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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卡子:有害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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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自新浪博客,作者:阿卡子


事实证明,喜欢猫的人都会中意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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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有出头天 于 2013-11-7 12:58 编辑

有害三国志 (1)三剑客
                        
   身后追兵将至,他绝望地闭上自己装满惊惧的眼睛,双手死抱住马脖子任凭它以间歇性左摇右摆的伦巴舞步撒蹄狂奔。
   在漫山遍野头裹黄巾的敌军眼看就要围住这逃得狂野奔放的一人一马时,前方山头突然杀出一支奇兵,顺着坡度势如破竹冲散黄巾军,救下了他。
   董卓惊魂甫定,环视救兵,为首乃三人,居右长髯者使一长刀,居左者使蛇矛,而中间耳大如扇者使的是达斯·摩尔赤色双股激光剑。
   卓忙驱马上前,拱手道:“吾乃东中郎将董卓,敢问恩公等大名?”
   “哦,”居中者忙停止抠鼻,按住马头想了想,正色道:“我的名是马尔克·奥列里乌斯·安东尼·奥古斯都。你可叫我‘沉思者’。”
   董卓表情僵硬,对这个明显是刚想出来的冗长姓名心生不快。
   “不信?”马尔克·奥列里乌斯·安东尼·奥古斯都把两手搭到左右二人肩上,扬起下巴:“不信你问他们。”
   关羽和张飞面有愧色顾左右而不语。
   “好吧,”马尔克·奥列里乌斯·安东尼·奥古斯都像是被识破般略带羞涩地挠了挠脖颈说:“其实我叫约瑟,乃雅各之子。”
   “你知道……”董卓看上去对这个新的答案仍旧不甚满意,“我是一个军阀官僚。”他有些不耐烦地侧开头望向山后的斜阳继续道:“所以关于你的名字,不介意的话我想最好能看看你的名刺。”
   那约瑟的两个兄弟听到这要求,大松了一口气,心想终于不必再听不靠谱的兄长胡扯了。便兀自从约瑟袖中掏出名刺递与董卓。
   董卓瞪眼看那名刺,姓名一栏密密麻麻写着:
   孝景皇帝第七子中山靖王刘胜之子陆城亭侯刘贞之子沛侯刘昂之子漳侯刘禄之子沂水侯刘恋之子钦阳侯刘英之子安国侯刘建之子广陵侯刘哀之子胶水侯刘宪之子祖邑侯刘舒之子祁阳侯刘谊之子原泽侯刘必之子颍川侯刘达之子丰灵侯刘不疑之子济川侯刘惠之子东郡范令刘雄之子刘弘之子刘备,字玄德。
   再往下扫了一眼他每次接别人名刺时都固定要看的职务一栏,上面则简单明了的只有四个字:待业青年。
   ——这令董卓瞬间心中火起,怒不可遏。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先了解董卓这个人。
   卓出生于汉帝国遥远偏僻的一个边境小村庄里。那里恬然宁静,与世无争。他小时候最喜欢玩的是《勇者斗恶龙Ⅱ》,对“踏上未知旅途开始拯救世界的大冒险”满怀憧憬。他的梦想是像所有RPG主角那样去不停地打怪升级最终拿到能够调衡世界新秩序的力量。他相信所有英雄们的起点都是一样的,最终的成就则取决于他们有多努力,或者说升了多少级。
   成年以后他以一个资深玩家的执着加入了帝国陆军,经过多次匪夷所思的征攘夷狄,扫荡叛乱,一步一个脚印地积累经验值升级,以不那么赫赫但量多的武勋在帝国军界冉冉升起,直至征拜并州刺史兼河东太守,任东中郎将参与镇压最近由一小撮黄巾分子在巨鹿引发的打砸抢烧事件……
   可想而知,这样一个怀揣梦想而又踏实勤勉之人,在耻辱地因作战途中赶去排队抢购最新发售的《塞尔达传说》而导致军心涣散兵败逃逸之际却被一个自称皇族的无业游民所救……这是多么令人无法忍受的事情。
   董卓呸地丢回刘备的名刺并朝他比出中指扬鞭而去。
   “看吧,我早说咱们应该去参加黄巾军才对。”刘备百无聊赖地对两个兄弟说。

   三十七年后,刘备名刺上的职务一栏仍旧简单明了:皇帝。但再也没有人要求看他的名刺了。
   于是他很想念董卓。他觉得世界本应是属于那些一心一意想要拯救它的人的。
   他感到自己这一生都是灰色的——他本该更加鲜活多彩的人生——都被他那两个面容诡异但却非常好面子的兄弟给耽误了。
   这也是他为什么喜欢诸葛孔明的原因,后者曾在自家茅庐里就着啤酒与四川火锅跟他剖析过:当艺术家比当帝王更好玩儿。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有出头天 于 2013-11-7 12:59 编辑

有害三国志 (2)任天堂时代
貂蝉,吾命之光,吾欲之火。吾罪,吾魂。
                                      ——吕布
   吕布出生于汉帝国遥远偏僻的一个边境小村庄里。那里恬然宁静,与世无争。他小时候最喜欢玩的是《最终幻想Ⅳ》,对“踏上未知旅途开始拯救世界的大冒险”满怀憧憬。他的梦想是像所有RPG主角那样去不停地打怪掉宝最终拿到能够调衡世界新秩序的力量。他相信所有英雄们的起点都是一样的,最终的成就则取决于他们的装备好坏。
   这就是吕布为什么会与董卓一拍即合的原因。也是他为什么相比起董卓急切地想要升官进爵来,更看重方天画戟和赤兔马的缘故。
   但有一样东西显然他们俩都同样喜欢——貂蝉。
   而王允先把貂蝉给了吕布。于是,一切都由此而始——历史和传说再也没能够分清彼此,事实上人们也从来没有关心过真实与谣讹之间的差异,他们需要的,永远都只是猛料而已。
   第二天朝堂之上,董卓正在发表国情咨文时,一旁朝臣队列中的两人却悄声讨论起了私事。
   “昨晚玩过了没?”王允小声问。
   吕布不掩脸上的兴奋,猛点头:“玩了,太过瘾了……”
   王允一脸已有所料的浅笑,并不接茬。
   果然吕布迫不及待接着道:“我昨天一回家就插上了,玩了一夜。你看我现在眼圈儿都还是黑的。”
   王允赞赏地点点头:“果然只有你这样的高手才配玩貂蝉。”
   “不瞒司徒,我昨晚玩得手都酸了。”吕布羞道。
   当天退朝之后,吕布忙完应酬,跨上赤兔回家,心里打定主意今晚要继续奋战,然后还要认真写一篇玩貂蝉的心得。
   “貂蝉呢?!”当吕布遍寻家中不见貂蝉踪影后抓住一个家仆怒问。
   “刚才王司徒来带走了,说是董太师想玩儿……”
   之后的故事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被碾进了时代剧烈转向的车辙里,变得奇妙起来。
   当一天早晨,吕布闯进郿坞,在董卓堆满游戏卡带和周边手办的房间里看到一直插到现在都还没有拔过的貂蝉时,他明白,自己和董卓之间,有些地方,再也回不去了。
   吕布开始觉得董卓不像以前那么可亲了。甚至他还发现董卓原来是个死胖子——喜好健美的吕布生来最讨厌死胖子。
   哼,王允这个懦弱的老好人,卑躬屈膝,忍辱苟活,对太师的强取豪夺毫不反抗,真是丢人。吕布心想。
   然而他不知道王允居然还曾一脸谄媚问过董卓同样的问题:“昨晚玩过了没?”,也同样赞叹了一句:“果然只有太师这样的资深玩家才配玩貂蝉。”
   任何量变的积累都需要一个临界点来引爆,这个点在一天早朝散后终于到来。
   自从没了貂蝉,吕布这几日来心灰意冷,情绪低落,虽然不时可去郿坞稍微玩一会,但毕竟不是自己的了。然而他又实在不敢去向董卓要回家来玩。正愁眉伤神间……
   “哈哈,司徒,昨晚咱终于把貂蝉玩爆了!”董卓喜不自禁用肥厚的大手拍了拍王允的肩膀,大声说道,“今早刚起来我就趁着记忆犹新写了玩貂蝉的完全流程攻略!”
   也许,我只是不能忍受自己明明是第一个玩貂蝉的人,却不是第一个玩爆貂蝉的人——吕布曾对王允如此坦承道。那时董卓已经被他们干掉了。而吕布自己也升级并拿到了“温侯”的头衔——这种原本董卓喜欢的把戏。
   其实董卓除了很胖之外并没有什么错,他并不想和吕布决裂,他甚至从来都没想过要夺人所爱。他只是单纯地信奉技安主义: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貂蝉》,被称为史上四大RPG之一,红白机时代最后的惊艳之作,让无数玩家至今仍津津乐道的不老经典,在刚发售的当年就这样成为了传说。

   多年以后的白门楼上,吕布在抱怨着脖子上缢绳的粗糙时,不由得想起他和董卓在郿坞争论貂蝉里的迷宫BOSS应该怎样打才不费HP的那个遥远的夏夜。当时,他们俩正吃着泡面。月朗星稀,空气炎热,但为了给机子散热以便能熬夜玩貂蝉,电风扇始终对着的是面前插着貂蝉卡带的红白机,两个男人虽汗流浃背,但却兴致百倍,无怨无悔……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有出头天 于 2013-11-7 13:01 编辑

有害三国志 (3)罪与罚
                        
   曹操又做了那个多年来千篇一律的梦:
   自己手中的剑正沾染着温热的鲜血,眼前的院子里尸横满地,唯一的活物是架子上已经绑好待宰的猪。
   一个伪善者提剑跟在自己身后大喊:“错了错了,我们是大错了。”
   真是好笑,世界上哪有这么简单的对与错?就算是以结果论来判断,这个判断也未免下得太早。
   于是曹操决定不再安慰这个慌张的帮凶,而是冷静地默念起喜欢的诗句,权充悼词:
   “死者的卧室宽宽地敞开,被阳光优美地涂抹。”

   喜欢特拉克尔的曹操永远不会承认自己曾读过粗鄙如《麦田里的守望者》之类的美国文学。
   但陈宫却分明记得,那天,在自己的县衙大牢里,这个骗子曾说过:“天下就像一大块位于悬崖边上的麦田,很多在里面假装玩游戏的家伙其实都只是想趁乱偷偷割一把麦子。而我,我希望自己能守在悬崖边上,看着他们,等这些家伙偷到麦子满心欢喜往悬崖边奔来时,我就一把抓住……然后抢过麦子。我只想做个这样的麦田捕手。如此而已。”
   正是因为被这样美丽的志向所打动,陈宫当年才决定抛家弃官,与其出奔。
   然而很久以后,当曹操再次向世人宣告自己的志向时,他已不复记得麦田。当是时,赤壁败北,回望长江,他说的是:我是阿尔法与欧米加,开始与结束。昔在今在以后永在。当我向你们复仇之时,你们将知道我的名字——曹孟德。
   陈宫死前对曹操的评价是:背信弃义的大奸之徒,比董卓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有,呸。
   而曹操则曾如此论及陈宫:这个家伙就像一台老式286计算机,足够正确,但迟钝无比。

   当历史被胜利者书写。个人的想法已不再重要。
   尽管如此,假定我们有时光机,可以稍微倒回去一些岁月,然后再换个角度用慢放和定格来观察,也许就能得出类似如下的另一种故事:
   事实上,陈宫本不愿屈居人下,是个颇有自主创业精神的人。所以在手下士兵们抓到曹操后,陈宫是打算将之收为己用的。他制定的收伏曹操的计划是:一开始先施以严刑拷打和深牢大狱,摧残其肉体,再每天扬言要把他押赴京师凌迟处死,崩溃其精神。在其感到死期不远,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自己再屈尊到牢中深情慰问,好言安抚,让他在充满终极关怀的话语中彻底变成一个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这样,自己就能牢牢把这个人掌控在手里了。
   那天,陈宫觉得时机已然成熟,于是前往县衙大牢,探视曹操。
   他本以为曹操这时定然已是屈服于牢狱之苦,处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水深火热之中,急需拯救。但一进牢门,却发现曹操像个摇滚青年一样不仅没有想要被拯救的意思,居然还精神饱满地在墙上写藏头反诗:

               我的心和我的灵魂都已早早熄灭。
               操劳之事随之也失去了坚持的意义。
               陈旧的,陈旧的王朝总有一天会崩毁。
               宫殿和琼楼也都将在黎明到来前倒塌。
               你却还在不停地问:
               妈妈,噢,年迈的妈妈那时该怎么办?

   陈宫有些泄气,但仍不愿放弃。于是他摒开属下,望着牢墙上的一幅老旧洛神图,问道:“孟德近来可好?”
   曹操一手揣在兜里,一手仍在墙边写写画画:“嗯,不错,我正试着给自己的诗谱曲。”
   陈宫说:“其实,我一直打算放你出去。只是怕你被他人所擒,反倒害你。”
   曹操:“哦,那倒没问题,过了你这地界,我就差不多到家了。”
   陈宫拂袖长叹:“我相信正义,可惜没人相信我。”
   曹操一想,忙对曰:“好人通常被人误解。”
   之后,曹操就反客为主,大谈抱负。说得陈宫心动不已。最后更以一记“麦田论”彻底俘获了陈宫的心。这个县官当即表示愿鞍前马后,辅君匡世……
   后来很多人都钦佩陈宫弃官释曹的义举。认为若无公台,阿瞒早已弃市。但其实曹操根本不需要陈宫的帮助,他早已定下从牢中逃走的方法。只是陈宫既然肯放,他就不再推辞罢了。倘若能回到当年那个关押曹操的牢房里,揭开牢墙上那张洛神图……你会发现,那片被图遮盖着的墙面其实早已被曹操用笔头挖通了……

   又做了那个梦,曹操感到头疼。在梦中,自己又一次握着滴血的剑,而面前躺着伯父吕伯奢的尸体。
   陈宫怒道:“为何杀他?”
   曹操垂头惋叹:“我伯父向来心脏不好。这样突然死去,尚能死前安宁。如果回家看到惨景,反而会痛彻心扉而死……我不愿让他因为我而遭受如此大的痛苦。”
   陈宫冷冷道:“你还有更矫情的狡辩么?”
   “有啊,”曹操抬头大声说:“我宁可让自己背负天下人的痛苦,也不愿让他们背负我的。”

   陈宫后来在回忆录里是如此描述这个事件的——曹瞒曰: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害三国志 (4)张角之死

                       
第四幕 第四场
黄昏,河岸边的黄巾军大营,中军大帐里。
张宝及张梁抬张角的担架上。
张宝:啊,敬爱的兄长,以前的你像那城中还未被推倒的斯大林铜像一般高大且坚强,我们甚至需要仰起头至45度角才能瞧一眼你那光辉的形象。现如今,究竟是什么样可恨的恶疾击垮了你高贵的肉体?让你像解剖台上的格瓦拉一样僵硬地瘫躺,形容枯槁有如鬼魂,袒胸露乳招揽蝇伥。难道你真要在战事胜利之前离去,留下失掉良师的我们细数慌张?
张梁:我们共同的兄长,我们唯一的祈望,莫不是仙人也不打算让你重拾健康,以致往日灵验无比的符水也失去了救人性命的渴望?我们怎能不慌?我们怎能不慌?
张角:啊,我今时的好兄弟,我明日的守墓人,快快抛弃慌张,埋起惆怅。一切都是冥冥天意,时候到来无需迷惘。你们的眼睛,再瞧我最后一眼吧;你们的手臂,再向我作最后一次拥抱吧;你们的嘴唇……就不必凑过来了。我即将启程前往魔鬼幽暗的洞府,那儿才是我长眠的理想乡。倘若魔鬼也有乐于倾听的美德,我倒很想试试说服他也加入太平道。至此我已了无遗憾,只是不忍看到你们黯然神伤,快快出帐去吧,死亡的味道且让我独自舔尝。
(张宝及张梁同下。)
   等两人都出去后,张角才稍感放松。他的两个兄弟都太过于热衷莎士比亚的戏剧。而他只喜欢莎氏写给男友的十四行诗。
   大贤良师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因为他发现自己又开始喜欢思考了。自从起兵之后,思考已经变成了一种不可想象的奢侈。
   混乱的征伐和多变的局势快把他变成一个嗜血的军事狂,险些忘掉了本来自己想做的只是一个心向各各他的传道者。事实上,他讨厌暴力。皇帝打你的右腚,连左腚也转过来由他打——他曾如此教训门徒们。
   一只苍蝇闻着味儿降落在他脸上,爬进了他的鼻孔里。张角想要打喷嚏,却发现自己的面部肌肉拒绝回应。于是他也懒得去在意了。可能是回光返照的缘故,他感到自己的记忆力突然间变得出奇的好,自己一生中的无数个瞬间开始依年代的顺序以每秒24格的速度在眼前掠过……许多早就残缺斑驳的往事开始一件件完整清晰地在脑海里重现。
   其实仔细想起来,张角觉得,当初遇到的那个自称南华老仙的家伙,样貌非常古怪——头戴高礼帽,碧眼黄鬓山羊胡,手执大棒,腰挂胡萝卜。
   那时,年轻的求道者张角曾到过黄河边尝试用手杖分开河水,结果可耻地失败了(多年以后一个叫苻坚的家伙在长江边声称自己也能用鞭子完成这一壮举并失败)。在此何去何从的关键时刻,这个南华老仙出现,并赠给他一套号称天书的《太平要术》。
   尽管他觉得南华老仙并非善类,肯定心中另有所图。但这套《太平要术》还是成为了他生命的转折点,至今仍让他爱不释手,他最喜欢书中的第十二章——建立政治自由的法律以及政治自由和公民的关系。
   因着这套书的启发,最终他决定创立太平道,并以建立公正自由的太平盛世为目标,起兵反抗汉室……
   脑中的一切都无比清晰,他甚至发现自己还能背诵当初起义宣言的全文——
中平元年二月,于巨鹿
太平道三十六方众的一致宣言:
  
   自古以来,无论哪个王朝,如果人民无可选择到要用暴力的形式推翻其君王的统治,必定是这个王朝已然病入膏肓。出于对全天下饱受苛政之苦的百姓们的责任,以及对嫉恶如仇的正义之士们的尊重,我们在此将不得不诉诸暴力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们认为以下公理是不证自明的:
   上天赋予人民与生俱来的玩摇滚的权利,是为天公;大地之上人人皆可平等无差别地玩摇滚,是为地公;摇滚是人民发明的所以人民亦有权保卫它,是为人公。此三者是人民不可予夺的基本权利。有了这些权利,人民才有信心继续以奴隶的身份苟活下去以便生养更多未来的奴隶。
   因此,皇帝应当保障他的子民在重税与繁役之余免于听不到摇滚乐的自由。如果连这点都无法做到,人民便要不惜使用暴力推翻其统治,然后另立明君,以夺回摇滚的权利。当然,由于人民早已做惯了奴隶,长于忍辱偷生,非忍无可忍万不愿揭竿反逆。然而当我们发现皇帝连我们唯一剩下的摇滚的乐趣都要剥夺殆尽之时,我们便有权利并且有义务推翻这样的暴政。我们不认为这样做太过草率,要知道,我们已经足够审慎地忍受了大汉皇室四百余年,如今,授命于它的苍天已经死去,即将登临的黄天将带领我们摇滚至死!这,就是我们要起兵反乱的原因。
   皇室至桓帝以来,政治黑暗腐败,官宦虐待百姓,到了今天,皇帝仍不改恶行,变本加厉地剥削人民,残暴之态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段暗无天日的历史中,皇帝所犯下的种种暴行都毫无疑问指向一个可怕的目标,那就是要剥夺我们死也不愿放弃的享受摇滚的权利!不信的话,让我们来揭露以下十条事实,请天下诸君共鉴:
   其一,皇帝拒绝开仓赈济大批流离失所的灾民,以致饿殍遍野,天怒人怨。而且他不懂摇滚。
   其二,皇帝极度缺乏地理常识,以为后宫就是大汉的全部疆域。而且他还不懂摇滚。
   其三,皇帝拒绝大臣们过问政治,无视彼等领了俸禄后想做事的美好愿望。而且他甚至不懂摇滚。
   其四,皇帝宠信宦官,任由十常侍把持朝政,卖官鬻爵,搜刮民脂民膏。而且他竟然不懂摇滚。
   其五,皇帝小题大作,在番邦来朝之际将大批请愿的太学生强行驱离宫门,让他们或惨死,或下狱,或流放。完全不顾这帮太学生除了瞎闹之外什么都不会的现实。而且他一点也不懂摇滚。
  
   其六,皇帝根本就不知道太尉这个官职是干什么的,却像更换倭国首相一样以不停地更换太尉人选为乐。而且他绝对不懂摇滚。
   其七,皇帝四年后一定会设立西园八校尉之职,专司监察京师街道治安和卫生以及打击恐怖主义。并定下恐怖分子的界定特征为: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并推着小车四处流窜。而且他完全不懂摇滚。
   其八,皇帝曾与外星人秘密接触,并无耻地企图强迫外星人承认汉帝国是民主国家。并一口答应:只要承认,就立即送给他们五万名奴隶作为礼物。而且他始终不懂摇滚。
   其九,皇帝看到此宣言定然会大怒并指责第七和第八条是我们编造的谎言,好吧,的确是。但至少有一点是他无可否认的——他从来不懂摇滚。
   其十,皇帝不懂摇滚。
   我们曾经期望皇帝对这些暴行能够幡然悔悟并加以改善,但至今全部都因他的置若罔闻而落空了。
   将心比心,我们也是大汉臣民,并非刻意要忽视朝廷里也有像中常侍封谞、徐奉这样的好官的事实。但是这些好官却从来没有机会聆听我们的苦难,或者他们不愿聆听。
   再则,过去我们总将朝堂之上腐败昏聩的和廉洁正直的,比喻成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的关系,现在恐怕是要反过来才对。皇帝即位后的灾荒连年民不聊生,显然主要是人祸而非天灾!这样永远看不到希望的结果使我们不得不奋起抗争。
   所以,我们今天在巨鹿集会的三十六方代表,以太平道数十万信众及全天下同情并支持我们的人民的名义,郑重宣布:我们不再承认皇帝对我们统治的合法性,我们决心用武力彻底推翻他,另立摇滚帝!为了捍卫这一宣言,我们在黄天的庇佑之下,用我们的生命和皇帝许诺的肉糜以及我们神圣不可侵犯的摇滚权在此庄严宣誓。
(以下为发起人签名)
张角 张宝 张梁约翰·汉考克 张曼成 韩忠
程远志 赵弘 波才管亥 孙夏 刘大耳 廖化
…… …………
   苍蝇产完卵后从鼻孔里退了出来,哼着小曲扬长飞去。张角很想笑一下以表示他对人生的满意,但可惜他已然僵硬的脸不再支持这一功能了。
   最后,张角的心脏停止了微弱的蠕动,就连他那像吉列剃须刀一样锋利的眼神也终于黯淡了下来。营帐外,追随他至今的信徒们还在一边步调整齐地巡哨,一边嘶吼着马雅可夫斯基作的战歌:
日日月月
要想着
太平道!
自己的
队伍
瞧得锐利些。
是否全部
太平道信徒
真正是信徒
或者
只是
假装成太平道信徒?
谁今天不是跟我们同奏摇滚
谁就是
反对
我们!
……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有出头天 于 2013-11-7 13:13 编辑

有害三国志 (5)青梅煮酒
                        
   每到初夏,成都总是阴雨绵绵,雾霭沉沉。在理解了蜀犬吠日的同时,刘备就会很怀念在许都游手好闲时的那些日子。
   那时曹操刚操翻吕布,坐稳地盘。南边对袁术施行孤立政策,一切商旅往来尽皆封锁,只卖他五元一斤的大蒜。北面则向袁绍一边示好一边磨刀霍霍,甚至还在黄河边上的古巴县偷偷建了个导弹基地。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而那段时期的刘备,就在曹操的包养下,远离丝竹与案牍,逍遥自在,很是惬意。
   他的逍遥呈现出两种特性:无目的性和无原则性。
   有时候,刘备喜欢独自游荡于许都城外的山水林沼间。每次出游,通常半月不见人影,回来时披头散发,衣衫褴褛,脸上挂满各种神秘的藤壶,蛛网,以及表情。
   而另一些时候,他则把自己关在房里闭门不出。白天,里面传来各种杂乱无章的鼓钹轰鸣之声,如地震,似雷鸣,事实上更像实验性的摇滚;而夜里,万籁俱寂之时,只听见他在房中吟诗不止,或沉吟低语,或顿挫激昂。
   后来,刘备既不再出去游历山水,也不再闭门制造噪音了。他新的趣味是在自家后院里垦地种菜,并养了一只西伯利亚雪橇犬,以防街坊偷菜。其实就算不养犬也没人敢来偷——他种的菜都品种古怪,样貌恐怖,不像可以吃,倒像是要从土中跳出来噬人的样子。
   然后有一天,曹操派张辽和许褚来请他去喝酒赏梅。席上,曹操问他:你曾做过徐州牧,现在还想念徐州么?刘备摇头说许都很好呀,为什么要想念徐州?曹操说:我打算让你带兵前往徐州拦截北上的袁术。刘备表示坚决不去,但曹操说文件都已经下来了,你还是赶快去辞别皇帝,准备出征吧。
  于是,刘备就离开了许都。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后来历尽颠沛流离,甚至到了四川盆地稳定下来后,刘备都仍然无法忘却在许都时的生活——只有在那个时候,他才能维持自己对世界最原始最单纯的好奇。
   一段阳光灿烂的日子,他的黄金时代。
   晚年的刘备对此更是怀念,尽管他能够想起来的细节已经不多了。
   也许等自己死后,就再也没有人知道这些往事了吧。他想。这时的他已经躺在了白帝城中的病榻上。
   然而刘备错了。他显然低估了许都百姓们的记忆力和想象力——关于刘备在许都时留下的种种传说,至今仍是他们茶余饭后的主要话题。
   有人说,刘备最初在许都城外游历山水时,有一次,在深山里迷了路,他走到一处密林中,窥见两个仙人下棋,于是不知不觉看得入了神:大胡子仙人执红子,先使一着“工厂之雾乃国之息吹”,占得先机;小胡子仙人执黑,后手一着“国会纵火之计”,稳住阵脚;红子忙走一步“互不侵犯之约”以拒之;黑子紧跟着落下,施以“巴巴罗萨之策”;此时红子已然势危,大胡子仙人怒推棋盘,说:阿道夫同志,此地怨气太重,扰心败兴,还是另择对弈之地为好。小胡子仙人点头附道:约瑟夫兄弟所言甚是。说完二人化作一阵青烟不见了踪影。片刻之后,党卫军占领了这片林子,在原本仙人下棋之处掘地三尺,挖出了大批波兰军官的尸体。

   另一个传说则是:一次,刘备于城外河中划独木舟逆流而上,到源头时发现一片桃花林,林子尽头有一山洞,他钻进洞中走了半天,竟从另一个地方出来了。那地方美不胜收,宛如仙境——琼楼玉宇参天林立。街市井然遍布珍奇。人们默默往来其间,衣着装扮十分古怪。一个自称文思钝的人前来自荐带刘备四处参观,并称此地乃大洋之国,国中人人都以同志相称,同衣同食,安居乐业,再无尊卑贵贱之分。两人参观到一处最为雄伟的宫殿前,文思钝称这殿名叫真理殿,专门司职告诉外人此地有多么好,人们是多么幸福的。而自己也有幸在殿中供职。当刘备问到如果真这么好为什么还需要专门设立真理殿来告知外人时,文思钝却勃然大怒道:住嘴罢,老大哥在看着我们!突然两队臂上缠有红袖标的兵丁不知从何处杀出,想要擒刘备,于是他慌忙择路逃出,出桃林回望时,山洞已不复见。

   还有人言之凿凿地表示:刘备曾将这些奇妙的经历说给郭嘉听过,郭嘉听后如实回报了曹操。曹操表示也想前去,却被郭嘉以“游山玩水并不适合你”为由驳回。于是操暗中愤愤,决心等郭嘉不在身边后再伺机出游。其实,郭嘉也对刘备所说的那些地方颇有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郭嘉感到越发向往,以至心神恍惚。然而暗中往寻多次,始终寻而无果。最后积郁成疾,英年早逝。郭嘉死的那年,曹操北征乌桓,大胜而还。归途中,他刻意绕到海边游玩,还写下了《观沧海》一诗。

   一些邻近刘备旧居的街坊们说,除了游山玩水之外,刘备还经常把自己关在屋里研究鬼神之术。每夜都能听见他念动各种咒语,屋中光华万丈,奇异的萤火闪耀着从门隙窗棂间溢出……一天夜里,一个身裹黑色长袍,头隐于兜帽之下的不速之客前来拜访刘备。敲了三次屋门,刘备都没有打开。于是来客大怒,开始和刘备斗法,各自默念咒文,光影交错,风云变幻,房屋开始吱吱作响,但仍不动分毫。一刻后,来客认输,开始好言相诱,劝刘备开门。然而不想刘备在屋中大斥一句:“岂不知弥赛亚将要来!”来客听到这咒,大惊失色,倒地化作一条古蛇曳尾而去。

   又有说,刘备有一段时间致力于在房间里摆弄一些奇形怪状的炉子,和味道难闻的石块﹑粉末。许多附近的街坊都经常听到刘备屋内传出巨响。负责城中治安的夏侯惇前去探察,刘备同样拒不开门。夏侯惇果断地破门而入,只听刘备大喊一声:”anla-huakbha!”顷刻间,房中火光爆裂,门窗皆碎,夏侯惇也被气浪轰飞,一块细小的碎木板以150公里的时速准确地击中了他的左眼,当即失明。

   有的人还坚称,刘备在后院中所种的菜都是经他改良过的品种,除了能作食物之外,还能用来对付僵尸,例如他种的改良豌豆,其豆粒可在遇敌时射出,百发百中;半埋于地中的改良土豆一踩到就会爆炸,威力惊人;还有作为生化武器的改良蘑菇在夜间能喷出大量毒雾;以及除了嘴里有人之外总张着血盆大口的紫色食人花……夷陵之战后,陆逊率大军追歼刘备残兵时曾误入八阵图中,损军折将,惨败而归。据东吴后来解密的部分历史档案记载,此阵正是由八块菜地组成……

   几乎所有的许都百姓都不相信是曹操主动让刘备离开许都的。他们认为曹操请刘备到相府饮酒赏梅那天,两人言谈间暗露锋芒,大论了一番天下英雄后,刘备伺机借讨袁术为名才逃出了许都……

   当然,这些过度夸饰的诡异传说不可能会被理智的历史学家所接受。它们只会存在于街角巷陌中,为人笑谈罢了。

   正史上记载说,当刘备闷闷不乐地领兵出许都,往徐州而去时,城楼上,郭嘉曾问曹操:
   “为何不将刘备永远软禁在许都,而要放他离去?这好比犹太人出了埃及,土八路到了根据地,后患无穷矣。”
   “你得知道,”曹操说,“有些鸟是注定不能被关在笼子里的……它们的羽毛都太过光亮。”
   郭嘉手抚城砖,凝眉若有所思。
   “别想了,世界杯今晚就要开始了。走吧,看球去。”说完,曹操大步踱下城楼……

   在许都城中的一个简陋庭院里,有株枇杷树,是当年刘备寄居此处种菜时顺手植下的。而今,已亭亭如盖矣。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有出头天 于 2013-11-7 13:24 编辑

有害三国志 (6)官渡英雄传说
                        
   袁绍坐在五色华盖之下,轻捋着嘴边微卷的胡须。他已年过不惑,大腿上赘肉累累,身材臃肿得像邻家的豆豆龙一样,因此很是讨厌长时间的骑马行军。凝望了很久对面曹字旌旗下的敌军阵列,他发现自己怎样也看不清阵中那个肩披红袍者的面孔,一如关于洛阳的那些遥远记忆,虽然都在,但轮廓模糊不清……大概,他也是满面须髯了吧?
   当袁绍还是一个放荡不羁的少年时,他的整个世界都被两件看起来毫无兼容性的事情所填满:一是在洛阳城中四处捣乱;而另一件,则是每天早上等在街角假装和隔壁家的大姐姐巧遇。
   那个大姐姐有着蜀锦一样的柔软长发,却总是一身简朴素雅的棉布衣裙,不加修饰的清丽面庞上时常挂着淡淡忧容。据说皇帝欲纳她为妃,而她婉拒至今。
  她还有一个弟弟,性格乖僻,没有人愿意和他玩耍。为了博得姐姐的好感,袁绍经常去邀那个名叫阿瞒的弟弟一起玩。他曾带阿瞒去过汹涌的洛川边钓鱼;也曾带他去过荒废的古陵中探险。每次游玩回来,姐姐都会为他们准备好吃的,而他们则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兴致勃勃给姐姐讲述这一日的所见所闻,期颐着她能展露笑颜。
   秋日里的一天,袁绍带阿瞒到城墙角一家院子里去偷柿子,被小气的院主人发现,追了他们两条街,两个奔跑的少年用跌破膝头的代价,最后终于逃脱。他们像得胜的维京人一样回到家,一边骄傲地抢着跟姐姐述说今天的经历,一边各从衣胸中小心地掏出一枚柿子,递给了姐姐。
   那时的她正凝着眉头,忙着给两个小坏蛋拍去身上的尘土,缝补裤腿上的窟窿。看到他们捧在手心里递过来的两个完好的大红柿子,她像是有些无奈地轻轻摇头,然后露出如暮春时节的阳光一样温柔的微笑,望向少年袁本初:
   “本初君,要和我弟弟做好朋友哦。”
   袁绍压抑住狂跳的内心,像所有正直有礼的贵族少年那样,静静地点了点头。这是他所见过世上最好的笑容,他甚至希望自己是为着这个微笑而生的。从这一刻起,他就暗暗决定要用一生来陪在这对姐弟身边。
   然而第二天一早,宫城里就来了几个小黄门,把大姐姐接走了。傲慢的阉宦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后咬着牙一声不吭的两个少年,他们紧攥拳头,目送接走女神的车仗消失在街角晦暗潮湿的晨雾中。从此,再无音讯。
   讨厌的事情要过多少年后才能彻底忘记呢?然而和重要的人的约定却那么容易就失效了。
   想到这里,袁绍唇边的胡须微微颤了颤,苦笑出声来。但他立刻意识到了自己这一瞬间的失态,急忙扭头一瞥身后的谋臣们,他们都敬畏地深俯着身躯,没有人在看他,而身旁算是客人的刘备,则仍在自顾自的挖着鼻孔。
这里是官渡。前往许昌的必经之路。而过许昌之后,就到洛阳了……
袁绍模糊地记得,在那个人被皇帝掳去后,他和曹操似乎仍旧像以前一样,一起去了很多很远的地方玩,例如乘着小木筏,沿密西西比河漂流而下;也到过怀俄明西部的一个高山牧场去给人放过羊;还曾共骑一辆1939年产的诺顿500摩托车,越过了长长的安第斯山……和以前唯一的不同是:他们不再急着在天黑前赶回家了,因为就算回去,也再没人为他们做好吃的了。
之后的一天,袁绍大步踏入曹操正和两个妓女鬼混的房间,沉声说:
“皇帝上个月拟除的西园八校尉,我弄到了两个位置。”
“那不是城管么?”曹操并不遮羞,裸身起来倒了杯酒自顾自喝下。
“我只在乎怎样的结局,至于怎样的开始我并不介意。”
“这不像四世三公家的人会说的话啊。”
“少罗嗦,穿衣服和我去述职。”
……

只在乎结局么?阉宦们都宰掉了,老皇帝也已死去,他的儿子正被那个阿瞒当做鹦鹉一样豢养着……
现在,自己想要的是怎样的结局呢?袁绍觉得他什么答案也没有。他甚至不能很好的解释为什么此刻自己会在官渡跟对面那个他最了解的人引兵相拒。
   两军列阵处是山麓间一片宽阔的荒野,中间的空地上,丛生的杂草和不知名的野花点缀其间,随风摇曳着让久旱的地面划出道道青绿的涟漪。袁绍微微皱眉:再过一会儿,这个美好沉静得像小津的镜头一样的地方,就要用血污来灌溉了……不知道这会不会让它稍微变得肥沃些?
   袁绍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刘备。后者表示了保守的悲观:“大概不宜种菜。”
种菜啊……这个悠闲的混蛋。

与此同时,对阵的另一边,曹操抬眼看空中烈日,又扭头看了看身后的兵士们,很多人都已嘴唇干裂,口渴难耐。
于是曹操举起马鞭往前方敌阵一指,决定故伎重演:“前面有一片梅……”
还没说完他就被一旁的荀攸捂住了嘴。荀攸告诫他要再来一次的话恐怕将士们不生啖你肉也要阵前倒戈。
于是曹操坏笑着换了个话题:“陈琳写的那篇檄文真厉害,看过后连我都觉得这个曹操真是讨厌。”
荀攸认真的考虑了一下,说:“要是我来写的话,我会就你的学历问题大作文章。”
曹操咧嘴露出无敌的大白牙,拍拍荀攸瘦弱的肩膀:“公达你太坏了,不过不要忘了我是老板,不是职业经理人。”
一阵鼓响,双方主帅照例遵循传统,驱马出阵,对话一番——尽管这历来对战争本身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双方将士们在冲上去厮杀前还是很期待这一幕免费戏剧的。不过后来这个传统被废弃了——在诸葛亮多次证明了阵前对话也能伤人性命之后。
袁绍清了清嗓子,喊道:“曹操啊曹操,为什么你偏偏是曹操呢?,舍弃了姓名,你还是你,我还是我。”
曹操不屑地回应:“不要说傻话了本初,就算你不来取我首级,我也差不多准备好要去取你的了。”
“难道你不记得年幼时,我曾像兄长一般对你爱护有加么?你若归降,我们仍可再续那段快乐时光。岂不美妙?”
丫就装蒜吧,曹操答道:“少来了,人总有某个时期会喜欢村上春树,但你不至于傻到一辈子都喜欢吧?”
至此对话结束。各回阵中。士兵们满意地开始冲杀……

当官渡再次恢复往日的宁静和荒寂时,袁绍已大败回河北,随之而来的各种战败并发症又让他疲于奔命,不久病亡。
在官渡时,袁绍曾想,如果会在这场战争中死去,其实也不错。然而那个时刻真正到来时,却已是两年后了。
他卧在病榻上,呼吸微弱,意识不清,过往的一切都若即若离。他感到仿佛自己依然年轻,然而下一瞬又突然像是老态龙钟。没关系,已经够了。
恍惚间,耳边回响起多年前那个无比温柔中透着一抹忧伤的声音:
“本初君,要和我弟弟做好朋友哦。”
气若游丝的袁绍,两鬓斑白的苍颓脸上,露出了宛如少年般天真的浅笑:大姐姐,现在的他已经足够强大了,就算没有我,也能好好地活下去吧……

建安十二年,曹操收取幽并四州,尽占袁氏旧地。
荀彧建议,鉴于袁绍一族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布天下,需善殓厚葬其在乱时被草草掩埋的尸身以示仁德,收天下士人之心。墓志铭上仍刻大将军、太尉、邺侯等爵衔,以显其重。
然而最后,曹操只是命人收殓了袁绍的尸身重新下葬,墓制简朴,墓碑上只刻了简单的几个字:“我的朋友袁本初”。

数年后,没有人知道,当太祖率百万之众饮马江畔,在那铁锁连环的巨舰之上横槊赋诗时,何以却吟出悲愁不绝的短歌行,以至于刘馥质疑所歌不祥时,太祖竟恼怒到将其当场刺死的地步。事实上,“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此“君”者,猜之易也……或许这世上真的有一种友情,只有在战场上以命相搏时,才能见证它的延续吧。

陈寿写到这里,轻轻搁下笔,踱到窗前,夜雨随着某种宏远的旋律落到垂弯的芭蕉叶上,像渐次逼近的轰鸣战鼓声,几乎要震碎他的耳膜。一阵夹雨的冷风袭来,击打在他脸上,让他刹那间错以为是战场上的风沙。跟着,他的心跳竟也不安分地应和起来,胸中涌起一股醉狂之气,无处迸发,几欲冲冠。突然,案上本就昏暗的油灯突兀地熄灭了,万籁俱寂,一丝余烟悄悄溜进了夜色里……历史学家惋叹一声,恢复了平静。这一夜,他没能再继续奋笔著史,只作了一首俳句:

夜雨落下时,
芭蕉叶鸣如战鼓,
英雄已亡故。

然而第二天再次看到这俳句时,他又觉得蠢不可言,羞愧地信手撕掉了。他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写作风格——用如此浓墨重彩,纠结得像墓穴中爬出的青苔般的笔调,真的能写出不含偏见的历史来吗?而千年后的读者们,渴望知道的,究竟是怎样的一场官渡之战呢?
他不禁想到了一个讨厌的家伙——空有亲王头衔的没落贵族,堕落得像太宰治笔下的人物一样,下等的历史小说家马伯起……如果是他的话,应该能这样毫无责任感地轻松描述这场战争吧——
当遭遇战微妙地转变成荀攸曾担心过的持久战时,科学家刘晔向曹操提交了一份可怕的武器开发计划——史称“V计划”。该计划旨在开发岀一种拥有强大破坏力的人型机动兵器,这种兵器依靠其搭载的小型核融合炉的强劲动力,在作战时可轻易举起二三百斤重的巨石,嗖,嗖地砸入敌军阵中,造成巨大伤亡的同时实现Lv5的阵营恐慌效果。
   这个项目立刻得到了曹操的首肯,付诸实施。曹军很快便试制出了实验机,进而又在短时间内实现了量产化并投入实战。为掩人耳目,该机动兵器取了一个渣土的名字叫“霹雳车”,但若仔细观察,依然能在其背部裙甲上清晰地看到真实的机型编号:MS-05。
   这种新型兵器的强大迅速在战场上得到了验证。并且它操作简单——许多曹军将士都是在阵前匆匆爬进驾驶舱后随手拿起说明书来翻阅片刻就学会了驾驶。出于对红色披风的偏爱,曹操还把自己专用的机动兵器也涂成了红色。并赋诗赞曰:

    黄巾力士,仙人所驭。
  安得壮士,为吾可驱?
    独眼巨人,其力万钧。
    一纸说明,读之能御。
  更红有角,速在三倍。
  吾虽暮年,驾之不已。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战争的局势因新技术的介入而开始出现奇迹式的逆转。之后,曹操又亲率三百机动兵器如神兵天降般夜袭乌巢,烧尽粮草。守将淳于琼惊呼:“曹军的MS都是怪物吗?!”
得知乌巢被袭,袁绍怒不可遏,这个有着陈腐骑士精神的河北霸者天真地认为,用这种丧失时代感的兵器来打仗完全就是下三滥的犯规——就像当年英吉利人兴奋地打开了中央帝国的大门后却痛苦地发现小辫子中国佬不喜欢掏钱,于是只好下流地弄来鸦片。
……
也许,这样的历史才更受欢迎。在浮躁的时代,不懂得或者不屑于取悦人们的顽固分子,是活不下去的。陈寿拾起笔,勉强地拉起嘴角,扮出坏笑,写了一封内容只有六字的短信给近来不如意的好友丁仪:不给米,就捣蛋。

宇宙历前二六一零年,位于银河系偏僻的西螺旋臂边缘,那片暗淡宇域中的太阳系第三行星上,一场对全宇宙未来的命运完全没有任何影响的战争——官渡之战——爆发了。
它起到的微茫作用是:决定了这个泥巴星球上一小块沿河的灵长类聚居地的统治权。
   潦倒的研究这一宇域原始文明的人类学家们在为期半个星周的短暂观察后,将这场微不足道的战争在记录上标注为“猴子争霸.V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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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好吧混蛋,我的确知道男子二十冠而字,但是你不觉得,“少年袁本初”这个叫法非常好听么?在炎炎夏日的小河边,树荫下鱼杆乱颤却还在继续打盹的那个少年,你不想悄悄蹑过去,在他耳边大喊一声“本初君”么?所以,不要在意细节……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有出头天 于 2013-11-7 13:32 编辑

有害三国志 (7)新野异闻录 前编
                        
一位历史学家经过十年潜心研究,终于欣喜地得出重大结论——他认为,刘备喜欢吃香蕉。
这个喜人的历史大发现立刻使他声名鹊起。在一次电视专访中,他充满成功人士的自信,坦然承认没有人比他更为了解刘备,整个节目里,他都用着赵忠祥一样浑厚而舒缓的动人嗓音,对于刘备的体态特征和生活习性乃至交配季节等等侃侃而谈,访谈快要结束时,他还向热情的现场观众们表示,他的新书《怎样饲养玄德公》即将出版……该节目引发群众性狂潮,使整个国家都陷入了历史热。跟着很多学者相继喜极而泣地发现,历史上多数帝王都和刘备一样有着香蕉癖。一小撮被群众讨厌的阴谋论者恍然大悟般地感叹:原来,数千年来我们都被猴子统治着……
真实,对于我们来说,是否就像布尔玛永远也坐不上去的筋斗云一样呢?或者像布尔玛时刻变换于穿与不穿之间的内裤一样呢?抑或像布尔玛后来和赛亚星人莫名勾搭上的内情一样呢?还是像布尔玛……好吧,我答应再也不提这个女人了。
毕竟,三国是属于男人们的故事——那些有着耀眼名字的,经历史的化妆盒幻化出不同面孔的男人们,在一起汗流浃背的故事……嗯?

公元二零二年夏至,一个头发蓬乱,浓眉大眼,眉宇间甚至有点像兜甲儿的家伙,正蹲在新野城外的古榕下认真地观察着一个蚁穴。他的名字叫刘备,新野城的新任执政官。他一点也不喜欢吃香蕉,因为时代的缘故,他甚至从未见过香蕉。他喜欢的是盒装巧克力豆,并且为自己永远也无法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的而感到欣喜。
古榕下的这窝红蚂蚁很喜欢他,因为他不时会带来一只隔壁窝的可恶大黑蚁供它们撕裂和嚼碎。当然,基于类似的缘由,隔壁窝的大黑蚁们也很喜欢他。
而新野城的百姓们却一点也不喜欢刘备——尽管他们暂时还没有归纳出具体的不喜欢的理由,但这个新来的执政显然与以往的任何一任都完全不同,这让他们很不习惯。
刘备热爱大自然,喜欢小动物。他养了两个哈罗;三坨史莱姆;一头温泉企鹅;七只毒蟑螂……或者四十九只……不好统计,反正蟑螂们的数量总以几何倍数的形式在增长着(刘备永远也想不到千年后这群毒蟑螂竟繁殖到接近7800万只,遍布神州大地)。他甚至还养了一窝丑不拉几的小猪。
每天喂养这些小动物是一个庞大而繁杂的工程,食物的种类、来源和款项以及是否含有激素等等永远都是个谜,这也为他后来的执政危机埋下了隐疾。
尽管如此,他仍然颇有闲暇,时常头戴鸟羽,身披兽皮,拿着猴骨做的手杖,在城外森林里窜来窜去,大呼小叫。新野百姓们说不清他到底像个阿帕奇族的酋长,还是像个找不到橡树的德鲁伊。最为突兀的还是不管衣着品味有多么糟,他腰间都始终挂着那两支泛着诡异金属光泽的达斯·摩尔激光剑,所以也有人认为他是个堕落的暗黑原力追随者。
要知道,新野城是一个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这里有着冬暖夏凉的宜人气候和自给自足的宁静生活。街道狭窄但很干净。房屋普遍矮小但都采光充足。偶尔有UFO飞过就足以让城中百姓们发现人生充满感动和乐趣,于是他们就觉得很满足——尽管这里没有风景名胜,也没有土产特产,更没有轻重工业,甚至还没有党员,呃……我是指黄巾党。
平静的生活容易催生出保守的传统,新野百姓们习惯循规蹈矩,讨厌变数和异类。他们宁愿一直相信世界是被一只巨龟驮在背上的,也不愿意去尝试一下用杠杆撬起一个地球仪。
以前,新野百姓无论男女老幼均擅长于把无法解释的事情归结为“可能是外星人干的”,现在,他们则会说“一定是那个执政干的”。他们不能理解:可敬的州牧大人为什么要派这个疯子来统治新野?
其实,新野城中还有另一个疯子,他兼职乞丐,名叫单福,常年住在一个狭小的破木箱子里,用一支橄榄杖逗弄自己身上的蚊蝇。
炎炎夏日里的一天,好奇的刘备在城门边找到了这个疯子。他依旧躺在那个箱子里,舒展地晒着太阳,姿势很像浴缸中已死的马拉。
刘备发现,箱中那褴褛破布下的瘦弱躯壳,不知怎的透着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感,这种感觉在那长着脓疮的大腿上,和那皲裂的手肘间,盘桓缭绕,挥之不去……这个人一定很久没洗澡了。刘备想。
于是他关心地问:“你好,我是这城的执政,你可向我请求我能给的任何恩赐。”
单福在箱里懒懒撑起眼皮,像个君王一样傲慢地摆了摆手:“滚罢,不要挡着我的阳光。”
刘备连忙站开,心中喜不自禁,他喜欢富有哲学气质的人,这个疯子让他非常感兴趣。
到了繁星密布的晚上,刘备再次来到城门边,他在单福的箱侧坐了下来,打开手中的一罐啤酒,呷了一口,问:“现在已经没有阳光了,你还在这里做什么呀?”
“夜观天象。”单福仰着脸,看都不看他一眼。
“哦哦,这个技能和龟波气功都是我一直想学的,可老学不会,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都观测到了什么?”
单福沉默片刻,伸手一指天南,说道:“看哪,M78星云人生养众多,不久将会分批移居地球;”又一指天北:“帝国军已经绕道占领了费沙,同盟的防御体系一触即溃;”再指天顶:“杰特拉帝人的舰队将在五个星周后抵达太阳系;”最后一指刘备:“你二弟和三弟正在城中宣布新的抑制房价措施,不过这事儿没戏。”
刘备挠挠耳朵,“最后一个你是怎么知道的?”
单福淡然笃定地从箱中掏出一个没了电池盖的老式索尼收音机晃了晃。
“哦,”刘备点头,递出手中易拉罐:“我有啤酒你要不要喝?”
单福露出不屑的神色,摇摇头:“在这个混乱得毫无节操的时代里,美酒也会变得苦涩不堪,根本没有喝的价值。”
“但是我觉得,”刘备缩回手,叹了口气,认真的说:“春观夜樱,夏望繁星,秋赏满月,冬会初雪,这样都还觉得酒不好喝的人,是他自己有问题吧……”
单福突然转过脸来,用那双装满怀疑的眼睛盯着他看了一会,突然说道:“我喜欢你。我决定去你那住上一阵子,顺便喝些不苦的酒。”
这个建议正中刘备下怀,他跳起来:“好,我这就叫人来扛箱子。”
“不用,它自己会走。”单福随意地拍拍箱缘,箱子立刻像活物一样从底部伸出了几十只小腿,用类似螃蟹的步伐,载着单福一溜烟跑了。等刘备回到家,发现单福和他的箱子已经在后院中的苹果树下安顿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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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喜欢《少年JUMP》,更喜欢富坚义博,所以为了表达我对这两者的尊重和景仰,我的更新速度绝对不能超过他们。因此,请各位谅解。谢谢你们来看这个BLOG,真的谢谢,非常感谢,再次感谢,是你们让我不得不在每个周末少得可怜的山口山时间里又得挤出一部分来搞连载。这像是一种恶毒的诅咒,当然我知道凶手是谁,只是不敢提他的名字。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有出头天 于 2013-11-7 13:46 编辑

有害三国志 (8)新野异闻录 后编
                        

单福就像是一本活的百科全书,他几乎什么都知道。但是他又对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充满了悲观的怀疑,因此他又像一罐药酒,不管能治什么病,味道终究是苦涩的。

尽管他总是看起来一副懒散得了无寄挂的样子,但刘备却看见了他渗透骨髓的矛盾和焦虑,那种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矛盾,和他潜意识中试图隐藏的,迷人的焦虑。

刘备不敢肯定单福算不算是一个智者,但他定然是一个大师——所有的大师们都为自己追寻到的答案所困惑。当你知道的东西越来越多,多到不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的时候,你就成为大师了。

单福似乎很喜欢刘备家后院里的这棵苹果树。他说他小时候家里也有这么一株,他在树下睡着时熟透的苹果经常掉落下来,砸中他的头。在长包的同时他脑中也生出一个疑问:苹果落地究竟是回归母体,追溯本源的意志所致呢,还是单纯的因为万有引力?

刘备雀跃道:“我倒比较想知道如果两个苹果同时落下来,是重的那个先砸到你呢还是轻的那个。”

单福拈须沉吟,觉得这是个好问题——痛还是更痛,如果都要面临时,人们会倾向于先接受哪一个呢?特别是准房奴们。


自从单福来后,刘备常常不问政事,每夜和他在后院树下举酒聊到天明。

这让另外两个人颇为不满,他们对兄长请来的这个抑郁的疯汉妒火中烧但也毫无办法。为了排遣失宠的小幽怨,他们在城外设卡拦截北来的商旅,通过种种卑劣手段巧取豪夺以充军饷。他们曾安排兵丁假充行路遇难之人,在南下新野的必经之路上徘徊游荡,一旦有北来的商贩车马路过,必苦求其搭载一程,等到了新野关卡时,守兵再从他们身上轻松搜出伪造的曹军密信,然后以间谍罪逮捕商人,所载车货财物尽皆没官。时谓“太公法”。

为了不给兄长的形象抹黑,二人早已托孙乾想好了若事发申辩时可以用的两套方案:A、反正是曹境来的商人,就算不是间谍也是来搞经济渗透的,取之合情合理;B、就算这些商人现在不搞间谍活动,将来也有可能会搞,我们只不过提前诱发这个可能罢了;实在不行还有备用的C:曹操不懂摇滚。

可想而知的是,曹操显然不这么认为。他不耐烦地杵着下巴听完简报,皱了皱眉,挥手唤来曹仁,拨了两队陆战型的MS-06J,命他往伐新野。之后便自顾自地去找妓女厮混去了。为了不在目的地和儿子巧遇,曹操特意选在每周二四六才去。

至于新野这边,得知曹军袭来,两个混蛋弟弟大喜,忙报与刘备,本来他们是想让大哥知道:到了关键时刻,上阵杀敌还得靠兄弟。

谁知刘备却连这个都要问计于单福。单福驾箱从容踱上城楼,观望敌军阵势,发现曹仁的八台MS正在城外空地上手拉手围成一圈跳快节奏的土风舞,自称“八门金锁之阵”。许多新野将士前往破阵,均被踩死。城楼上人心惶惶,守城兵士们两股战战几欲先走,孙乾甚至差点愚蠢地喊出:“让执政先走!”

单福望了片刻那欢快的八门金锁阵,微微摇头。关张以为他无计可施,正心中暗喜,不料单福却困惑地跟刘备道出:“这阵法破之极易,不知曹仁是搭错哪根筋,今日竟作此儿戏。”遂叫过一旁的赵云,在他耳边低语几句后让他出战。

赵云跨上白甲战马正要出城门时,关张叫住他问:“单福军师告诉你的破阵之法是什么?”

赵云用他那充满金属质感的声音诚实地回答:“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说完像一阵风般催马出城去了。

这一战,曹军大败。新野城恢复了安宁。


“那时我还年轻,看着这个世界的种种不公,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那会儿我时常想,为什么自己如此不能忍受别人的不幸呢?或者说,为何不能忍受别人比自己活得更糟呢?”单福说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继续道:“所以我决定,与其在毫无改善可能的情况下忍受他人的不幸,不如把自己变得更为不幸——倘若我拥有的只是一寸阳光和一只破箱,那么再看到流离失所的百姓时,我会稍微觉得好过些。但我依然发现,就算如此,世上仍有很多人甚至连一寸阳光也无法拥有……他们在深暗的井底终日劳作,给从不下井的肉食者们挖掘黑色的暴利,然而却从没有人关心他们的死活……就算有,也在他们从井中被抬出的腐臭尸体前变得毫不掩饰的假惺惺。原因只有一个——这些人的生活不在那里……”

“我喜欢阳光,害怕黑暗,”刘备露出少有的难过表情,说,“不过我还是觉得,我们真正需要害怕的不应该是黑暗,而是在阴云笼罩下分不清光和暗。”

单福点头表示同意。

一切又回到了曹军来袭前的样子,刘备还是每晚和单福在后院中饮酒,就着各种莫名的话题聊个没完。不过关羽和张飞对此倒不再腹诽了,他们都是单纯的人,怀着耀眼得天真的理想,心中没有晦暗的角落。

“关于二十多年前的那次党锢之祸,你知道多少?”单福问。

“党什么之祸?那是什么?很重要么?”刘备习惯性地迅速凑过头去,急于了解那些他不了解的事情。

“没关系,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是一段不存在的黑历史,从没有一本公开发行的书研究过它,也从没有一个人在公开场合谈论过它,这么多年过去,安于现状的人们甚至已慢慢将它遗忘,但它始终像个无形的幽灵一样,缠扰着被打扮得花里胡哨的正史,想要得到一个答案,一个证明,或者一个期许。然而至今,什么都没有……简单来说,党锢之祸只是当年朝中几个有危机感的大臣和一帮易于冲动的太学生们引发的一场无望的闹剧罢了……嗯,我说这个,是想找个你说的‘分不清光和暗’的例子。”

“我有跟你说过我养的猪么?”刘备又给单福开了罐啤酒,夹了菜。

“没有,说来听听。”

刘备顿了一下,稍微整理了自己平日里布朗运动式的思路,然后娓娓说道:“我养过一窝小猪,这窝猪中有两只公猪,一只体肥且白,一只体毛旺盛,白猪获得大多数小母猪的青睐,势力渐大,桀骜的毛猪则带着少部分追随者,躲在圈中一角,分庭抗礼,两个群体相互仇视,不时在争槽中发生流血事件,让我苦于调停。直到后来,圈中闯入一只霸道的野猪,仇视的双方才意识到它们同为家猪的共同点,开始有了合作。然而在它们一起赶跑野猪后,原来的问题立刻再次凸显,在短暂平静的挤槽共食间双方各怀鬼胎,蠢蠢欲动,之后,毛猪一方趁白猪势大轻敌,加之体肥不堪战,一举击败其势,夺得掌槽大权。此前白猪掌槽时,毛猪始终平等地和伙伴们分享着微少的食物,从不贪嘴。奇怪的是,我发现掌槽后的毛猪依然只允许大家吃和以前同样分量的食物,当然它自己也是。于是每日槽中都刻意留下许多剩食,似乎要任其腐坏。我猜毛猪是想让同伴们在夺取胜利后依然保持足够的警惕,以期不在充裕的生活中重蹈白猪集团的覆辙。但很可疑,每到第二天一早我来看时,食槽都是空空的,很多猪们也都流露出奇怪的神色,不知昨天剩下的食物都哪里去了。毛猪那一代死后,新一代的猪们又有了几个新的头领。但包括头领们在内,再也没有哪只猪知道为什么槽中明明那么多食物,大家却只能分享其中一小部分。而同样的,众猪又都惊讶于第二天槽中所剩食物的消失,却都不敢哼唧。而我养这群猪到此时,竟已能听懂猪语。我得知很多猪都曾在半夜里醒来,听到槽边贪婪的吃食声。渐渐地,它们都知道了第二天食物消失的原因是那几个头领日复一日从不间断地在夜里偷食的成果。每当有个别不识大体的猪质疑头领夜间偷食的合法性时,偷食者们都会辩解道:若非当年初代头领赶走邪恶的白猪,怎会有你们?因此头领加餐的合法性是历史赋予的,具有其不可动摇的必然性。随后,那些质疑者都被发现曾有过或即将有惊人的道德问题,进而被众猪唾弃,失去了接近食槽的权利。从此以后,更多的猪们考虑的不是怎样解决偷食的问题,而是怎样加入到偷食者的行列中去……”

说到这里,刘备不再言语。

两人沉默一阵,单福抿了一口酒后谨慎地问:“后来呢?那群猪怎么样了?”

刘备并不回答,只瞥了一眼案上的美酒佳肴,换了话题:“味道怎样?”

“很好,”单福好像理解了,“只是这肘子炖的不够……烂。”

为什么昔日满怀理想的革命者们在拿到他们所想要改变的东西后,却都变得患得患失,裹足不前,甚至堕落得与之前他们反抗的对象毫无二致了呢?当年的何进、董卓、后来的袁绍、国见比吕、甚至连现在的曹操也是……

也许有一天……我也是吧。刘备想。因为他记起社会学家们曾做过的一个实验调查,发现所有人无论人格心性乃至信仰的差距,都无一例外的会被某个程度的既得权力所腐化。这个结果并不可怕,但是悲伤。


秋叶凋零,气候渐凉,单福仍是那副懒散得无以复加的样子,而刘备却分明注意到了他眉间越来越浓重的郁结,像大海上扩散开的浮油——这个家伙大概要走了吧。

果然一天清晨,夜未褪尽之时,单福就和他的破箱前来告别了。刘备本以为他会不辞而别的。

“我们的问题,不是该不该拥立一个贤明的皇帝……”他拍拍凝满晨露的头发,郁郁地跟刘备说:“我突然觉得,为什么我们需要皇帝呢?一个甚至连摇滚都不懂的人?所以我想去更远的地方游历,试着找到一个没有皇帝的国度,看看那里的百姓们是怎样生活的。”

“而你,”单福接着说:“你的未来还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这个充满恶心阴霾的世界,其实正好可以让我们获得寻找光的乐趣。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我们不能因为社会上存在着垃圾就像苍蝇那样活着’。

刘备点点头,没有说话。他不喜欢临别的场景,尤其是在他连牙都还没有来得及刷的时候。

单福忽然问了个突兀的问题:“你上一次哭是在什么时候?”

刘备揉揉眼角,想了想,“知道坂井泉水死了的时候……你呢?”

“一个戴面具的小女孩在墙上涂‘V’字时,被警察杀死了。”单福回答得依然突兀。

“这算是代沟么?”

“不,”单福考虑了一下,“只是异闻罢了。”

说完他摆摆手,又拍拍身下那破旧但任劳任怨的梨花木箱,示意它该走了。

没走两步单福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转过身来,最后补充到:“实在没有光的时候,我建议你去找一个叫孔明的大混蛋,据说他就住这附近……我猜你会喜欢他的——这个人就像大麻和巧克力豆一样让人欲罢不能。

刘备说知道了。他默契地没有出言挽留,只是在深秋的冷风中伸出中指,咧嘴露出依然保留着夏日余温的笑,大声说:“再见,徐元直。”

徐庶跟着垂头莞尔:“再见了,沉思者马可。”


关羽和张飞发现,最近兄长似乎变得安分起来了,他很少出城,甚至连官邸都不出了。整日伏案抱怨公文之多,闲时就抚腮坐在后院石凳上巩固他那“沉思者”的可笑称号……可能是又到蛰伏期了吧。

于是,两个弟弟都觉得可以暂时不用操心了,他们约了赵云,三人一起离开新野去参加漫展了。

后来的事实证明——把刘备一个人留在新野是一个可怕的疏忽……

新野百姓们对刘备的不满由来已久,只是尽管他们讨厌疯子,但当两个疯子凑到一块儿时,他们还是颇为忌惮。现在徐庶走了,刘备的兄弟们又都出门在外……这样的时机正适合用来爆发他们那和勇敢毫不沾边的怨愤。

于是这些平日里懦弱且沉默的百姓们兴奋地串联起来,聚到街头,挥舞着各自家的锄头、擀面杖、勺子、棒球棒,高叫着各种奇怪的口号,像百鬼夜行一样浩浩荡荡涌向执政的官邸。乡绅和地主们也来了,他们甚至还请来了此地的真正主人——可敬的荆州牧刘表大人,他们向他细述刘备的昏庸和残暴,以及各种违反祖制的倒行逆施,斥指刘备为异端和悖逆者。新野城人声鼎沸,所有平时因为身份财产地位职称信仰性向的不同而相互轻慢鄙夷的人们都团结在了一起。

众人高声喧哗着踢开了刘备官邸的大门:“那个养猪的流浪汉在哪里?他不配做我们的执政!我们要烧死他!”

不巧的是,刘备今天的心情刚好从谷底恢复到常态,他又穿上了那套鸟羽兽皮骨杖的玩意儿,刚从里屋出来,正欲出城。

百姓们挤在门口,和院中奇装异服的刘备眼瞪着眼,双方都好像有点搞不清状况,一言不发地僵持着。直到老迈的刘表艰难地从人缝中挤了进去。

“玄德……”刘表喘着气,露出漏风的牙齿道:“这城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你所行的,果然像我耳中听到的那样吗?你若勤勉,当不使百姓怨怒至此……”

刘备眨眨眼睛,挠挠后脑勺,羞涩地笑起来:“哪里,我没有那么厉害啦。”

刘表绝望地正想说我不是在夸你时,身后一个人叫了起来:

“就是这个打扮得像乞丐的人,在执政的位置上尸位素餐,给新野带来了耻辱!”

“没错,”又有人叫道,“他从来没关心过百姓,他甚至连税都不收,也从不治理贪腐!”

刘备感到奇怪:“可是新野没有贪腐啊,为什么还需要治理呢?”

“废话!”人们愤怒道:“不收税赋,哪来的贪腐?”

许多百姓纷纷揭发:刘备取消了很多行政组织,遣散了原来的公差和衙役,搞得新野街上现在竟连一个驱赶小贩的治安人员都没有;他还建了很多丑陋不堪的廉租房,打压房价,让百姓们无法炒房,以致民不聊生;最为天怒人怨的是,他甚至还让大家失去了这城中唯一的一个乞丐,试问今后无处布施,让新野百姓怎么表达乐善好施的爱心,怎么体现新野人生活的富足优越?

在这些责难下,刘备终于现出悲伤的神色,他反问众人:如果那些行政组织和衙役官差们的存在并不能使你们的生活变得更幸福,反而是奴役你们,压榨你们,那为什么还需要他们存在呢?又说:房子不是为了居住而建的吗,人人都能拥有一套房子了为什么大家还想要炒房呢?乞丐不正是有人生活不好的证据吗?既然大家都活得很幸福,为什么还需要特意找个乞丐来衬托呢?

人们简直要狂怒了:我们不想跟你讨论这种问题,我们只想苦恼于每天下午吃什么菜,每个周末打几圈牌,至于那些自古便一直存在着的种种名为“传统”的东西,我们已经习惯,不管是好是坏,我们都有保持我们既往选择的权利。

更有些人高举起手中的刀棍,叫嚣道:请刘表大人撤掉他的执政之位,我们要烧死这个异教徒!

刘表还没说什么,几个拿着火把和绳索的大汉已经冲了上去,想要绑住刘备。

刘备孤独地站立在院中,望着人们,眼中充满悲伤。

这时,耀眼的太阳划开层层阴云,洒下一道如神谕般的光辉,这光透过院中的苹果树,散射出五色光华,覆到刘备身上,使他那肮脏的兽皮瞬间变得像波拿巴翻越阿尔卑斯山时所穿的军服一样,让他那参差散乱的羽冠则宛如海贼王扬帆离乡时所戴的草帽一般,而他手上的污糟骨杖,则透出一阵晶莹的暗蓝色流光,分明是巫妖王的霜之哀伤……

一阵声如洪钟的大风拂过,刮落无数苹果,砸到惊呆了的人们头上,使得他们突然醒悟,慌忙扔掉棍棒勺锄,敬畏地向刘备跪下身来。

最后连刘表都颤抖着深深稽首道:“一个比我更伟大的人已经承认你是新野执政了。”

刘备从院中走出,穿过跪伏的人群,径自往城外森林里去了。没有人敢看他的脸,因为那洁白无暇的面容简直就跟EVA量产机一模一样。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笑有出头天 于 2013-11-7 13:52 编辑

有害三国志 (9)荒诞派的断章
                        

“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

黄承彦骑着他的小毛驴幽幽吟唱,颠簸在去女儿家的路上。他非常讨厌自己的女婿,正如他讨厌含蓄的戏剧,因此每隔一小段时间就要去找茬,致力于最终拆散他们的婚姻。

行至卧龙岗,远远望见逃来几个面容仓惶的农夫。停下来,叫住了细问端详。

农夫们惴惴不安,都说那前面路口,拦着三个狮身人首的怪物,逢人便问可曾见过:一个早上四条腿,中午两条腿,晚上三条腿的家伙。

黄承彦哈哈大笑,斥他们满口胡言,然后继续驱驴前行。

又有两个落魄乡绅迎面窜来,劝他调转驴头,莫要前去,前面有三个雅各宾派刽子手在盘查路人,搜寻外逃的侯爵后裔,并扬言要将之送上断头台,让他从此只能用脖子呼吸。

黄承彦摇头惋叹,劝他们少吸大麻,多做慈善,然后继续驱驴前行。

快到岗上时,他一抬手,见司马徽施施然而来。将刚才所闻告知,水镜笑说不值取信,皆是宵小讹传,倒是有从东方而来的三贤人,他们在询问附近哪里有马棚。


太阳已西沉。这条泥泞的乡间小路上,犁归的牲畜们布下不规则的粪便和蹄坑,使之充满了粗犷而协调的野性之美。路边的土丘上,有一棵孤零零光秃秃的小树,在考虑着要不要去旅行。三个人并排蹲在树旁,呆呆地凝望暮霭渐浓。

和两个毫无耐性的弟弟在这蹲守了一整天,让刘备的压力很大。他很后悔,当初没有坚持一个人来。

刘备很喜欢这个山岗,非常喜欢——林中鸟儿欢快地啼闹,田里的蛙鸣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潮湿而粘稠的泥土清香,混合着天然绿肥释放出的浓烈气味。农人们在柔和的金色阳光下一边耕种,一边高唱《费加罗的婚礼》……

这些景象令他兴奋得血脉贲张,若不是身边跟着红与黑,他简直要披发赤脚,怪叫着奔到田间小径上,幸福地扑在溪边烂泥中。

然而他很清楚,他们来这里,有别的更重要的事情——本来他们已经按照游览路线图,找到了诸葛亮居住的茅庐,无奈主人不在,又不甘就此回新野,好计谋是:守在这里,等他归来。

“诸葛先生今天到底会不会回来啊?”张飞徒劳地问。

刘备摇摇头,坐到地上扯下靴子,倒过来晃了晃,又伸手进去摸了半晌。

“你的鞋怎么了欧泥桑?”张飞探头又问。

刘备再次把靴子倒过来摇晃:“我想看看里面有没有……钟螺科贝类。”

关羽想想,也取下自己的帽子,往里面不住窥探。

“你也在找贝壳么戈戈?”

“不,狄狄,我在找刚才捡到的鸡骨头。”

张飞一愣,从怀中迅速拿出一个胡萝卜,嚼了起来。

天色渐暗,张飞发现自己头上盘旋着黑压压的蚊群,萦绕着像是准备降下诅咒。于是他挥动手中胡萝卜于空中乱斩,直至蚊群散去乃罢。收手一看,胡萝卜上已粘满了厚厚一层黑芝麻一样的尸首。他恼怒地将之扔出老远……天空并没有留下抛物线的痕迹,但这截胡萝卜确已飞过……并准确地砸到了骑驴而来的黄承彦头上。

黄承彦大叫一声跌下驴来,又惊又疼。三人看到他,急忙过去扶起问:

“你是诸葛先生么?”

黄承彦听是来找女婿的,顿时面色铁青,心中不悦。翘起胡须指着毛驴道:“呸,它才是诸葛!”

“少骗人了,它其实是叫幸运儿对吧?”刘备嘿嘿笑着摸了摸驴头:“你生活过得怎样?小毛驴。”

“生活!”毛驴恨恨道:“别跟我提什么生活。

张飞瞠目结舌地绕驴一圈,细数驮在驴腹两侧网兜内的各种行李:定向地雷、窃听装置、老鼠夹、麻袋、麻绳、颜色鲜艳的苹果、遥控c4爆弹、以及半尺厚未填姓名的离婚框架协议草案……张飞一边恐惧地猜测着黄承彦的身份一边问:“它……干吗不把行李放下来?”

“我知道!这头驴一定会跳舞,放下行李它就要跳个不停。”刘备兴奋地说。

关羽皱眉望了望背部弯曲,足趾扁平的可怜小毛驴:“跳舞……我宁愿听它思考。”

“不了,”驴拒绝道:“我感到非常沮丧。”

“你们这些傻瓜,不要打扰我的驴!”黄承彦挥鞭驱赶三人,跨驴疾驰而去,为了防备跟踪,他还在竹林里刻意绕了几圈。


夜已深沉,四周升起黑影,路旁小树上的最后一片树叶掉了下来,寂静无声。

“我们还是回去吧,要不山那边有个酒肆……”张飞说。

“不行,”关羽制止道:“我们在等待诸葛。”

“可诸葛到底是谁?”张飞问,“他能给我们什么?”

关羽面露难色,看了一眼刘备。

刘备蹲下身去,撑起下巴:“别看我,我也不知道。”

这时,一童子从夜色中走了近来:

“请问是刘备么?”

没等回答,童子又说:“诸葛先生要我告诉你们,他今天不回来了……不过明天准回。”

张飞拎住童子的后领,把他提起到与自己视线平行,恶狠狠问:“他是怎么和你联系的?电邮么?”

童子面露鄙夷之色,大声道:“飞鸽传书。”

刘备挥手让张飞放下童子,那童子脚刚一着地,就像黄鼠狼一样两眼冒光,飞快溜进了夜幕里。片刻后,附近先是传来像是踩到老鼠夹般的童子的惨叫,随后又传来像是踩到地雷一样的轰响声……夜,又恢复了寂静。

“我们明天还来么?”张飞问。

刘备又脱下靴子,不停摇晃。而关羽一摸脑门,突然发现自己的帽子不见了,他趴到地上,开始动作僵硬地四处摸索。


第二日,诸葛还是没有回来。他们又蹲到路旁小丘上,继续无望的等待。而那棵小树,看样子是枯死了。最后掉落的叶子却不知被风刮去了何处。

这一整天里,他们遇到了形形色色的路人,但没有一个是他们要找的。

落难的伊塔卡王路过,询问归乡之途,三人摇了摇头;沉默的无头骑士路过,表示希望知道自己头颅的下落,三人摇了摇头;健步如飞的兵士跑来,急切地问此处可是雅典,没等三人摇头,兵士大喊一句“我军已胜”便倒地而亡。

黄昏过去,夜幕降临,他们又摇头拒绝了路过的猫巴士,依然在等待着诸葛。

昨夜的童子又来了:

“请问是刘备么?”

“你昨天已经问过了。”

“昨天来的不是我。”童子说。

三人联想到那声轰响,便不再问。

“诸葛先生要我跟你们说——”他挪挪脚,摆出要跑的架势:“他今天不回来了,不过明天准回。”

说完童子果然跑了。

张飞挥拳想要追去,被关羽阻拦,张飞道:“彼惧而退,何不追打之。”,关羽说:“此童武艺不在你我之下,当傲然无视,使其自愧。”

张飞一脸恍然大悟,点头诺诺。


有些事情,始终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吧?刘备想,并感到有些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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