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秦国的制度,文学方术士们交由御史处置,他们将接受严格的法律审判,根据秦始皇怒气中提到的罪名,他们将被定以“妖言”之罪,依法腰斩处死。然而从记载的结果来看,他们是被活埋处死的。根据我们已经了解得比较多的秦汉法律,特别是近年来出土的大量法律文书来看,死刑没有活埋处死的律文和案例。在秦汉历史上,活埋处死,仅仅出现在残酷的战争中,而且,往往是作为受到谴责的暴行被记载下来的。有名的比如,秦国大将白起活埋赵国四十万战俘,项羽活埋秦国二十万降卒。由此看来, 编造这段故事的人对于法律不太专业,留下了作伪的马脚?
“坑儒”疑点4--杀了小鬼,放了阎王
在坑儒事件中,方士卢生、侯生和韩众逃亡,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此下落不明。徐福是与韩众和卢生等一起直接受到秦始皇谴责的人,指名道姓,罪行最重。奇怪的是,徐福并没有受到坑儒事件的影响,他没有逃亡,也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他逍遥法外, 一直在琅琊台愉快地生活,享受着美味的海鲜,继续为秦始皇寻找永远找不到的仙药。
根据《秦始皇本纪》的记载,就在坑儒事件的第二年,也就是秦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第五次巡游天下,又来到了琅琊台,再一次与徐福相见。秦始皇不但没有将徐福绳之以法,反而再一次听信徐福的巧语花言,乘船下海射大鱼,亲自动手清除妨碍仙人仙药出现的障碍。由此看来,在所谓的“坑儒”事件中,被坑的都是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鬼,罪大恶极的四名阎王,不是逃亡就是安然无恙,这种名不符实的结局,实在是使人怀疑秦始皇是否坑埋过方士?至于将这件事情说成是“坑儒”事件,可以肯定是别有用心的编造。
“秦始皇坑术士”--方士们编造的故事
遍查《史记》以前的文献,都没有提到过秦始皇坑方士的事情。汉文帝时代的政论家贾谊撰写《新书》,有专章讨论秦始皇和秦政失败的原因,他列举秦始皇的种种败政时,只提到焚书,对于坑方士,没有只言片语提及。淮南王刘安活跃于武帝初年,他主编了《淮南子》一书,对于道家很是推崇。董仲舒是独尊儒术的发案者,他著有《春秋繁露》一书,是儒家的经典。这两个人,都比司马迁老,这两本书,都比《史记》早,也都没有说过秦始皇曾经坑埋过方士。
根据我最新的调查结果,坑方士这件事情,本是一段流传于西汉初年的历史故事,这段故事的原型,见于《说苑·反质》篇。这篇故事,比《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的故事更完整,更生动,更好听,典型的一条街谈巷语,道听途说的秦始皇段子。这条段子的前半段大体同于《史记》坑方士的记事,在这条段子的后半段中,逃亡的方士侯生被抓住了,秦始皇亲自升堂审问,准备痛斥后处以车裂的酷刑。结果呢?这位侯生大人,临危不惧,正义凛然,他口若悬河,对怒气冲冲的秦始皇来了一段长篇说教,直说得秦始皇先是默然不语,继而觉悟动摇,最后感叹悔过,释放了侯生。一派为方士脸上贴金的野语村言。
司马迁是严谨的历史学家,他口风紧,不乱编故事,但是,他耳朵长,爱听故事。他编撰《史记·秦始皇本记》,主要使用秦国政府的纪录、奏事诏令和石刻等材料,这些都是比较可靠的史料。不过,这些史料比较枯燥,缺少故事文采。为了使记事更加丰满而有血有肉,司马迁也在战国以来流传的历史故事中选取了一部分材料添加进去,这些故事生动有趣,精彩动人。但是,这些动人故事的可信性比较低,有些纯属超时空的天方夜谭,坑方士的记事,就是其中之一,属于不可信的一个。
司马迁是有思想有独立人格的历史学家,《史记》是私家著作。司马迁编撰《史记》,有自己的著作宗旨和编撰意图。他写《史记》的时候,正是汉武帝热衷于信神求仙,方士们再次大红大紫的时期。被方士们忽悠得神魂颠倒的汉武帝,脑子进了水,闹得家国不宁,一时间想要去国离乡,舍弃妻子儿女,升天成仙。司马迁看不惯这些荒唐事情,又不能明说,他于是在《史记》中采用秦始皇坑方士的故事,借古讽今,讽喻汉武帝如同秦始皇一样偏执迷信,也谴责和警告那些装神弄鬼的方士,你们早晚也要如同秦始皇坑方士一样被坑埋,所以,他截取了方士们被坑的上半段,舍弃了侯生教育秦始皇的下半段。想来,因为偏爱选用这个故事的意义,对于这个故事的真伪,他没有作严格的鉴定。
焚书坑儒--儒生们制造的二次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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