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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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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温县司马懿 于 2014-8-19 02:14 编辑
传曰:“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刑之不可犯,不若礼之不可逾,则昊岁比于牺年,宜有降矣。
“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出自《论语》,原句是“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这句话的大意是:用礼仪来约束百姓,(百姓就会)有羞耻之心并且改正自己的错误
齐有整齐约束的意思。“格”在儒家的经典中是个很玄妙的词。格有格除的意思,我就理解为改正错误了。反正想表达的意思就是宣传用礼仪来约束百姓。
刑之不可犯,不若礼之不可逾,则昊岁比于牺年,宜有降矣。
大意是:让百姓不触犯刑法,不如让百姓不逾越礼法。那么帝昊时期相比于伏羲时期,应该是有所不如的。
昊岁指帝昊时期,牺年指伏羲时期。
《商君书》中说“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
可见伏羲时期以教化为主
帝昊应该是指皇帝之子少昊
少昊时期没找到刑法的资料,不过著名的司法鼻祖皋陶,就是少昊的后裔,东夷部落的首领。或许由此可窥见东夷部落大概有注重刑律的传统吧。
(此处暂且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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