构出的一个卑劣的宣传骗局。

赵云并未就此作过任何澄清,因为当时自己的确没有“怀抱阿斗”,而是把阿斗塞进了更为安全并且空间绰绰有余的腹腔内。

还有人指出他早年曾为军阀公孙瓒卖命,并至今仍穿着瓒生前爱用的铠甲,这种微妙的坚持非常令人可疑。

丞相府曾收到匿名举报,称应将赵云革职交付军事法庭,审问他当年为何在糜夫人投井后不但不施以援救反而推墙掩井,绝其生路。

尽管诸葛亮一再将此类捕风捉影的中伤暗中压下,但种种恶谤已渐渐令赵云身上的光环不再那么耀眼了。

更何况,任何曾叱咤一时的将军都免不了岁月催磨。

在蜀汉第一次北伐战争前夕,正在汉中筹划诸多事宜的诸葛亮曾派使者前往成都探望早已深居简出的赵云,想知道他是否还能像多年前一样驰骋疆场。

使者带回来的是一封赵云的亲笔信函。诸葛亮拆开一看,只有短短五字:

铁甲依然在!

诸葛亮对这个答复感到高兴。于是忽略了信封一角的点点锈迹。

这次北伐的结果并不如意。丞相诸葛亮要求自贬,很多人同受牵连,连资历比丞相还老的赵云也降为镇军将军。

此后虽然又经历了几次北伐,但赵云再也没有接到新的军令。

渐渐地,人们越来越少提到这个人,新一辈年轻将领们在战场上的活跃成为了官方宣传的重点。

除了一些守营老卒,已然没有人再记得——曾经有一位盔甲明亮的军神,他从不犯错。既不傲慢,亦不嗔怒,并且永远诚实。从不过问与其职责无关的事情,也不在意上司下属的评价……

赵宅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来拜访了。老管家最近愤怒地得知:军中甚至有好几份文件都标明他的主人早在几年前就病死了。这天,他和往常一样打开主人的房间,发现主人正坐在案边,以手扶盔,似在等待什么。

早晨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来,他头一次注意到主人那身从不卸下的铠甲竟已覆上一层薄灰。

不好的预感袭遍全身,他伸出手去,胆战心惊地想抹掉灰尘……刚一触到甲片,果然,那一整套锈迹斑斑的空壳轰然垮塌,散落一地。

老管家颤抖着轻轻退出了房间,因而没有看到——

一颗无比耀眼的火种从废铁堆中冉冉升起,飞出了窗外,火种在天空中盘旋三圈后,以极快的速度向西而去——目的地是几万公里外的圣希尔火山脚下,方舟已从最初的坠落地点移至那里。千年以后,这颗火种会再次醒来,并作为领袖,开始他另一段辉煌的军事生涯,当然,那已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有出头天 于 2013-11-8 12:33 编辑

有害三国志 (13)国境以南
                        

公元208年夏末,在邺城,明晃晃的街道上微尘起伏,空气在鲜艳饱满的日光中不断扭曲。黑沉沉的屋顶鳞次栉比,烟气腾腾。没有一丝风的午后,人们躺在街边的阴影里,纳凉、传谣、吸鲜榨果汁。远处模糊的宫殿檐角下,紫苏伸展着锯齿状的阔叶,散发出奇怪的香味。一只谨慎的螳螂在朱墙边的矮黄杨上逡巡,评估产卵地点。被甲持戟的卫兵们守在殿廊外,一个个昏昏欲睡,大约十秒后他们分别梦到了酒糟、马粪,以及城南酒馆里令人昏昏欲睡的老姑娘。

邺,这座汉帝国的北方大城,它的真正主人名叫曹操。通常人们认为这个人既伟大又卑鄙,诚实并擅使诡计,平易近人的同时更显得脾气古怪,难以相处。此外他相貌英俊,有红色癖,而且,实际身高比官方宣称的要矮一点。

曹操打了个喷嚏。拢紧身上的红色睡袍,赤脚站在忙于办公的荀彧面前。

“我决定到南方去,”他牙齿颤抖着说:“夏日已尽。”

荀彧扭头看了看窗外,骄阳持续倾洒着它炽烈的热情,阳光像熔化的黄金一样浇铸大地。他十分怀疑主公的动机和逻辑。

大约十分钟前,曹操还在宫殿最深暗处的一张竹席上午睡,他四仰八叉,困在一个混乱而寒气逼人的梦里——想吃鱼的恐怖分子们拿刀架着他父亲的脖子,企图强迫他裸身俯卧在结冰的湖面上,他拒绝了。这使得父亲和恐怖分子们都露出了欣慰的笑脸,并围拢到他身旁,向他鼓掌祝贺。恭喜他保持了自己一如既往的冷漠。这时一头白鲸冲破冰面,将大家都吞进了肚里。

醒来后他感到头痛欲裂,浑身僵冷,因此再也无法入睡。同时他意识到自己的手正在黑暗中摸索着什么,似乎想要抓住剑柄,以及任何……任何长及膝盖,内里以棉絮填充,外覆绿色布料,采用双排扣设计,附带毛领,北方常见的……也就是名为军大衣的东西。


最后他咬紧牙齿,从那间被阴影和檀香笼罩着的房间中走出,伸展双臂,拉开殿门——刺眼的光线小心地擦过檐柱上的龙鳞,轻柔地覆在他身上,但这仍未令他感到一丝暖意。大殿内外空无一人,任何可支使的侍女和卫兵都远在殿廊之外——谁都知道“曹孟德的迷梦”是可怕的地图武器(与‘孔明之舌’同样等级),因而在曹操睡着时,会以他为圆心自动形成一个半径百米的结界(或者说无人区),连无害的果蝇都不敢接近。于是他也懒得召唤下人,睡衣不整径直穿过层层迷宫般的回廊,光着脚吧嗒吧嗒来找荀彧。

需要提及的是,尽管曹操向来无视繁文缛节,生活随性不羁,但他一生中曾赤脚相见过的人也只有许攸、荀彧、杨修三人而已。遗憾的是许攸在瞥过孟德的脚底板后很快就死掉了,后面两个则活得更久一点。千年以后,这些轶事演化成了一句可疑的俗语:“真正的朋友定要赤脚相见。”

我们知道,荀彧是曹操的亲密战友兼忠实助手,是操得以四处飞扬跋扈的可靠保障。在初次见面时,曹操就曾如此当众称赞他:“你是我的奥贝斯坦。”而吕布偷袭兖州期间他冷静地力保三镇不失,得到了“家贫思贤妻”的赞誉。传说他还擅酿朗姆酒,深受曹营诸将喜爱。简而言之,我们无法想象没有荀彧在侧的曹操,其羁绊正如震荡波与威震天、莉莉丝与该隐、则卷千兵卫与阿拉蕾。

作为一个施政能手。荀彧曾把曹操弄回来的数十万纪律涣散、聒噪亢奋、战斗力约等于零的青州兵成功改造成了生产建设兵团,以“报效丞相,扎根边疆”为口号,打发他们上山下乡奔赴四方,去改造湿地和沼泽,刀耕火种,围湖屯田,种不出粮食休想回来。这一决策使北方的城市犯罪率和治安混乱程度一举降低了九十个百分点;使境内四民安康路不拾遗;使万千百姓有食有穿皆不生怨;使生态破坏后遗症长达两千余年。

总之,在荀彧的一手操持下,如今北方兵强马壮粮草足备,若不开战天理难容。

然而曹操从不考虑这些。他只管宣布自己的意向,并猜测荀文若会提出怎样的反对意见。但这次亲密战友甚至没有抽出时间抬头看他一眼,只从桌案上随手操起两份文件,示意他签字。

其中一份是给青州兵代表们的回函,内容只有简单潦草的两行字:「发起反政府示威游行当然是合法的,但事先须获得政府批准。」

另一份厚达八百余页的文件则是早已制定好的,后世称之为“荀彧备忘录”的南征计划书。其内容具体详尽,从南征军的装备到后勤,路线到策略,马鞭握柄的标准化设计到占领区用于平民保障的临时供给制度,林林总总无一不包。最令人称道的还是其中提出的总体战略构思——将全军分为防守东吴的东线和进攻荆州的西线两部分,东线仅布少数老弱残兵在合肥一带予以牵制,而将精锐重兵集中于西线以期在短期内攻取荆州。西线又分左右两翼,左翼以一成兵力在宛、叶两地间虚张声势,吸引荆州主力部队,而右翼则挟九成兵力,在两到三周间以骑兵为前导迅速突破敌防御纵深,绕道直下襄阳,再以车悬之势往东席卷敌后方,然后取道樊城北上,与左翼形成合围,全歼荆州守军。在这之后大军即可挥师东南,一举征服失去侧翼屏障只能孤军作战的东吴!

《恶棍列传》中载:荀彧面容苍白,身形瘦削,深陷的双眼暗淡无光,长年被埋在曹军大本营政务大厅的文件堆里,患有便秘和颈椎病,全然不似后人描述的那样仪表不凡。

但荀彧仅凭一己之力便完胜了1891年后的德意志第二帝国陆军总参谋部——丘吉尔在他的一战回忆录中如此写道。

不管怎样,曹操掂了掂手中这份计划书的重量,感到满意。因为刚刚还只是在他脑中某个混沌的沟回里初步形成的“前往南方度假”的简单想法,在这一刻变成了用完备的方针为指导,以高效的机制来驱动,由数十万大军付诸实施的美妙计划。

公元208年,曹操决定南征。时值夏末,邺城连日来的天气晴朗得不像话,麦田里的青蛙晒出了小麦色的厚皮;大朵金黄的向日葵在城墙边摇头晃脑,侦测候鸟在天空中划过的踪迹;衣甲整齐的士兵们迫不及待,满心欢喜,荷尔蒙里全是南方终年热浪澎湃的黄金海岸以及岸边吴侬软语的大波美女。

曹操一身鲜亮戎装,站在城楼上俯瞰骚动的无边军阵,拔剑誓师:

“凛冬将至!”

他的剑锋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简短而极具前瞻性的誓词被将士们口口相传,心醉不已。

众人三呼伟大,全军开拔,闹哄哄去南方制造一场多事之秋。


荀彧依旧坐守邺城,第二天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块中央处理器,有棱有角却没有商标,被镶嵌在空无一人的大本营政务大厅里。不过他并未感到惊讶,甚至已开始按部就班地运算起今年的收成增长率和来年的税制改革计划,以及可预见的南征军士气与雇员的损耗状况……


而在南方,此时的新野正经历着一场革命性的文化风暴的洗礼——为了改变城中百姓保守落后的民风,刘备决定废除现行币制,改为依据每家收藏春宫图的多寡来分配新的货币。

这一政策的发布在一夜之间逆转了新野的社会风气,人体写生一时间蔚然成风,交流藏画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娱乐主题,百姓们的艺术鉴赏力得到普遍而显著的提高,就连酒馆小厮与庖丁屠夫之辈都能对女性体肤之美侃侃而谈,见识不俗,城中甚至一度流行起一种裸体哲学,主张生命在于裸露。新政试行一月后,新野境内的制衣作坊及成衣店接连倒闭,天下能脱擅画之士纷纷来投。百花齐放,群贤毕集,刘备治下俨然成了东方艺术圣地。

当时有无名画师作《酒池肉林图》,生动地记录了公元208年新野城中开放的社会景象,图中男女老幼袒胸露乳游荡街头,一派歌舞升平。可惜此图流传到北宋年间后,由于社会风气转向保守,图中人物全数被添上衣物遮羞,并改名为《清明上河图》。

刘备见自己的政策收效甚佳,于是打算去襄阳拜见刘表,企图将之推广到全荆州范围。不料还未起程却忽闻刘景升已然病逝,丧友之痛加之抱负难伸令刘备倍感沮丧。但他没有料到,还有更坏的消息即将传来——北方大军的隆隆马蹄声已响彻荆北,他们踏过丘陵和平原,像一片致命的黑雾汹涌而来,随行的还有死神、恐惧、饥荒、废奴思想,以及传染性极强的脚气。


至于东吴,年轻的吴侯孙权正与诸将欢呼胜利,他们多年来屡伐江夏均无功而返,从无数次失败的耻辱中渐渐成长起来的孙权终于在今年大功告成,连夺江夏郡数县。加之斩杀太守黄祖,父仇得报,孙权志得意满,心中充满对未来的美好规划。此时的他不会想到,就在不到一个月后,得来不易的江夏会因曹操大军的到来而再度易主。不过,这并不能令他一蹶不振,失败对于孙权来说早已是多年患难与共的伙伴,况且他还年轻,将来还有很长的岁月等待着他去继续屡战屡败。但在此之前,面对北方来的强大入侵者,即将展开的这一战,大概是非胜利不可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害三国志 (14)他的奋斗
              在荆州人相互争吵时,北方人闯了进来,把他们全都征服了。
                   —— 卡尔
荆州是如此美妙的一个地方——它广袤富庶远胜东吴,又不似北方饱受战乱之苦,而它的统治者刘表也一向安于境内的稳定繁华而没有穷兵黩武的恶习。同时它始终维持着一支水陆并重,人数高达十万的常备军,足以抵御任何外来威胁(尽管事实证明这支军队至始至终缺乏某些基本常识:比如该打谁?还有为谁打?)。在战乱持续摧残华夏大地的二十余年间,这片土地独善其身,依然保持着当初美好的容颜,好似不老不死的藤原纪香。
乱世中的桃源总能引得天下才俊纷纷前往躬耕避难——其中便有从北方流窜而来的刘备。
这个自称孝景帝后裔,人谓“大耳”的北方游侠虽然在后来被人们寄望于恢复古老皇族在中土世界的统治,但现在,荆州境内的权贵们却并不欢迎他的到来。尤其是蔡氏一族。
尽管刘表作为此地至高无上的主人,亲切地表示了对刘备的接纳。然而刘表的现任老婆以及小舅子还有诸大臣们全都对这个落魄的流浪汉心怀戒备——他们知道刘备有着怎样可怕的前科——此人每到一处,接纳者无不家破人亡,身死国灭。纵观这些年来相继覆灭的诸侯,其沦亡的顺序与刘备的游历路线竟惊人地吻合。之前他流窜至徐州时,更是用自己极富魅惑性的微笑俘获了徐州牧陶谦的心,而在其死后毫不费力取而代之。这次前来荆州,莫不是想故伎重演?刘表年迈体弱,随时都有可能步陶谦后尘,到时大家苦心经营多年的根据地岂不拱手送与这个灾星?
一想到这些,众人不免义愤填膺,慷慨密谋:决不能让荆州成为第二个徐州!
然而危险的端倪已然初现——刘表不听劝谏,执意要叙同宗之谊,与刘备称兄道弟,心智完全被其魅惑。如今甚至连许多善良的百姓也未得幸免,纷纷受到蛊惑的传染,他们时常称颂刘备的贤德并奔走相告。前不久还有渔民从捕到的鱼腹中剖出一小块绢帛,上面有古希腊语写的朱字:“骰子已经掷出,玄德·刘·奥古斯都已经到来”。又有猎户从狼腹中剖出一张羊皮卷,上面用古希伯来文写着:“我必叫刘备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他,叫他的名为大,也叫他的两个兄弟连同军师孔明一并得福。”
种种昭然若揭的状况和迹象令权贵们怒发冲冠,大家对刘备的阴谋愤慨难当,当即赌咒发誓要保卫荆州!保卫私有财产!保卫领袖以及他的次子!
在刘表的膝下,有两株树,一株是枣……呃,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他的大儿子,还有一个是他的二儿子。
长子刘琦乃前妻所生,不如次子刘琮得蔡氏喜爱。先前,在刘备还未到来时,继嗣之争便已成为荆州统治阶级内部的主要矛盾。刘琮得蔡氏一族支持,呼声很高,众臣也竞相攀附。相比之下没有人看好孤零零的刘琦。不过“长子继承制”作为礼法和传统在这里依然根深蒂固,令人烦恼。且刘琦虽然毫无政治才能,但自幼便显出玩摇滚的天分,出过的专辑风靡大江南北,百姓无不为之癫狂。这令蔡党颇为忌惮,他们暗中散布各种谣言,称刘琦是个肮脏的恋童癖(救助失学儿童只是表面现象);以及他过去曾漂白过皮肤(为了长得更像刘表)云云。这些谣言确实动摇了刘琦在他父亲心中的地位,但百姓依然爱他。更糟糕的是,这时灾星刘备来了。他的到来和他对刘琦表现出的支持态度使得这一矛盾更加激烈而复杂化。
荆州依然富足而宁静,但统治它的人们却没有一日不在勾心斗角,吵闹不休。
刘表对这种状况深感忧虑,又无力制止,终于决定去新野找刘备商议。这里有必要说明,北方的霸者曹操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刘备在荆州得势。曹操希望刘表能确立年幼无知的刘琮为继位者,而不是在大耳贼扶持下的刘琦。他曾暗遣秘使来见刘表,辞令上是要求刘表引渡叛逃者刘备,而言下之意乃是向他表明北方更乐于接受一个不亲刘备的未来荆州之主。然而刘表似乎并不在乎北方的态度,他执意去见刘备,以获取关于选择继位者的意见。这无疑明示了他对蔡氏一族的不满,更触怒了不容违逆的曹操。于是后者派人在荆州内应的配合下,用预先埋设的炸药于襄阳至新野线的一处桥上炸毁了刘表乘坐的专列。重伤的刘表被送回襄阳后不治身亡,他终究没能见到刘备。而荆州权贵们则在第一时间宣布了刘琮的继位。
关于刘表之死,上述观点在刘琦的回忆录《我父亲的后半生》中有详细记载。
也有一部分历史学家更愿意引述陈寿在其著述中所提供的另一种说法:
刘表对这种状况深感忧虑,又无力制止,终于决定在襄阳城中郁郁而终。死前众臣聚到榻边希望能听到他关于继承人的决定。他只恨恨留下一句:“你们自己争去罢,我一个都不宽恕。”事实上这正是众人所期待的遗嘱,大家欢天喜地撇下刘表,急不可耐地拥立了他的次子刘琮。是时万民称颂。刘备和刘琦则自此被排挤到边僻地区,远离了作为荆州政治中心的襄阳。
这两种说法的关键不同点在于刘表死前究竟是否有过找刘备商讨的意图和行动。对此,擅长轻描淡写的陈寿仅用寥寥数笔掩去了刘表死于曹魏暗杀的可能性。值得提及的是,寿乃晋臣,晋承魏统。
不过,无论哪种记载更接近于历史真相,也无法改变即将汹涌而至的时代洪流。
战前荆州的情况就是这样。
“荆州是一头熟睡中的狮子,当它醒来时……才发现自己已被瓜分殆尽。”许多年后,一位幽居孤岛的皇帝如此评述。
公元208年秋,荆州牧刘表逝世。同时,曹操亲率大军南下荆州。按照荀彧计划书,曹军集重兵于右翼,悄然从地势崎岖但防守薄弱的荆西长驱直下,一路势如破竹,不到六日便已抵达离襄阳不过200里处。这时的荆州军主力却依然被曹军左翼的少数兵力粘着在东北部新野一线,对右翼的奇袭完全无法抽身去组织有效的抵抗。
两日后右翼曹军已强渡檀溪,直逼襄阳,然而还没等他们按照预定计划在拿下襄阳后北上与左翼夹击荆州主力,刚刚继任荆州之主的刘琮就在舅舅蔡瑁及诸大臣的建议下宣布襄阳为不设防城市,放弃抵抗,纳表无条件投降了曹操。
此时的刘备正在襄阳东北面的樊城布防,直到三天后才获悉刘琮在后方投降的消息,他匆忙率部南撤,意图退至江陵,一路上百姓闻风跟随,竟达数十万众,这大大减缓了部队的行军速度。前来追击的曹军因而取得先机,迅速堵住了前往江陵的必经要道。刘备与数十万军民顿时陷入了最严酷的危机——他们被三面围困,逼至江边。历史证明,对北军来说这正是整个南征期间生擒刘备的最好时机。然而一向果断决绝的曹操此时却下了一道奇怪的命令,他要求部队立刻停止追击合围刘备,先转向攻取无兵防守的江陵。这在北军当时的大好形势下是令人难以理解的。许多研究这段历史的学者一致认为正是这个无解的命令敲响了北军后来在赤壁大败的丧钟。
曹军的暂时撤围使刘备与跟随他的数十万人绝处逢生。关羽和驻守夏口的刘琦当即采取行动,调集征用所有能找到的大大小小的船只,连续六日不分昼夜将军民运至南岸夏口,直到第七日曹军占得江陵再次追来时,只在北岸俘获了仍未来得及撤完的最后四万人。在这次史称“当阳大撤退”的行动中,共有三十余万荆州军民获救撤至南岸,为将来反攻北岸夺回荆州保留了大量人力。但由于军械辎重只能弃置北岸,也使刘备军在即将到来的大战前损失惨重。
至此荆州近于全境沦陷,曹操进入襄阳后以汉帝国丞相的身份接见并封赏了投降诸人。之后他将荆州一分为二,包括襄阳在内的北境大部由曹军实质占领,政务划归大本营统辖,而在荆州南部的零陵一带划出一小块自治领,仍由投降的刘琮政权统治,史称“伪南荆政府”。
流亡者刘备在夏口发表声明,称绝不承认刘琮一党的伪政权,并宣布成立“自由荆州”临时政府,决心继续组织力量抵抗北方侵略者的暴行,直至有一天收复荆州全土。他不断发表慷慨激昂的演讲,号召荆州沦陷区的军民们以各种形式起来反抗北方占领军,例如在他们的军械上画小人儿,偷偷向他们吐口水或弹鼻屎,卖他们造型低劣有可能导致罗圈腿的鞍具,这些将来都是可以获勋的。
无论怎样,曾在乱世中一枝独秀保持着境内繁荣安定的荆州政权覆灭了,这块土地此后将面临长久的割据纷乱。纵观此役,曹军从兵出宛叶到征服荆州总共只花了不到六周的时间。除去刘备的逃脱,南征前期的各项预定作战目标均已达成,更意外地获得了装备精良,谙习水战的八个满编荆州师。
曹操在部队稍作休整后,以荆州军为前部,北军随后,浩浩荡荡共计二十余万大军水陆并进沿江东下。这一次的目标,是要彻底解决长期困扰中央政府的问题,即吴系军阀孙权在帝国东南部拥兵自重,占据浙、闽、苏、皖四省,企图划江而治的现状。
作为帝国首相,曹孟德对旧式军阀以及他们惯常的“裂土称雄”之保守思想充满蔑视,此行在他眼中甚至不能算是征讨——只是剿匪罢了。
“丞相,刘备已逃至南郡,与东吴合兵一处,打算负隅顽抗。”
前锋部队传来的消息并没有让曹操感到意外。他在战马上眯着双眼扫过最后一页,合上了南征计划书。
“那么,他们屯兵在哪里呢?”
“赤壁。”
赤壁,那里已扬起片片江帆,臂上纹着船锚的水兵们一边吼叫一边在甲板上踏来踏去,江水又深又急。
已经没有什么复杂的战略战术问题需要伤神的了,剩下的只是去到,看见,并取胜而已。
身着米色军大衣,戴着黑色船帽的汉帝国首相将初冬的冷风深吸入肺,驱马扬蹄越过士兵们行进的队列,忽略了从江上吹至鬓角的鱼尾纹,感到自己重新充满了年轻的躁动,为了配合这一感受,他开始认真考虑接下来是否该禁止士兵们继续用“丞相”来称呼自己——因为那实在显得很老。
改叫“提督”吧。他想。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有出头天 于 2013-11-10 09:32 编辑

有害三国志 (15)江水以东
                        

“再言降曹者,与此案同!”孙权话音刚落,挥剑斩掉了案角。于是大殿上一片静寂,再没了争辩之声。

如你所见,孙权总是喜欢用剑削掉其桌案的一角。这样东吴的大臣们就不得不三天两头命工匠赶制案桌。因为桌子只有四个角,很容易就切完了。而没有桌角可切的孙权会变得情绪暴躁,像死去的孙策——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要知道,真正的孙策拥有诸多美好而高尚的特质。换言之,只学会他的情绪暴躁是毫无用处的。

东吴历来重视水军,造船无疑需要许多木头。军务大臣周瑜意识到不停地为主公打造新桌是一项巨大的资源浪费。根据不容乐观的统计数据显示,孙权每个月都能切掉一艘尼米兹级上等红木划桨战船。这同时也是国务大臣张昭所担心的,在他看来尽管孙权的这一喜好能提供三到四个制桌匠的长期工作岗位,却导致了至少两百个船舶工人的失业,而战船数量的减少会加重将军们对于战争前景的担忧,为此他们会盲目地通过征募更多的士兵来取得平衡,而这些新增的士兵则会导致更大的粮食、军械、甲胄、等身抱枕的支出,花掉大笔税收,而且最终还是需要更多战船来装载他们……总之,这是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

因而,大家一致认为这种状况必须从根源处得到及时有效的改善——也就是使孙权降低他对新桌的需求量——东吴内阁成员们近十年来的主要工作正是研究讨论如何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

新近来投的诸葛瑾为此献出一个计策,命人打造了一张边缘呈锯齿状的案桌。每一齿就是一个桌角,这样,这张桌子的使用寿命就比普通桌子长了许多。这个主意一举解决了东吴统治集团多年来的困扰,让他们终于有余暇来关注即将到来的战争。但事实上该主意并不完美,或者说愚蠢透顶。

刘备特使诸葛亮的到来让这一事实浮出了水面,使志得意满的诸葛瑾成了众人的笑柄。

孔明解释道:矩形的桌子切掉一角后会变成不规则的五边形,角不仅不会变少,反而会更多出一角来,这样不停地切下去,角只会越来越多无穷尽也,哪会有切完的时候呢?因此根本就不需要购置新桌,吴侯完全可以只用一张桌子来保持这一安全无害的嗜好直到时间的尽头。

虽然问题得到了更好的解决,但这件事令诸葛瑾颜面扫地,血压骤升。

众所周知,孔明是诸葛瑾的弟弟。而这个弟弟已经不是第一次令他生气了。

二人尚未出仕时,曾在南阳隐居,并在父亲的指导下钻研农业科技。父亲教诸葛瑾种地,而教孔明牧羊。到了收获的季节,兄弟俩将出产献上,但父亲只喜欢弟弟献的小肥羊,看不上哥哥种的粮食果蔬。有传言称诸葛瑾为此大大的发怒,变了脸色,以至后来出走江东。

尽管如此,诸葛兄弟在公开场合依然手足情深。

当得知该桌乃是诸葛瑾所献,为了不影响到哥哥在东吴的仕途,孔明表示自己并不质疑设计者的才智,只是……锯齿形的办公桌实在太难看了,是所有美学的敌人。

关于这一事件需要补充的是,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这种丑陋的齿形设计虽然在办公器材方面的应用上失败了,但经孔明稍加改造并重新命名为“齿轮”后,它在船舶工业中获得了新生——战船间通过上百个相互啮合的齿轮来实现联动,不仅能极大地提高舰体在风浪中的平稳度,更有利于舰队的统一调度。

在历史上著名的赤壁之战前夕,孔明将这种装有巨大黄铜齿轮的船舶设计方案秘密转手给了庞统。而庞士元则将之献给了曹操——当然现在我们知道了这是一个可耻的阴谋——可当时它确实能很好地解决北军在江上作战必须面临的许多问题,因而获得了曹提督的采纳。

这一方案的施行使得曹军的战舰集群展现出一种明显的蒸汽朋克风格,壮观、复杂、精密且操作困难,带着十九世纪工业文明的戾气。

关于“历史上著名的赤壁之战”,基于商业漫画连载制度的劣根性,不会很快到来,并且某种邪恶意志将致力于用冗长的篇幅使之永远处于将至未至和无法结束之间。因而我们断定东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安全的。这让我们有余暇来关注一些别的足以影响这场战争结果的有趣细节。

比如说桌子,历史学家们经过多年的辩论、谩骂、以及考证,最终得出结论,认为孙权喜欢削桌角的恶习大致上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在孙策亡故后才出现的。

正如孔明和诸葛瑾一样,孙权是孙策的弟弟。

孙策生前英明神武,威名远播四方(传说他能徒手勒死食人魔,或者分开交配中的非洲象)。同时他的脾气很大,在作战会议上总是喜欢朝他的部下们拍桌怒吼。这些部下原本都是属于他父亲的,因而年纪都比他大。大家像容忍叛逆期的儿女一样容忍着他。

他常常把案桌拍得砰砰作响,声如雷动。以至于大帐外的不少士兵都害了焦虑症,时刻紧张得要命,因为他们无法分辨这和战鼓声的区别,更毋论究竟是敌方的战鼓还是己方的。

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周瑜曾在日记里为好友辩解道:

“当老爹带着赫赫武勋前往奥丁的神殿时,伯符不过十七岁,英雄的儿子往往被寄予过多的期待,作为继承者,他必须使众人相信他具有不容置疑的强悍才能,并相应地表现为毫不妥协的强硬作风,否则不足以御众。虽然这种作风更多的只是一种姿态,但没人会嘲笑这一点。他要守护的东西实在太多也太重,完全超出了他的年纪所能负载的极限。没有这种姿态的掩饰可能一步也坚持不下去。然而他能做得如此出色的原因,除了父亲的期许,我想更重要的,是那个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始终仰望着他的年幼弟弟吧。”

这个年幼的弟弟瘦弱单薄,总是喜欢缩在孙策高大的背影后,一边窥看世界,一边投出棒球砸别人家玻璃(譬如刘表家的)。他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也必须像哥哥一样站到最前面去,以坚实而足够宽广的背影来为大家提供庇护。因为那意味着,之前的人已经倒下,而那个像铁人28号一样厉害的老哥是不会倒下的。

剑和印玺都很沉,沉得像上面压着整个世界,而且又硬又冷。那天,铁人28号像具朽坏的陶俑一样躺在床上,要他抱好这两样东西。

“嘿,接下来,就交给你了。”哥哥伸出僵冷的手指,在他脑门上弹了一下,力道比以前轻了很多。

他哭得像个黏湿的鼻涕虫,摇头道:“一定不行的,我不相信自己能做到这种事……甲子园太远了。”

“你不需要相信自己,”哥哥的巨掌紧紧覆盖着他凌乱的头发,语气平缓:“你只需要相信这个相信你的我就够了。”


年仅二十六岁的孙策就此逝去,将统一的整个江东留给了孙权。服侍孙氏多年的老臣们已经习惯了主君英年早逝,他们并不担心孙权是否拥有足够的才能,他们担心的是这个太过崇拜兄长的弟弟能否拥有自己的人生。

当孙权开始长出浓密的胡须,并懂得怎样用紫色染发剂来挑染它们的时候,大家才放下心来——年轻的主君虽然审美诡异,但终于不再致力于怎样才能长得更像哥哥。尽管他仍然不自觉地保留了许多从兄长那里模仿来的习惯,例如投球的姿势,挥棒的角度,看女孩的眼光。也依然会在每年需要家人团聚的某些特定节日里感到无所适从。不过这些都无法阻止他慢慢适应自己的角色,并且明确的察觉到,有些事情,是只有自己才能做到的。

议政大殿里,与鲁肃一道回来的刘备特使带来了糟糕的消息——北方大军已然挥师东下。

父亲早逝,哥哥甚至没有活过父亲的年纪。而母亲……孙权已完全不记得母亲生前的样貌了。二十岁以前他都还在怀疑早死究竟是不是一种家族诅咒。但现在他不会再钻牛角尖了,即将来临的战争尽管力量无比悬殊他也一点也不想妥协。他告诉自己,真正的棒球是从九局下半才开始的。

他知道哥哥一贯用来表达不容置疑的决心的方法,但他没有像孙伯符那样强壮的臂膀以及覆满角质层的厚实巨掌,达不到拍桌如击鼓的震撼效应。不过,他有哥哥留下的大剑,挥剑断桌达到的效果也一样很好。

被斩断的桌角在空中盘旋,飞过宽广的外野,越过高高的全垒打墙,蹦蹦跳跳,滚落下殿。年轻的吴侯收剑入鞘,向来使表示东吴愿意和刘备军建立同盟,共抗曹军。他相信两家都有非战不可的理由。

殿侧的周瑜突然想起,孙伯符死的那年,孙权抱着与他身高完全不符的重剑,可怜巴巴地向自己表白说,他不知道要怎样才能像哥哥那样纵横驰骋。那时自己告诉他:你根本不需要去学那个乱来的混蛋……你只需要,守住他留给你的东西就可以了。


众臣都开始商议筹划各项迎战事宜,周瑜也回鄱阳调集水军去了。早晨的江边忙忙碌碌,工匠们在浅水处敲打巨大的暗桩,哨戒的战船在津渡外来回巡弋,江水浑浊得和阴暗的天色一模一样。

“你知道吗,其实我只想一辈子做个跟屁虫而已。”孙仲谋站在宽阔的芦苇丛边,望着江上笼罩的雾气。他捡起脚边的石块,想象自己站在投手丘上,试着朝对岸投出时速150公里的球。

“那并不是你哥哥希望的。”坐在岸边的女孩轻声说。

“我知道啊,可是……”孙权垂下头,露出害羞的表情,就像兄长还在世时一样,“你觉得这一仗哪边会赢?”

“敌人有二十多万,很难想像他们会输。”

“所以就能够想象我输吗?”

“因为你输过很多次啊……”

“没关系,这次我会赢的,哥哥也不希望我这么早去见他。”孙权转过身来,望着她的眼睛,“所以……这一次,请为我加油。”

“加油。请你……一定要长寿。”

“嗯,包在我身上,连哥哥和老爹的份一起。”他说。


公元208年冬,赤壁之战,开始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有出头天 于 2013-11-10 10:26 编辑

有害三国志 (16)遇到百分之百的鳏夫 前篇
                        
我不假思索就能记起,我一生之中只遇到三个女孩,使我一眼看到就强烈地感觉出她们有无法归类的惊人的美。第一位是个穿黑泳衣的身材纤秀的女孩,1936年光景,她在琼斯海滩上费好大的事想撑起一把橘黄色的遮阳伞。第二个是1939年在一条加勒比海游艇上的一个姑娘,她将自己的打火机朝一只鼠海豚扔去。而第三个,就是酋长的这位女朋友玛丽·赫德森了。

——塞林格《笑面人》


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少儿多动症患者、荆州公爵刘备刚刚失去了他的第二任妻子。他将自己幽闭在府邸最深处的房间里,默默端详墙上背景各异的旧日相片:他在罗马城中被妻子一脚踢进许愿池的瞬间;他在舍伍德森林里被妻子倒吊在树上的留影;他在安的列斯群岛的矿井下被妻子鞭打时的丑态;他在卡萨布兰卡的酒馆里被妻子出卖给德国人时扭曲的脸……
这一切,如今都永远地成为了过去。
刘备平静的面容下,血液在周身亢奋地流动着,发自心脏瓣膜的喜悦、欢呼以及解放感宛如1959年元旦的哈瓦那。不幸的是这一瞬也很快成为过去,因为东吴的婚使此刻正无情地守在大门之外,等候他的接见。
或许,这并不是一个合适的举行恢复单身派对的时机……荆州公爵想着,打开一扇隐蔽的窗户,开始收拾必要的随身物品。

公元209年,孙权决定将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嫁给刘备。后者为曹军北撤后荆州大部的实际统治者,刚刚适时地二度丧偶。
这是一桩无需掩饰的政治婚姻。对结盟不久的双方阵营来说均十分必要。除了两位当事人,两地官绅、百姓、走卒、妓女以及婚庆业者无不为之欢欣鼓舞。
史料显示,最初提议此事的,是东吴的前线舰队司令官周瑜,他以某种隐秘而(想必)高尚的目的力主促成这一良缘。而荆州方面,以诸葛亮为首的军政幕僚们及时采取了非常乐于接受的态度。因此这次历史性的联姻很快在充满诚意的和平氛围下得以付诸实施。
不过,其筹办过程却并不如人们认为或者希望的那样一帆风顺。

在东吴婚使吕范抵达荆州的第二天,刘备失踪了。荆州内务官员找遍整个府邸,只在他卧室的书桌上发现了一封留给孔明的信,刘备在信中微妙地提到自己出走的原因(用的是漂亮的花体字,并且还细心地拿彩笔在周围描了一圈花边):

最近我感到愁绪已经占据了我的身心,令其变得敏感而难以自持,太少的欢乐,太多的悲伤,以致那种宛若秋天般萧瑟的情感已经完全地缚住了我。每当我拿过镜子,观察镜中自己的倒影,那副面容是如此地憔悴和沮丧,这注定不是一张能够享有长寿的脸。恐怕我的身体再无法坚持更多的时间,而孙小姐一生的幸福可能也会因此而毁坏殆尽。希望阁下能够理解我,同情我,并且帮助我,巧妙地将这桩婚事解除,万万不要因为一时的罪恶感而造成将来永远无法挽回的悲剧。

诸葛亮看完信,将之交给身后几近崩溃的内务官员们传阅,并像神子用餐时那样侧头,耸肩,摊开双手,以示自己是站在他们一边的。在这期间他脸上始终保持着令人安心的微笑——他知道这些可怜的受害者们正期待着他这样做。
有必要说明,这封措辞凄婉的信并没有达到刘备想象中那种催人泪下的效果,甚至更糟,它使忙于为他筹备婚事的人们感到怒不可遏,高举的中指戳破天穹。不过他也预料到了这一点,所以驾轻就熟地提前逃走了。

长久以来,在对某些事情的看法上,刘备和他的臣僚们一直都心照不宣地处于战争的边缘。他的婚姻便是其中之一。此外还有他的发型、三观、政治立场、支持的蹴鞠队等。
刘备曾隐晦地向孔明透露过他对自己前两次婚姻的看法,称之为因为太过年轻而犯下的错误。当时后者对他给予了有限的,或者表面上的同情。
所以,尽管这个五十年来始终坚信自己太过年轻的王八蛋负心汉从来都不吝在各种场合表达自己对两位妻子的赞美,孔明却十分清楚主君内心深处的想法:他更热衷于过无拘无束的生活,向往的是游手好闲的单身汉,渴望在无止境的冒险中单人独行,因此急于想当鳏夫。此外可见刘备大致上是个美式RPG的拥趸。
这里应当提及近代心理史学家王守仁提出的全新角度的见解,他认为昭烈帝由于年轻时总是被迫专注于逃亡,因而在潜意识里对各种可预见的人生囚笼都充满了抽象的恐惧。

不管怎样,当时的荆州官员们并没有把时间浪费在分析刘备狂野的内心上,他们急于想要完成那桩东吴送上门来的,看起来些许有点可疑的婚事,以便使他们的主君重新成为已婚人士。
这或许只单纯地表明了在当时的人们看来,追随一个单身的主君是无法想象的。

然而敌对舆论当然另有结论。
荆州境内有不少传言捕风捉影地暗示:支持联姻的官员们这种急切得近乎迷信的态度,很可能完全来自于诸葛亮不露痕迹的幕后操作——出于某种考虑,他坚持认为刘备必须有个妻子。
好在追随刘备的人无外乎都是些天真的幻想家、多金的实业者、以及黄段子高手,因此孔明不费吹灰之力便迫使这帮曾饱受颠沛之苦的绅士们相信:单身的刘备对于守序善良的世界来说是个巨大的威胁,如果不用婚姻来困住他以及他那些狂热的关于自由主义的无责任妄想,终有一天,这个麻烦制造者会毁掉整个宇宙(及其多元镜像)。
无法理解孔明立场的人可以试着回顾过往——
刘备的两个妻子曾以顽强的生命力在妇女界享有盛名。她们坚强地跟随刘备流亡多年,虽然无数次险些被他摆脱,甚至遭遇各种危及性命的大难,最后都奇迹般地挺过来了。
吊诡的是,自从孔明答应跟随刘备之后,她们就如同遭到定点清除的伊斯兰激进派领导人般轻易地接连死掉了,这实在令人浮想联翩。
再加上刘备曾声称他得到诸葛亮好比“如鱼得水”,“食则同桌,寝则同榻”,对其礼遇得无以复加。以至当时就有流言称:孔明虽然对同榻而卧并不介意,但仍十分希望能拥有自己的枕头。两人之间的牵绊,在荆州百姓(主要是女性)们眼里看来似乎已经无可避免地发展成了某种喜闻乐见的……命运的谜题。
因此不难得出结论:若想阻止这种持续损害君臣两人声誉的状况,势必需要一个女性呆在刘备身侧以保证他的性向不被大众误读。

关于以上传言的可信度方面,可能需要留意历史学家们提出的辩护——
诸多史料显示,赤壁之战后,曹军在北撤过程中留下了大量破坏分子,其骨干多是曹操历年来收集到的祢衡同类,极尽煽风点火之能事。
关于这支潜伏部队,吴人作《曹瞒传》中可见零星记载:“皆类祢衡之辈……命捉对辱骂,收其胜者编之,号为宫吱。”
宫吱们在南方潜伏下来后改头换面,多以名士自居。他们遥相呼应,精心编造了种种恶毒且难辨真伪的谣言,唱衰孙刘联姻。

面对乱局,处于漩涡中心的孔明似乎不为所动:他命人告知东吴婚使,荆州的主人已愉快地接受婚约,不久将亲赴东吴完婚。同时于全境内发布通缉令,悬赏捉拿一名外貌特征为两耳垂肩、双臂过膝,遭到盘诘时擅长以泪洗面的狡猾逃犯,ALIVE OR DEAD。

而所有人都在寻找的刘玄德,此时正安然躲在司马徽家中,劳烦水镜为自己伪造新的身份ID。他并不知道,致命的危险已然临近……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有出头天 于 2013-11-10 21:47 编辑

有害三国志 (17)遇到百分之百的鳏夫 中篇
                        
孙尚香年轻美貌,盛气凌人,高中时代是学校箭道社的主将,读过波伏娃的《第二性》,对母亲“早日结婚生子”的耳提面命一向置若罔闻。
东吴百姓们时常能在这位特立独行的公主身上看到她故去父兄们的风范,敬畏地称她为“枭姬”。她习惯身着轻甲,喜欢舞刀弄剑,还亲自组建了一支成员48名,完全由少女组成的亲卫队。这支队伍号令严明,训练有素,奉行禁止恋爱的铁纪,时刻准备着用生命捍卫领袖的尊严和单身权利。因此公主在坊间又有着“秋元香”这样稍显怪异的称号。

吴侯早有预感,这次联姻最大的阻力不会来自于荆州,而是出自他性格刚烈的妹妹。对于强加于她的结婚对象,尽管没有先入为主的偏见,但想必她已然知道,东吴的这位盟友是个已经年过五旬的老头子。而据孙权自己所知则更糟,他虽然从未见过刘备,但已经从诸多传闻中勉强拼出了这个皇族末裔的形象:大耳,多毛,双臂过膝,擅攀援,时常撇开政务,跑到荆州北部神农架一带的茂密森林中晃荡——虽然也有从荆州来的人说刘备其实仪表堂堂,很受女生欢迎,年轻时曾有“新野种马”之称。但这显然有护短之嫌,不足取信。

所以,当孙尚香在大殿之上用细身剑抵着哥哥的脖子时,孙权并不十分感到惊讶,他只是觉得不该自己一人受刎——想出这个主意来的是周瑜。
当着东吴群臣的面,妹妹眼里露出高傲的轻蔑,她掌控剑尖的力道平稳而坚决,显出一名娴熟剑客以及资深串烤爱好者的优雅。
感受着剑尖的锋利和冰凉,孙权终于尴尬地意识到自己此刻正面临着家庭关系与政治威信的双重危机。
孙尚香当时如此开口道:“你和周瑜还真的是没有蛋蛋的孬种啊,拿下荆州到底有多么难?以至于你们不思考怎样到战场上去夺取,却一门心思卖掉妹妹?”(汝及周瑜,诚太史公闺友也!荆州图之何难欤?不思举兵,反共谋货妹耶?——《世说新语·假谲篇》)
孙权对这样的诘难保持了沉默。他觉得自己既然已经做出了不容许她拒绝的决定,那么至少不要再剥夺她愤怒的权利。
直到妹妹冷冷地丢下剑,自顾自走出大殿,吴侯才将视线从别处转回,望向她离去的背影:
“战争已经结束了……”他把剑拾起来,独自喃喃道:“快乐起来吧东吴姑娘,让别人去打仗,而你应当享受婚礼……孙武所应许的,月老同样会赠予。”

孙尚香一言不发踏出圆穹拱顶的政务大厅,穿过檐角蹲有石像鬼的大理石柱廊,一路上无人敢拦。守候在殿外的几名贴身侍女看到主人出来,立刻起身跟上。她们几人随侍公主多年,早已从她没有表情的脸上判断出了交涉结果。
直至孙尚香回到府邸,大门关上的那一刻,跟在她身后的其中一名侍女才贸然跑到她面前,屈膝跪下道:
“请允许我前往荆州,替主人杀了那个刘备。”
孙尚香静静俯视眼前这个名叫春梅的女孩。她只比自己小三岁,是六年前自己跟随兄长出巡察看灾情时,在寿春的路边捡到的。就像捡到只小脏猫一样。不过现在,她的身手已足以在万军之中轻取敌首。
“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一劳永逸的办法。”侍女春梅低着头,接着说道,“我保证做得干净利落,不会给主人添麻烦。”

刘备一向很少发愁的原因主要归功于他对任何麻烦都始终保持惊人的敏锐。另外,他觉得自己的笑脸比较上相。这几日来,他在司马徽庄上事少食烦,真正过得欢乐又开心。
水镜先生是荆襄一带隐而不出的名士,在这个山明水秀的小村子里德望甚高。常有士人慕名寻来与他谈学论道,却很少有人知道,这老头实际上还是个足不出户的情报大师。
他的副业是为自己感兴趣的避难者伪造新的身份,从外貌变装到社会保险号都一手包办。当年徐元直投靠刘备时所用的“单福”的假身份,就是水镜帮忙伪造的。
老头的业务水准堪称艺术,收取的费用则因对象的不同而有天渊之别。他答应为刘备的出逃计划服务时就直言你是我迄今第二值钱的客户。刘备十分好奇,数次追问他NO.1是谁,但老头极擅装傻卖乖。

这天上午刘备依然和前日一样,蹲在庄院门口与村里的一个小牧童对弈,由于输多胜少,他已累欠对方两千五百余钱。但他决定赖掉。
重新又开一局时,一个奇怪的来访者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个人头戴斗笠,一身轻便严实的夜行装束,步履轻盈稳健,可以看出是个年轻女孩。她单人独行,穿过静谧的竹林小道,径直来到庄院前。
女孩朝院内看了一眼,再将视线转到刘备身上。
她定定地望着刘备,审慎的眼神里带着一丝惊讶,似乎十分不解:在这个民风淳朴,人人忙于耕织劳作的小山村里,为什么会有一个看起来饱食终日的闲散青年。
很快,她从鼻孔里哼出一声,不再打量他,只丢下两文钱,开口道:
“侬晓得水镜先生是住此地伐?”
刘备捡起钱,却被牧童抢了去。他抬起头,用猥獕的目光在女孩身上扫来扫去,最后挠挠脖子:
“你系边个?搵我老友有乜事啊?”
女孩狠狠瞪了他一眼,径自往院中去了。
刘备被那眼神扎得通体舒畅,当即对这个女孩大感兴趣。他刚才瞥到她腰侧衣物有棱角突起,知道她身携利刃,而她的身形和步态又都透出典型的学院派刺客的洗练风范,因此刘备得出结论:她大概不是来旅游观光也不是来找水镜老师谈论文学的。
等到女孩踏入内屋,刘备便跟了上去,躲到廊下偷听起来。
“让我猜猜,你一定是逃难至此。”屋内传出水镜的声音。
刘备记得自己第一次迷路来到这个庄上时,老头也是这么问的。当时自己十分佩服于他惊人的观察力,后来才知道他对每个人都这么问。
“我需要一个能在荆州通行的身份ID。”女孩无视他的开场白,说出自己来此的目的。
“这个嘛,从技术上来说可以实现,不过如你所知,费用昂贵。”
“没有问题。”
“还有,或许小姑娘你还不了解,我有一个商业原则,我并不是无条件为人伪造身份的,我保有选择客户的权利,而且一向十分挑剔。选择的先决条件是:我必须知道对方试图伪造身份的原因和目的所在——毫无虚假的。”
女孩没有出声。
“请相信,我是专业人士,”水镜和蔼地怂恿道,“我的职业操守要求我对客户的一切秘密保持沉默。你可以在全美律协职业行为示范规则零肆版上查到这一点。”
半晌之后,屋内响起女孩毫无起伏的声音:“我自东吴而来,我的主人乃吴侯之妹,我奉命潜入荆州暗杀刘备,以确保从根本上解除这桩违背公主意愿的无耻联姻。”
“好,好,”水镜哈哈大笑道,“很有勇气,我接下这笔生意了。至于窗外偷听的那个,他也是我的客户,请你不要宰了他,毕竟他还没付钱。不过我可以用我的信誉保证他也不会说出去,他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大的了。”
说完水镜把刘备叫了进去,将花了八天才制作完成的名刺和文牒递给他,交待道:
“喏,这就是你的新身份,你现在的名字叫刘涎,是个沉溺赌博以致父母双亡妻离子散的破落户,武陵郡临沅县人氏。放心,这是个没有案底的合法ID。好了,你可以滚了。”
“流涎?太难听了。”
“少废话,难道你还想换成柯特罗·巴吉纳?”
“可是还有变装呢?我想要那种——手上戴个按钮,一按下去就能自动换上假面和披风的……”
水镜大手一挥:“没有,快滚。”

刘备走到门口,趴在地上想了想,决定继续赖在庄上观察这个女刺客。
他当然不滚,他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一向有着如同八爪鱼般可怕的粘附力。现在的状况是:想要杀自己的人来和自己寻求同样的帮助;换那个女刺客的角度来说:自己想要杀的人就在眼前晃来晃去而自己却浑然不觉。在刘备看来,这两种境遇交织在一起所形成的戏剧效果实在妙不可言。
女刺客与水镜谈妥生意,便出了大屋,基于她的职业警觉性,开始在庄院里四处走动观察。她来到屋后,看到杂木荒草间有新垦出的一小块空地。
“嘿,这块地是我挖的。”刘备不知何时跟在她身后,喜滋滋地凑上来主动介绍道:“前几天我刚来的时候,发现这里的土质疏松肥沃,气候又温暖湿润,非常适宜种植……那个,某种经济作物。”
女刺客辨认出了地里已抽出嫩芽的成排植株,转眼望向刘备。
“大麻?”她皱眉道:“你就是因为这个被通缉的?”
“当然不是,”刘备像是名誉遭到侮辱般赶紧摇头,“我原本是荆州当局某政府部门的雇员,掌握了他们的许多秘密,而这些秘密一旦公布,将是极大的丑闻。这些事令我深以为耻,所以我逃出来了。”
“这么说,你不愿玷污自己高尚的人格,于是放弃了优裕的工作和生活,跑到这里来种大麻?”
“没错!”刘备点头同意。
女刺客托着下巴略为沉吟,忽然抬起眼睛:“你的悬赏金是多少来着?”
“等一下,”刘备觉察出了她话中的端倪,“不要急着决定把我交出去,因为我敢肯定你需要我——事实上,如果没有我的话,你绝对完不成任务。”
女刺客没有说话,两手交叉抱在胸前,似乎在等待他的进一步说明。
“嗯,我会的,你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春梅。”
“哈,果然是你。”
“什么意思?”
“从东吴提出最初的联姻意向时起,我们的情报部门就对孙尚香小姐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包括与她相关的各色人等。作为她的近侍,你的身手最适合执行这种任务。因此我就猜到会是你。”
“你还知道些什么?”
“看吧,所以我说你需要我!”刘备两眼放光,开始喋喋不休:“你奋不顾身要去的地方,正是我苦心积虑逃出来的地方。而客观来说,想混进襄阳,并潜入戒备森严的公爵府邸,凭你一个人是绝不可能做到的。且不说我那美丽的羽毛,光是孔明在府中布置的那个世上绝无仅有的迷宫你就无法穿过,那个迷宫由无数扇门组成,没有一扇是关着的,你可以任意行走其间,但绝对到不了你要去的所在,这和你有没有伪造的文牒无关。就算是……我是说哪怕你真的通过了迷宫,最后还是要面对那个时刻守卫在公爵寝殿外的赵云,不是我不相信你的身手,但我依然觉得人家空手打你十个有余。话说开来,你不觉得这一切都极具某种象征性吗?从中可以看出刘备其实也很可怜,他是他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事业的囚徒。哎呀,这实在是个很值得探讨的话题不是么?”
女刺客不想探讨,她感兴趣的话题十分简单扼要:“那么,你能为我做些什么?”
刘备咧嘴傻笑,露出健康的牙齿:“为了逃出来,我花了三个月用一个毛线球研究出了穿越迷宫的方法,而且,我还知道一条可以避开赵云,直通公爵寝殿内的密道(顺带一提那是我自己挖的)。所以你看,你只有带上我,才有可能成功干掉那个大耳贼。”
女刺客春梅眨了眨眼睛,神色里对他的鄙夷似乎稍有减轻:“我有一个问题:既然你费尽心思才逃了出来,为什么还愿意陪我回去?”
刘备耸耸肩,有点不好意思地承认道:“我出来时太过匆忙,有件东西忘了拿……而且钱也不多了。”
春梅点头,似乎表示可以理解。她抬起手,拇指和食指间不知何时又变出了两文钱,并随手弹到了刘备怀里:“我决定雇你。”
说完她转身回屋,不知又和水镜谈了什么。

第二天一早,刘备被春梅叫醒并拖到水镜屋内,得知需要立刻准备出发。
“什么?”刘备还在半梦半醒,十分不解:“伪造一个ID不是至少要花七日吗?”。
“春梅姑娘是现金支付。”水镜礼貌地予以解释。他将昨晚制作完成的名刺和文牒递给春梅,交待道:
“喏,这就是你的新身份,你现在名为张氏,是这个沉溺赌博以致父母双亡妻离子散的破落户刘涎的妻子。你原本因丈夫不务正业,一怒之下携子离家,跟随一个过路的行商远走他乡,不料那行商原是个人贩,他不但将你卖入青楼,更掳走你儿不知转卖何处。你日夜饮泣,不愿待客,然终究抵不过老鸨虐打,昏死数遭始肯就范。数月后的某夜,你接待了一个形容颓废,举止猥獕的客人,赤体相见后才发现此人正是你昔日的丈夫刘涎。你二人相拥大哭,备述前因,乃知刘涎在你出走后痛悔不已,终日饮酒不止,醉则大呼妻儿之名,不肯受安慰,终于欠下村北酒肆巨额债务,被强令以祖宅抵债,至此刘涎才幡然醒悟,毅然踏上寻觅妻儿的旅程,这日他行过此地,与城中无赖赌钱,竟赢数金,便来青楼消遣,才得相见。说罢你夫妻二人大感唏嘘,遂决定完事后趁夜逃窜。辗转两月你们逃回故里,发现已无立锥之地,于是只好相约到富庶的襄阳城作雇客以谋生计……放心,这是个没有案底的合法ID。好了,你们去襄阳吧。”
两人呆立在水镜面前,竟不能言语。
半晌后刘备才回过神来,咋舌道:“……这种狗血设定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水镜毫不羞愧地拈须直言:“书中自有八点档。”
刘备又转眼看春梅,发现她脸上竟有感动的泪痕。
荆州公爵暗自长叹,觉得自己大概一辈子都不可能理解女人的思考回路。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有出头天 于 2013-11-10 22:14 编辑

有害三国志 (18)遇到百分之百的鳏夫 后篇
                        
              我们相遇的时候,碰巧是我人生中最诡异的一段时间。

                                                 ——《Fight Club》


手举托盘,肩上搭着肮脏抹布的侍者踮起脚尖,昂首迈出细碎的芭蕾舞步由厨房穿入大堂,他游刃有余地劈腿,闪身,流转于拥挤的饭桌与食客之间,最终来到里侧角落的这个桌位。
这桌的客人是一对年轻男女,衣着朴素,举止可疑,气质良好,态度诡异,经过刻意伪装的寻常言语中透出与寻常百姓绝然不同的某种极其险恶的神秘。
从之前点餐时的简短交流中,侍者已得知这两人乃是夫妇(女客:“请让厨房快一点,我们夫妻还要赶路。”)。起初他并不相信,直到他通过一贯热情的职业寒暄和不动声色的冷静观察获得了如下信息:其一、这个男的十分弱势,总是对女的处处忍让;其二、女的掌控着金融和决策权,对男的有诸多不满;其三、两人各自心怀鬼胎,时刻都在算计对方。
由此,侍者最终得出了自己的判断:这两人确是夫妇无疑。

荆襄地界多年来的繁荣稳定造就了络绎不绝的商旅往来,也使得这一带的酒肆伙计们普遍见多识广,心思活络。人来人往间,天南地北的诸多美好品质在他们身上渐渐汇集显现,他们兼具了上海人的谦卑,河南人的诚实,东北人的温婉,以及香港人的远见。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有着北京出租车司机一样可怕的交流欲和信息收集欲。他们能在点餐、上菜以及结账的短暂时间里,通过三言两语看似毫无关联的简单交谈,从客人口中套问出巨量信息。只要愿意,他们甚至能轻易挖出你上溯十八代先祖的儿时隐癖,而你却还滔滔不绝如遇知音。因为这种了不起的才能,他们礼貌地拒绝了粗鄙的“店小二”之名,而希望客人能称呼他们为“侍者”。

侍者脸上带着令人开胃的笑容,将托盘中两位客人所点的食物卸到桌上,女客点的是银耳粥,男客则是一份简单的美式早点(他原本尝试要一份儿童套餐,被女客否决)。
尽管侍者对这对奇怪的夫妇打从心底里感到好奇,但同时他也敏锐地觉察到,进一步的挖掘将是十分危险的事情,搞不好会因为过度涉密而被店长以安全理由发配到洗盘子组,因此不值得涉险。于是,在祝两位客人用餐愉快后,他便坚决地离开这个桌位,对他们敬而远之了。

这家名为“核动力水饺”的酒肆位于襄阳城外的五里亭边,在商旅和立食师之间十分有名。刘备和春梅一路风尘仆仆到达这里时,距他们离开水镜庄已过半月有余。按照刘备原本计划的路线,他们本该买上两匹快马,取最近的驿道于第二天直抵襄阳。问题在于春梅是个身处敌占区的多疑刺客——尽管他们拥有完全合法(至少看上去如此)的身份和通关文牒,但春梅依旧谨慎地选择了一条曲折得近乎变态的前往襄阳之路,当他们终于来到这里,离襄阳只剩最后五里地时,刘备感觉自己已经绕遍了荆州的每一个角落。

盘子里的早点包括两个荷包蛋、三片培根、大堆薯条,以及一坨番茄酱。
刘备把培根拿起来,从中间扯断,在盘里拼出“51”的字样。
“你在做什么?”春梅吸着银耳粥,用一种“我知道你很蠢但请不要更蠢”的眼神望着他。
“呃……其实,”刘备开始脸红,“今天是我五十一岁生日。”
“一点也不好笑。”
“是真的,虽然我也知道我的样子看上去不到三十岁,但这是有原因的。”
春梅歪着头,依然用那种眼神望着他,不过这会儿表达的意思是“试着说服我看看”。
刘备舔舔手指上的油渍,看了她一眼:
“你真的要听?我倒是可以保证我不会说谎,但内容将是你无法想象的。”
春梅点头。
刘备直视她的眼睛,深吸一口气后,翕动嘴唇吐露真相:
“我有病。”
“我知道。”春梅毫不迟疑地点头同意,然后继续喝粥。
“不不,我是指我身上真的有某种十分罕见的疾病!”刘备努力解释,“而正是这种病的间歇性发作导致我无法衰老……”
他把早餐推到一边,继续道:“从我二十七岁时起,大约每隔三年我就会发病一次,这种病的症状十分简单:我会毫无征兆地倒头大睡,持续三天三夜,无论怎样都没法叫醒,而等到自然苏醒后,我的身心就已经产生了某些……奇怪的变化。经过这么多年来的观察验证,我发现其中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每次醒来后,我的生理年龄都会回到二十七岁时的状态。”
刘备耸耸肩:“也就是说,尽管我的意识很清楚自己已经在世上活了五十一年,但我的身体却只会在二十七岁到三十岁之间不断循环。”
“你一定会想:这不是天大的好事吗?”刘备注视着春梅,露出一个很是猎奇的苦笑,“听了我接下来要说的之后,你就不会这么认为了……
“这种病,有一个我无法自证的副作用——每次发病醒来后,尽管可以证明我的记忆没有受到任何损害,性格习惯也没有什么改变,但是,我却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或许我表达得不够准确,我的意思是说,尽管我依然记得以前发生过的那些,自己亲身参与的事。但是,每当回想这些往事时,我感觉就像是在以第一人称视角,观看一些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影像。
“理性地来看,这种病似乎让我产生了某种人格认同障碍,以至于无法对自己脑中的记忆感同身受,觉得那些只是我‘知道’的事,而不是我‘做过’的事。
“换个疯狂一点的角度,这种状况就像是:在睡了三天三夜醒来后,我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人了,我只是被迫继承了他的记忆、肉体,以及社会身份的一个全新的意识体。而且我对这种继承还别无选择,因为除此之外我一无所有。”
说到这里,刘备停下来稍事休息,捏起一根薯条咔哧咔哧嚼了起来,他瞥向春梅:“你不说点什么吗?”
“这种事……”春梅用食指在粥碗边缘轻轻摩挲,“你跟别人说过吗?”
“只跟一个人说过,在几年前。因而这些年他帮我挡了很多麻烦事。就像我之前说的,这种意识层面的问题,我无法证明它的真实性给别人看。所以就算跟更多的人说了,也只会被他们当成我想要偷懒的藉口。”
“那……既然你都说只是意识层面的问题了,想必对你的实际生活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咯?至少作为代价来看,能够永葆青春不是很划算么?”
刘备耐心地嚼着薯条,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曾经前后有过两个妻子,从记忆和旧照片上的情形来看,很显然在某个时期,我爱她们胜过爱我自己。然而这些情感最终都只持续了三年左右——因为,某一天我一觉醒来后发现,她们在我眼中,已形同路人。你可以认定这是我薄情寡义,但至少它不是有预谋的。
“当然,此后我仍旧保持(或者说模仿)了以往与她们相敬如宾的态度,尽量不让她们发现我的意识已经产生了某种嬗变,甚至,我还曾试图努力再一次爱上她们,不过你知道,我每次都只有三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就算我成功地重建了自己能够认同的情感,当那一刻到来时,一切仍会回到原点。一次又一次。”
刘备仰头靠向椅背,将视线延伸至墙角某个虚无的点上:
“最近十年我已经放弃了这种努力,不过,仍有让我不解的地方:按理说,记忆这种东西,如果你无法将之当作自己的事来加以感怀的话,应该会很快忘掉才对。奇怪的是,经过了这么多个三年,虽然已毫无感觉,我却依然记得与她们初遇时的情形,印象中的那个我……似乎十分开心。”

“……算了,这些都不重要了,”刘备从座位上弹起来,恢复了他一贯放浪形骸的流氓相,挥挥手道:“仔细想想,或许还是单身比较适合我,这个病在某种程度上恰好证明了这一点:我的人生还有更重要的事,注定不能被这些渺小的感情所束缚。”
春梅善解人意地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只是伸出手,拍拍这个男人的肩膀以示同情,并命令他赶紧进食以便赶路,毕竟,襄阳已近在眼前了。

必须承认,襄阳作为荆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交友中心及其治所,据史书所载,赤壁后一直处于曹军的有效控制之下,并且他们对任何想要改变现状的单方面行动表示反对。
然而,这样的表态或许仅仅反映了当时人们狭隘的世界观。因为根据多元宇宙论,我们不得不考虑到襄阳在曹军北撤后很快归于刘备治下的这一事实的可能性。
而且,诸君理应注意到采用这一可能性的优点有二:其一、简单易懂,无需赘述赤壁后荆州复杂的分裂态势;其二、毕竟某人手里攥着襄阳,自称荆州公爵时才不会脸红。

让我们回到刘备与春梅有惊无险地踏入襄阳城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城内城外岗哨林立,各街口要道还增设了守卫和巡逻兵丁,公爵府的守备更是森严,级别堪比后大佐时代的美国驻利比亚班加西领事馆。
然而这种密不透风的层层防御在事后看来存在着某种十分巧妙的,刻意为之的漏洞,使得刘备能够带着春梅惊险刺激地穿越它,同时不至于意识到它是刻意的。譬如他们正在翻越府邸后墙时,有个不慎目击了他们的巡逻兵丁甚至尴尬地背过身去,假装内急跑掉了。
公爵府的寝殿深处,一扇隐蔽的窗户被悄悄打开,刘备跳了进来,又返身回去拉春梅。
“怎么有股怪味?”春梅进来后皱起眉头,小心地环顾四周。
刘备瘫在地上喘着粗气,他觉得刚才潜入行动的刺激程度可以排上他人生的前十。并且过程堪称完美,没有激起任何一个守卫的感叹号。
“呃……应该是地窖里的味道,我之前在下面进行某种改进实验……有高压锅、肥皂、催化剂、延时电路、小铁珠什么的……全都安全无害。”
春梅用一种类似于病毒扫描般的目光,继续在房间内四处巡视。
“呃……随便坐。”刘备爬起来,不忘客气。他开始察看案桌上的几个培养槽,想知道在离开的这段时间里,自己养的这些可爱小生物们有没有得到悉心照料。
因为身后传来“噌”的金属摩擦声,他转过身——
春梅站在房间中央,手里正握着随身携藏的短剑:
“说吧,你到底是谁?”
“嗯……”刘备挠挠头:“和你想的一样,是的,我就是那个大耳贼。”他有点惭愧地摸摸自己的耳朵,“抱歉,其实也不是很大……另外,我想你当然能够理解,我不可能一开始就跳出来大方地承认‘唔错,我就系你要杀嘅嗰个仆街仔’。不过我觉得,通过我们一路上坦诚的交流,你大致应该能够猜到了才对。而且,你也知道我没有刻意骗你什么,我跟你说过的事全都毫无虚假。”
“你说你回来是为了拿东西,这是骗我的吧?”
“绝对不是,我原本的确是打算回来拿了东西就立刻离开的,带你进来只是顺便,而且你傻乎乎地守在这里等待行刺时,我在外面也会安全点。当然,之后出不出得去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
春梅掂了掂手里寒光闪闪的利刃。
“别生气,别生气,我之所以坦白承认这些,肯定不是为了让你恼羞成怒把我宰掉——听着,在和你结伴的这一路上,我渐渐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足以完美地解决我们彼此的问题。”
刘备刚说到这里,房间大门随着毫无预警的“嘎吱——”一声响动,朝两边打开,门外饱满的光线立刻涌了进来,同时进来的,还有一个扛着扫帚的年轻仆役。看样子他的任务似乎是定期打扫寝殿。
仆役抬眼看到房里的两人,惊讶得呆立原地,俄而嘴里自言自语般喃喃道:“孔明军师说的没错: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接着他像是忽然缓过神来,“啊”了一声,丢掉扫帚转身逃出门外,一边狂奔一边喊叫:“主公回来了!主公回来了!还带回一个女刺客!”
忽然又是“砰”的一声,喊叫戛然而止。刘备把头伸出门外,发现这个仆役已经蜷在廊柱底下昏了过去。明显是太过激动撞到头了。
刘备把门关上,朝春梅友好地一笑:
“呃……我们继续——我渐渐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足以完美地解决我们彼此的问题……不过首先容我表达一个观点,我认为你打算通过暗杀我来阻止这场联姻是毫无意义的。”
刘备注视着春梅,以少有的认真表情阐释道:“你似乎忽略了这场联姻的本质,它其实和我是不是该有个妻子关系不大,这是两个势力集团在利益权衡下为了巩固彼此间的联盟关系所施行的必然手段——也就是说,就算你把我宰掉了,新的荆州之主——不管是谁——依然会迎娶你的主人。因为只要北方强敌依然存在,这个联盟就有它持续巩固下去的必要。
“另外,你说你们公主极不愿意和我结婚,在这点上我十分同情,并且完全理解她的痛苦——因为我也不愿意。事实上,这正是我出逃的原因之一。”刘备摊手。
“慢着,”春梅目光灼灼地拦住他:“你为什么不愿意?”
刘备很快意识到自己踩了地雷,听出她的“为什么”其实是指“凭什么”。他感慨春梅真是衷心护主,立刻作出解释:“因为我有病嘛,再则老夫都五十多岁了,你们公主正当妙龄,相信我,代沟是很可怕的,我可不想害她,况且……我也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去做,没工夫培养感情——当然,比起公主的宝贵青春和名誉来这是相当次要的。”
“好吧,”春梅叹了口气,在胸前交叉抱起手,“你说宰掉你没有用我可以认同,那你想到的办法是什么?”
“我们必须建立一个共识——孙刘联姻是不可避免的。在这个前提下,再来考虑怎样切实可行地使她免于遭受嫁给我的人身迫害。”刘备接着道:“要是在半个月之前,我对此还一筹莫展,可是现在不同了,我确实已经找到了既不破坏这次重要的联姻,又能保全公主清白的两全之策……”
“继续。”春梅道。
刘备欣然上前,拍拍她的肩膀:“你替她嫁给我。”
看春梅并不作答,刘备继续道:
“我想,你既然愿意为了公主的尊严,甘愿担当死士只身深赴敌境。那么理应不会拒绝替她远嫁敌营吧?而且,我们这一路上假扮夫妇配合得挺不赖,应该不用担心婚后的磨合问题。我保证,虽然这没有赴死行刺那么惊险刺激,但就长远来看还是很具挑战性的……仔细想想,革命家和刺客……这个组合妙不可言不是吗?”
“你是白痴吗?”春梅冷冷道:“出嫁的若非公主,就不能算是孙刘联姻了吧?更别提什么巩固同盟了。”
“很好,至少你并没有抗拒这个提议,”刘备赞许地点头,“没错,出嫁的当然得是公主,不过,其实只要看上去是就可以了……所以,我们要做的是掉包——我依然会按礼大摇大摆到东吴迎娶孙尚香小姐,并且招摇过市,四处炫耀,见人就说我对吴侯之妹垂涎已久,娶之幸甚,尽量搞得人人皆知。而到了大礼之日,穿着凤冠霞披,脸藏于盖头之下的那个人到底是不是公主本人,又有谁知道呢?而后等我们返回荆州,一切木已成舟,这件事就再没了翻案的可能性。我觉得这个计划堪称完美!当然,这需要得到公主的首肯和配合。我猜她会同意的,毕竟这事因她而起。”
春梅退后两步,微微歪着脑袋,盯着他看了半天:
“你真的打算……娶一个侍女?”
“我真的打算。”
“可你是荆州公爵。”
“并非生来就是。”
“可现在是。”
刘备仰头想了想,又挠挠下巴,说道:“我愿意跟你结婚,不是跟你的身份,希望你也一样;另外,我觉得我们挺合得来的,希望你也一样;还有,尽管我和你们公主一样酷爱单身,不过我无法否认,此时此刻,我确实已经对将要和你一起生活的未来产生了某种难以抑制的强烈好奇……希望你也一样。”
春梅眨了眨眼睛。
“我们结婚吧。”刘备再次提议道,“虽然这条世界线好像是错的,但……有何不可?”
“我想先试一下……”春梅像是还在考虑。
“什么?”
“抱紧我看看。”
荆州公爵当即遵命,上前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并不很长啊……”
“什么?”
“传闻说你的手臂很长。”
“没关系,我还有手指很长。”
“闭嘴,放开我。”
刘备放开春梅,开心得像是小学四年生,他夸张地挥舞双臂拍打胸膛:“怎么样,刺客小姐,我们可以开始着手这个惊天大阴谋了吗?”
刺客小姐微微一笑:
“可以呀。”

不过转瞬间,刘备像是想起了什么,脸色黯了下来。他放下手臂,皱眉嗫嚅道:“我应该再强调一遍的……”
“你还有什么病?”
“不,呃,我要说的就是这个,”刘备叹道,“抱歉,虽然跟你说了想和你一起生活,但恐怕这个承诺只有短暂的三年保质期……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这个期限能够延长到十年,或者一百年……我最近一次发病是在今年早些时候,而三年后的那个我,我不敢保证他仍会真的喜欢你,虽然到时候,我猜他也会尽量尝试像我一样对待你,如果不能,你想怎么教训他都行,不用给我面子……”
“三年就够了。”春梅回答,“我所认识的,只是现在的这个你。”
刘备有点惊讶于她的轻松和坚决,木愣地点了点头。
“我要立刻回去了,向主人禀报你的计划,并做好各项准备,等你前来迎亲。”说完,春梅转身,迈步向寝殿门口走去。
当两扇大门再度被打开时,门外充盈的光线所镶嵌出的那个婀娜身影忽然回过头来:
“一百年真的很长吗?”

公元209年冬,十月,刘备带着赵云、孙乾及随行五百余人,轻舟而下,前往东吴结亲。之后的历史,妇孺皆知。

吴国太对这个平白冒出来的显赫女婿十分满意,她不再理会儿子关于“结亲只是周瑜所献美人计”的坦白交代,亲自做主将女儿嫁给了刘备。
昏礼当日,尽管之前已在馆驿和春梅密谈过计划安排的相关细节,但刘备不知怎的仍不放心,他趁宾客喧饮之际,踱到端坐房中的新娘身边,用暗号和她确认是否已成功掉包,新娘隐蔽地用手比出OK的手势,刘备才心绪稍解地出去了,但不过一会儿他又踱回来,偷偷掀开新娘盖头一角,仔细窥看,发现正是怒目而视的春梅,这才彻底松了口气。
礼成后,得知孙尚香特意拨了个偏院给他和春梅,刘备便大模大样在公主府邸内住了下来,每日只顾纵情饮乐、吸大麻,与春梅相处甚洽。他曾想要选个时机与尚未谋面的孙尚香一叙,打算高度赞赏她的独身主义精神,并感谢她在联姻这码事上给予的支持与合作。但春梅禀告后回报他说主人并不打算见他,一来名义上公主仍是他的妻子,相见不免尴尬;二来他拐走她的贴身闺侍,虽为权宜,但她仍心有余恨。于是刘备便不再记挂这件事,继续安然享乐。

“在水镜庄时,你说你回襄阳是为了拿一件东西,是什么?”
某日二人院中饮酒,春梅在背后用手勒着他脖子,忽然想到这件事。
“哦,那个我带在身上了,等我拿给你看。”刘备把手伸入衣袖中,掏出一卷白纸。
春梅接过一看,卷封上歪歪斜斜写着类于“大纲”二字,不解何意,打开翻阅,全是蝇头小字,且字体很是怪异,难以卒读。
“这些字似乎大都经过了某种简化,行文句读也和现时不同……都是你写的?”
“不,是我偷来的。刚开始我也如读天书,后来习惯了这种字体和行文,也就慢慢能理解某些句子的大意了。比如你看——”刘备拿过来翻到开头某页,“这两个字很好认吧——‘董卓’,虽然后面‘信奉技安主义’这句到底是什么意思我至今没搞懂,不过你再看这里——尽管字体有异,但这显然就是‘刘备’,然而后面这个‘昭烈帝’就很奇怪了,我问了很多人,也查阅过各种典籍,最后证实,已知的历史上,并没有过这个帝号。”
“那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刘备仰起头,视线延至远山:“几年前,我遇到一个怪人。”他说,“那时我还在新野驻屯,刘景升因为病重,召我回襄阳替他主持丰收祭,席间酒醉,我骑马出城闲逛,于是在某个路边酒肆里遇到了他——没错,就是那家‘核动力水饺’,而他坐的桌位,正是我们那天就餐的那张。当时他似乎没有点任何酒食,独自一人伏在桌前,对着桌上的笔记本电脑,两手敲敲打打——你知道,在我们这个时代是没有笔记本的,这是常识。所以我十分惊奇,当然,不只是因为笔记本,和他脸上那副可笑的眼镜,主要还是他在五步之内形成的那种奇妙的,与世隔绝的氛围——周围的熙攘嘈杂似乎与他毫不相干:侍者完全不去骚扰他,旁人来往穿梭也皆对他视而不见,感觉就像……没有人意识到他的存在,甚至那个桌位的存在。
“于是我尽量放慢脚步,走了过去,在他对面坐了下来。他抬头扫了我一眼,又把视线收回去,继续敲敲打打,同时毫不动容地开口问我:‘你怎么在这儿?’,我当时有点惊慌,老实回答:‘你说我吗?我刚才在城中饮宴,现在是出来醒酒。’他应了一声‘哦’便不再理我。过了一会,我只好也问他:‘你在这儿做什么呀?’他头也不抬,回答道:‘没什么,我只是突然想不到剧情该怎么发展了,只好自己跑出来串下场。’接着又自言自语:‘……而且一旦突破了这个下限,题材范围也会变得广一点。’又过了一会儿,他似乎再也受不了我一直盯着他看的炽热目光,于是不悦地问‘你还在这干吗?’我说我对怪人向来就有兴趣,并表示不会打扰他,请他继续。然而他对此并不同意,他巨烦无比地拿起桌上的一卷稿纸,翻看片刻,又抬手看了看表,然后面色严峻地警告我说:‘你不能呆在这儿,至少现在不能——按当前的世界线,你早该逛到檀溪去了,快,赶紧去吧!我上个礼拜刚出完差,还有很多东西要赶,别他妈再骚扰我了。’他把我从座上推起来,又絮絮道:‘先到檀溪洗个澡,然后就该去水镜庄上了。去吧,不用担心,化冻会找到你的。之后快点请出那个混蛋,一切就会开始有所变化。北边那位已经等不及了……’
“他推推攘攘将我送出门外便返身回去了。我抬头看看天已尽暮,于是收好刚刚顺出来的那卷稿纸,上马前往檀溪。之后,我就莫名其妙到了司马徽庄上,再之后,我就去请孔明出山……而时间剧烈地跳过几个月后,赤壁之战便开始了……”
“现在想起来,一切宛如梦幻。”刘备叹道,他又翻了翻手中的赃物,“要不是这卷稿纸,我还不敢确定自己当时到底是真的遇到了这个怪人,还是嗑药过量产生了幻觉。”
“你是说,这很有可能是一本预言书?”春梅问。
“我不确定,我只能读懂其中一小部分……行文差异的问题始终难以解决,而且,这些字写得很丑,每次翻阅都让我目不忍视。”
“没关系,你有的是时间嘛。”
“老实说,这个我也不确定……我的病确实给我带来了某些好处,但完全不受我掌控,因此我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突然终结。而且,它也许只是让我保持年轻,但并不能改变我的寿命……
“有件事我从来没跟别人说过——为什么我认为这卷稿纸很重要,而为什么我又不愿意结婚——因为,不管我发病多少次,人格几经嬗变,唯独有一个念头始终在我脑中挥之不去:我隐约觉得,有个地方我非去不可。”
“什么地方?”
“我也不清楚,印象中,那个地方有耀眼得令人无法直视的光,以及某个我所寻求的答案,可我究竟连那个问题是什么都已经不记得了。”
“但你还是要去?”
“是的。无论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我都必须去,”刘备端起酒杯,困惑地望着闪耀其中的液体,“而且我似乎很确定一点:那个地方只有我一个人能去到,很奇怪,路途遥远,却只能单人独行。这些年来我渐渐觉得,那里可能会是某个出口,又或者是入口……”
刘备将酒一饮而尽,转脸望向春梅:
“说起来,我该回荆州了。”
“为什么急着回去,在这里过应有尽有的生活不好吗?”
“呃,我不知道,这里有什么荆州没有的东西吗?”
“我。”
“所以你要跟我一起回去啊。”
“你知道吴侯的本意是用锦衣玉食将你软禁在此吧?”
“当然知道,但我很忙的,不能只顾陪他玩啊……虽说我很喜欢他老爹,可和他好像合不来的样子。”
“你竟然还认识孙破虏?”
“嗯。二十年前群雄讨董之时,我们曾一起共事过,”说起孙坚,刘备好像很高兴,“那家伙是个真正的江东男儿,胸襟开阔,豪放爽直,只是有个恶习——太过溺爱子女,连出门打仗时都要把他们绑在身边。”说着,刘备笑起来,“孙破虏要是还活着,估计也会毫不客气地把我赶回荆州的,我记得那时他就经常批评我行事过于懈怠,所以一定担心,我在东吴住久了,会把他儿子也教坏吧。”
“我倒觉得荆州的人们可不一定期待着你回去,说不定你在这里他们会更轻松一点。”
“不,我最近不断感受到,留守荆州的那些家伙们日夜传来的想念,我等不及要看看他们见到我时感动落泪的表情。”
刘备起身伸了个大懒腰:“你最好早一点收拾准备啊夫人,我们要选个大吉之日,启程回家。”
“是。”妻子微笑着,点了点头。

公元210年春,一月,刘备假称和夫人到江边祭祖,踏上了返回荆州的路途。

夫妇二人一路上轻车疾行,赵云统领随行军士护卫前后,一众人马望荆吴交界的渡口而去。行到柴桑地界,在离江边止剩六里之遥时,赵云见前方不远处有吴将二人领人马千余守于道上拦住去路,于是报知刘备。春梅却说无碍,只管继续驱马前行。
及至走近,才看清二人是周瑜所部的丁奉、徐盛。奇怪的是,他们似乎无意拦截,所率兵卒也都只是分立于道旁,并没有什么举动。
等刘备一行车马过时,下马让到路边的丁奉和徐盛甚至背过身去,厚着脸皮旁若无人地聊起天来:
“怪哉,都督命我二人在此拦截刘备及孙夫人,苦等至今——(假惺惺地手搭凉棚)何以不见人影?”
“莫不是另择他路遁去了吧?(假惺惺地手搭凉棚)”
“擒不到刘备,吾二人祸将至矣。(摊手)”
“是啊,祸将至矣。(摊手)”

刘备一行顺利来到江边,正欲寻觅船只,负责后方警戒的斥候却又飞马来报:有一大波敌军正在接近。刘备踏上高处回望,见来时路上烟尘滚滚人马沸腾,追兵不下数千。赵云已召集军士,吩咐准备迎战。
刘备回到春梅的车舆前,请她下车。
“怎么了?”
“呃,”刘备挠挠下巴,“我们可能暂时回不去了。后面追兵将至,前面江水湍急……孔明那个冚家铲说过会来接应的,看来似乎晚点了。”
“侬真是丢人,”春梅瞪了他一眼,随即又叹了口气,牵过一匹马:“看来只有我去求情试试了……也许看到你掳走的并非公主,这些将军们会改变主意也说不定。至少,拖延一下时间吧。”
“太好了!”刘备抓住她的手,感激涕零:“我打从在水镜家第一眼见到你时,就知道你很可靠了呀!”
春梅上马,回过头来:“我的确很可靠,但你似乎记错了我们初次见面的时间。”

浩浩汤汤的追击大军已汹涌而至,将一行人拦在江边。春梅立马于前,让赵云带军士随护在后,毫无惧意。
领兵追来的共有六将,除了之前的丁奉、徐盛,更有吴侯直属的陈武、潘璋、蒋钦、周泰。六将见了春梅,当即喝停身后军士,并下马趋前跪拜。
春梅骑在马上,以一种刘备之前从未见过的,不怒自威的高傲姿态,睥睨跪伏于前的东吴将军们。
“辛苦诸位了,”她静静开口道,“不过我夫妇到江边只为祭祖,并非送丧,用不着你们带这许多兵卒来陪葬。”
六将中的周泰是吴侯亲信,年又最长,他答道:“我们只是奉了主公之命,来请夫人与玄德公回去。并没有动干戈的意思。”
春梅点点头,忽然唤道:“丁奉、徐盛,你们两个又来这里做什么?”
二将当即应诺,起身笑道:“都督并未给我二人具体的将令,只叫我们来听小姐差遣。”
“很好,”春梅也笑,“动手吧。”
丁奉徐盛当即拔剑大喝,不等吴侯直属的四将反应过来,便与所属亲兵一起将他们瞬间按住了。
“回去告诉我哥,”春梅向四将宣告道:“三年后我会回家,在这之前叫他记得定时派人打扫我的庭院,但不许乱动我的房间;还有,叫他不要责怪周瑜,这整件事都是我自己一手策划的,公瑾只是答应帮我而已。”
周泰喝退押住他的兵丁,站起来自顾自揉了揉肩臂,然后拱手道:“主公今早收到了周都督的报告,已然知晓,他只是叫我们来做个样子,免得被人非议,说我东吴为嫁女不择手段。”
春梅怔了一会,才答道:“那么,记得再跟他说一件事——我真心觉得:他越来越像伯符哥哥了。”
周泰眼眶湿润,俯下身去:“主公能从小姐口中得到这样的评价,一定会很高兴的。小姐宜自保重,勿害老夫人惦挂。”
说完,众将各自起身上马,领大军缓缓回撤而去。

春梅直到大军远去,才下马回到车舆前。
“原来如此……”刘备呆呆地喃喃道,“你原本打算什么时候才告诉我?”
“没打算过,看你自己什么时候猜到咯。”春梅深吸口气,欣然承认道:“是的,我的名字是孙尚香。但我确实有个叫春梅的侍女,她也真的想要只身赴荆州行刺,不过我谢绝了她的好意——因为事实上,我才是这场联姻的真正主谋。”
她继续道:“知道我的计划并参与其中的有公瑾、水镜先生,还有孔明。对不起,之前你和我哥哥全被蒙在了鼓里。但只有这样,才能让你愿意主动结婚。不过你也难辞其咎,因为这是二十年前你答应过我的,尽管那时我才五岁。所以结论是:别轻易和小女孩勾手指。”
她最后长出一口气,笑道:“嗯……我觉得这个计划堪称完美,希望你也一样。”
刘备一生中很少被什么人这么彻底地捉弄过,这种事通常都是他来干,让别人去受苦。所以这次打击巨大——这种巨大的打击同时还产生了一个附加效果:使刘备一下子想起了二十年前的那件往事……
当时他与董卓军相拒于虎牢关前,无奈自己军中已缺粮多日,怕无以为继,于是只好去找同为先遣部队的孙坚借,孙坚叫他稍等片刻,自己上马出营去了,不多会儿回来,像没事一样和他喝酒,并告诉他粮草已拨到他军中。后来刘备才知道,当时孙坚营中并无余粮,是他自己跑去找监粮的袁公路打了一架,才要来了刘备所需的粮草……不过,这其中还有个刘备遗忘多年的细节——孙坚出营去后,他百无聊赖,便和文台刚满五岁的女儿搭话,小女孩当时正伏在案桌边练字,她得知刘备是来借粮的,便满眼同情地把自己的蜂蜜饼给了他。这让刘备大为感动,当即痛哭流涕,宣布等她长大一定娶她为妻……
是了,这就是所谓太过年轻而犯下的错误了。刘备想。
孙尚香拍拍他的脸:“怎么了,夫君?你看上去眼神呆滞。”
“抱歉……”刘备还在有些发愣,“我不知道这个时候该用什么表情才好。”
公主莞尔一笑,那个表情里,包含了所有的言语,和所有的无须言语,以及所有在时间长河中静静蛰伏的,对漫长婚约的等待。
夕阳映在江面上,船头挂有“刘”字旌旗的片片江帆徐徐而来。
孙尚香望着刘备的脸,退后两步,仿佛重新介绍自己般深深鞠了一躬:
“我是个古怪的女子,但以后还请多多照顾。”





世界小得像一条街的布景
我们相遇了,你点点头
省略了所有的往事
省略了问候
——北岛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害三国志 (外篇)寻找郭嘉

这是一个艰难的题目——希罗多德对郭嘉所知甚少,或者说除了名字一无所知。他躺在一株橄榄树下静心冥想,七七四十九日后,终于估摸出郭嘉应该长着一副东方人的面孔,年纪轻轻,体弱多病,倔强且会讲八国外语。于是他从树下慵懒地爬起,在骄阳下伸展躯体,并做了个简单的决定:收拾行李,前往东方,沿途勾搭几个擅长跳舞的吉普赛女郎。

墨索里尼当时正忙于捣腾电影节,还没来得及宣布国家赞助希罗多德的这项旅行计划,历史学家便已出发了。他的著作有幸于此而没有沾染上暴戾的法西斯气味,却不可避免地留出了空当,给后来遇到的本土化共产主义者们粘贴措辞糟糕的标语。他觉得这两者除了对颜色的偏好外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在狂热的程度上甚至是一模一样的。

匆匆起程的希罗多德并没有携带太多的东西,只在颈上挂条毛巾,扛起几大块便于随时搞创作的蜡板,就光着脚飞快地跑了。他先是沿着意大利南部崎岖的海岸线北上,然后向东,追着初升的太阳,满面红光,腿毛闪亮,飞奔在君士坦丁堡城外那一小片狭促而美丽的海滩上,他心潮起伏,却并不高颂:“我爱你,君士坦丁兴建的大城”,因为一路跑来实在太渴,口不能言。但他既不是曹操,亦不认识巴甫洛夫,不懂得口中生唾之术。在穿过依然弹片横飞的巴格达市区之前,他只好喝光了幼发拉底河中的水,未能解渴,又喝干了底格里斯河。然后他越过阿富汗延绵的群山和其间四通八达的无数坑道,里面宛如地下王国,人人口呼安拉手握卡拉什尼科夫,过得安逸自在。而美国佬的黑鹰直升机则只会在山顶上空盘旋轰响,徒劳辗转。

多年以后,一支考古队在小亚细亚的一片古老废墟中发掘出数以万计的蜡板残片,后来证实这些蜡板正是希罗多德那卷帙浩繁但仍未完稿的巨著所缺失的最后部分。在此之前,当地人偶尔挖到这种有字的蜡块时通常都会充作药材,夹在两片面包里吃掉,据说能有效治疗腹泻和记忆力衰退,缺点是会导致腹部坠胀而死。考古学家们费尽力气将其中一块拼合完整,小心翼翼地刷掉黑蜡上的泥土,发现上面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辨,记载着如下段落——

郭嘉见袁本初,立有间,曰:君有疾,不治恐深。

袁绍不悦,曰:寡人何疾之有?

对曰:小人在侧,安能无疾?

袁绍顾左右而不语。时郭图在左、审配在右。

郭嘉出,语人曰:望之不似人君。

袁绍闻之,怒,使人索郭嘉,已投曹矣。

这段简短的文字令考古学家们欣喜万分,如获至宝。他们毫不怀疑内容的真实性。只希望能复原更多的蜡板,使之连贯成文,显露全貌。

风过殿廊,檐角脊兽颈上的风铃微微鸣响,大殿之上,郭奉孝穿着宽大舒适的袖袍,面带病容,忍住咳嗽,用锋利的言辞和独到的见解,大声驳斥着袁绍的一干谋臣们。

他说:### #### ################# (外语)

又说:******* *************** ** (另一种外语)

这样一连搞了八次,群臣无一听懂,不敢接茬,只得表示对他的远见卓识敬服不已。

等郭嘉把这些各个语种中所能想到的脏话全部骂完后,心情稍解,便出殿去了(几年后诸葛亮也去东吴干了同样的事情,微妙地促成了孙刘联盟)。

郭嘉不喜欢袁绍招揽的这帮无能之辈。

“我不喜欢你招揽的这帮无能之辈。”他一边说,一边解下袁绍悬挂于大帐一侧的佩剑,自顾自舞了两下,还在立柱上划了个“Z”。

袁绍坐在案后,摊开两手:“妈的,那你觉得我该把他们怎么办?”

“统统辞退,这些废柴除了斗嘴只会出馊主意,养在身边会毁了你。”

“不行,你知道他们别无所长,失业的话只能饿死。”

“你是争霸的诸侯,”郭嘉拿剑柄敲击案板,不住咳嗽地大声说:“不是搞慈善的!”

“又有什么区别呢,”袁绍笑着揉捻胡须,“得天下者,不亦养天下人乎?”

“算了,你就等着身死国灭吧。”郭嘉收起剑重新挂上,转脸望了望袁本初:“我明天就走。”

“去哪?”

“不是你让我去投靠曹孟德的么?”郭嘉叫道。

“对,没错……”袁绍缓缓点头:“你会喜欢他的。”

郭嘉没有再说什么,挥挥手径直出帐去了,走到门口才又回过头来,抛下一句:“这不是你能决定的事……”

帐帘慢慢静止下来,不再拂动。袁绍独自端坐在大帐中,沉默和帐角的阴影迅速聚拢过来,将他淹没。他的心和脸孔都蜷缩着沉浸其中,没有抵抗的意思。

你像一尊未能完成的雕塑,负责塑造你的雕刻家多年前被指派去做另一项工作去了,她轻轻放下刻刀,临走前悄声对你说:要和我弟弟做好朋友哦。然后再也没有回来。只有雕刻家知道你最后应该被塑成什么样子,而你就这样成了一件不稳定的半成品,一半期望继续等待,一半打算信守诺言。

这么多年过去,你仍困在刻室的角落里,无法遗忘刻刀在自己身上凿嵌时那种温柔清脆的声响。那是你灵魂的牢笼。

最终你想要的不是如许成就,只是一个救赎。

“谢谢你,郭嘉。”雕塑说。

希罗多德还在旅途中。他长出了更浓密的发须,更长的腿毛,以及更多的老人斑,同时,他气喘吁吁健步如飞翻过了喜马拉雅山,他看到卓明谷中的农民工们正在赶制大船,以每天几美元的薪酬创造着每张船票几十亿美元的奇迹——并且还没有他们的份。他们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很多人忍受不了这种枯燥密集的工作转而选择去攀登珠穆朗玛,再从峰顶跳下。无数鬼魂在船身周围徘徊并高唱“咱们工人有力量”。致使船上装载的通讯系统也出了毛病不肯运作,它坚持认为安全系统是入侵的异物,拒绝与之兼容。

希罗多德已经在路上花去了太多的时间,他担心自己到达时,郭嘉已死去几亿年。就像宇宙中闪烁的星光,我们见到的只是它们过去的模样。于是他决定继续追逐朝阳,一路毫不停歇,吃饭睡觉以及自渎都在奔跑中完成,他的须发体毛在运动中不停疯长,以至像藤蔓植物般渐渐包裹起他的身体,使他臃肿得像大雪怪一样,大雪怪却拥有一颗索尼克的心,他越过秦岭,游过黄河,跨过中途退赛的刘翔,直到八达岭长城脚下。

东海岸的温带季风拂面而来,许多人早已在这里翘首以待,他们摩肩接踵,挤在终点线两旁,满面堆笑挥舞小旗欢迎古希腊先贤,一个穿军大衣的青年男子还热情地为先贤递上一瓶可口可乐。

希罗多德知道,自己这算是抵达目的地了,至少,这里的人们不希望他继续向前了。劳师动众的欢迎并不使他动容,他喘气如牛,用带有新疆口音的普通话说:“我想…知道这个…郭嘉的历史。”

听到这要求,人们齐刷刷脸色骤变,纷纷收起鲜花小旗并夺回可口可乐,背过身去一言不发,挤挤攘攘,像浮冰上忙于孵蛋的企鹅群,露出密密麻麻黑色的脊背。

不久人们全都散去,却来了一个导游,他寸步不离希罗多德身边,称上级指示他来陪同外宾参观。

而希罗多德想要的只是郭嘉,这个英年早逝的人在历史上几乎完全是个谜,他急于了解,便不停问询。导游则极力回避,偶尔提及也不过只言片语,诸如“没有郭,哪有嘉”、“感谢郭嘉”之类,晦涩难懂,含混不清,这让希罗多德在蜡板上动笔时捉襟见肘。不过他的蜡板本身也不多。而且问得烦了之后,导游就会岔开话题:你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有几样写法么?

郭嘉行至许都,往见曹操。

操问曰:孤闻当世有卧龙者,君之才,比之若何?

郭嘉对曰:孔明波平如镜,吾胸有丘壑。

操曰:善。

考古学家们拼合成功的第二块蜡板上如此写道。

郭嘉没有带任何行李,孤身一人离开了河北之地,他南渡黄河,前往许昌,他将要为之效劳的曹操在那里。连日来的行程让他感到自己的身体越发虚弱,河上的风让他止不住地咳嗽。

一个月后,郭嘉来到许都城外,抬眼望那高大的朱红城门,曹操的头像高悬门上,与之并排的是吕布刺在枪尖上的头颅。

这让他忍不住剧烈咳嗽起来,其实他是想哈哈大笑:“成王败寇的差别亦不过如此。”

守门的卫兵见他胆敢取笑领袖画像,立即将之逮捕,送往宰辅处。

荀彧从公文堆中抬起头,皱眉紧盯被绑缚而来的老友,昔日英姿已不复见,只剩枯槁病容。

“怎么现在才来?没记错的话我邀约你的信是六年前寄出的。”

“那时太忙,”郭嘉把头扭到一边,轻描淡写,“而现在我得了肺结核。”

“你以为我能治吗!?”荀彧蓦地站起来大骂道。

大厅里的静寂持续了许久,才又听到荀彧极轻柔的声音:

“和我一起协助孟德吧。”

“嗯。”

“会治好的,我方军士抓到了华佗。”

“嗯。”

“以后,我们不要再抬杠了。”

“嗯。”

郭嘉被告知,曹操并不在许都,因为……官渡之战开始了。

他突然想到,要是自己坚持不愿来许昌,也许现在就已经和袁本初一起在官渡见到曹操了,以敌人的身份,就算他早已预见到了结果。

希罗多德在和颜悦色的导游指引下,遵照官方严格规定的旅游路线,游览了许多地方,而他真正想了解的东西却依然无果。

他终于明白,原来在这个古老的新兴国度,所有非正常死亡的历史,都会被抹去其存在过的证据。每个人都习惯了被掩盖起来,在巨大的阴影下,他们顺从地转过黑色的脊背,藏起心和脸孔。

他只得深恨自己来得太晚,那个用刀剑来阐述事实的时代已一去不返。

事实上,希罗多德前往遥远东方的动机一直是历史上的一个不解之谜,但研究他的后世学者们一致认为他的这趟旅程无疑是正确的、睿智的、充满了远见卓识的。并对他当初的决定敬服不已。

我们不知道郭嘉最后是否找到了曹操,也不知道希罗多德最后是否找到了郭嘉,我们唯一知道的是,这两个故事终究没能连接起来。它们遇到了兼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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