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汉代的乡举里选比起来,荐举选材的主观标准没有改变,而其监督功能却大大削弱,汉代的乡举里选过程还是受到民间舆论制约的,只不过东汉后期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而已,可是到曹魏的“九品中正制”,人才选拔的权力完全被中正一个人所控制,缺乏必要的监督。前面提到,这一制度在过去起到一些作用,因为是在战争时期,政令容易推行,敢于舞弊的较少,腐败的社会风气受到一定抑制,但和平时期就不同了。其实权力越集中越导致腐败,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和平时期高度集中的权力使其腐败的可能性更大。正如马端临所说:“盖乡举里选者,采毁誉于众多之论,而九品中正者,寄雌黄于一人之口……则评论者自是一人,擢用者自是一人,评论所不许,则司擢用者不敢违其言。……故趋势者不暇举贤,畏祸者不敢疾恶。”[11](卷二十八《选举考一》)因此在曹魏时期,便有夏侯玄在正始初向当权的司马懿提出中正侵夺吏部铨选之权的问题,尽管他的建议有反对乡议、政出多门的目的,但他提出“中正则唯考其行迹,别其高下,审定辈类勿使升降”[12](卷和《诸夏侯曹传》)的意见就有防止中正舞弊,随意升降士人品第的意思。等到了西晋,这一问题已引起了刘毅、段灼、刘寔等的强烈反对,甚至进而提出废除九品中正制。
过去论者都认为刘毅、段灼、刘寔等人反对九品中正制的意见,就是反对世族独占上品,我以为这一观点有待商榷。其实西晋朝臣们纷纷议论九品中正制,其出发点是认为九品中正制助长了当时腐败的社会风气,指责中正与权贵勾结,营私舞弊。“今台阁选举,涂塞耳目,九品访人,唯问中正。故居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13](卷四十八《段灼传》)“同才之人先用者,非势家之子,则必为有势者之所念也。”“推贤之风不立,滥举之法不改,则南郭先生之徒盈于朝矣。才高守道之士日退,驰走有势之门日多矣。”[13](卷四十一《刘寔传》)而刘毅“九品八损疏”对中正舞弊的揭露更直接:
今之中正,不精才实,务依党利;不均称尺,务隋爱憎。所于与者,获虚以成誉;所于下者,吹毛以求疵。高下逐强弱,是非由爱憎。随世兴衰,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一人之身,旬日异状,或以货赂自通,或以计协登进。附托者必达,守道者困悴。无报于身,必见割夺;有私于己,必得其欲。是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13](卷四十五《刘毅传》)
这里的“势族”,正如唐长孺先生所指出的,就是刘寔说的“势家”,段灼说的“公侯子孙,当途昆弟”,所重的都是一个“势”字[14],即当世权贵。也就是说,刘毅他们对九品中正制的攻击重点是揭露腐败的社会风气,指责中正权力未受监督,与权贵勾结,随意升降士人品级,导致选举名不符实,权贵之家和奔走权势之门的南郭先生盈朝。“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是揭示上品均被当朝权贵和与权贵有关系的人所独占,而无权势和不附权势的守道者只能居于下品的社会现实。其实,在防止中正结党舞弊,任意升降士人品级问题上,刘毅等人与曹魏时期夏侯玄的意见没有本质的区别。那么既然中正还可以任意升降士人品级,就说明中正以“状”品人仍然起着决定作用,“簿伐”的作用并未超越“品”、“状”之上。
另外,《晋书》中提到,晋武帝承认刘毅等人的建议好,却并没有采纳。大多论者认为,这是因为西晋是门阀专政的社会,晋武帝是士族地主阶级的代表。应该说,这个观点有它正确的一面,但并不是它的全部。其实,任何一个最高统治集团,固然基本上代表某一阶级或某一阶层,但也不会只考虑某一个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应该多多少少有一点“全民意识”,必然相对考虑其他阶级阶层的利益,否则他就无法维护其统治地位。何况主张废除九品中正制的朝臣们也并不都是寒门出身,代表下层地主阶级的利益,他们更主要的还是代表西晋上层阶级的利益。
在这里,我们只要看一下李重对九品中正制的意见也许就更清楚了,李重也曾因九品中正制上疏,他在追述了九品中正制的发展演变过程后,也认为其“检防转碎,征刑失实”,淆乱了社会风俗。“故朝野之论,佥谓驱动风俗,为弊已甚”,但他又认为,“至于议改,又以为疑。”不能贸然废除九品中正制,最重要的是进一步完善九品中正制。“以为选例九等,当今之要,所宜施用也。”[13](卷四十六《李重传》)李重是西晋太熙年间的尚书吏部郎,弱冠便为本国中正,其父又任过秦州刺使,封都亭定侯,应该属于高等士族阶层。《晋书》本传说他“务抑华竞,不通私谒,特留心隐逸,由是群才毕举,海内莫不归心。”这就说明李重并不是偏向士族特权阶级的,他并不主张立即废除九品中正制,只主张进一步完善它。应该说,他的观点是比较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的。因为实行乡举里选是需要条件的,它需要良好的社会风范,需要荐举者较高的道德修养。而曹魏西晋以来浮华结党的风气已是愈演愈烈,东汉前期的良好的社会风气已一去不复返了。假如真的在西晋时期恢复东汉的乡举里选,其结果只能是增添更多的怨言,造成更大的社会不公。这是晋武帝认为刘毅、段灼他们的意见虽然好,但又不可能采纳付诸实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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