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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国古代军队的发展(1):军队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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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韩信将兵,多多益善”是人们熟悉的谚语,军队是由士兵组成的战斗集体,要组编为一个单位,才容易指挥调动,并可以计算兵力。军队的编制就是军队组编士兵的方式。
  现代军队编制一般都是统一的,在平时和战时的编制基本相同,要调动的话也是成建制的调动。但中国古代军队往往有两种编制,一种是平时组织训练的编制,另一种是战斗部队的编制。当要组建参战部队时需要打破原来的编制,将士兵重新组织到新的战斗编制中去。

  中国古代军队编制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基本的固定编制规模逐渐缩小,越到后来,千人以上的部队就越是习惯于采用临时组编的办法来编成。
  什伍之制
  5进位以及10进位制是人类普遍采用的记数方法,因此也很早就用来计算并编制士兵。中国古代军队的基本编制单位就是一五一十点数的“什伍”之制。另外古代展开军队作战时往往会排列左、右两路或左、中、右三路的阵势,由此影响到军队有时要采用2进位或3进位(包括其倍数)的编制。
  出土的商代墓葬遗址中,殉葬人大多是10人一排,墓外的殉葬坑一般也是10人一组,
  陪葬的铜兵器往往也是10件为一捆,或许当时已经有了“什”的士兵编制。有人认为甲骨文中的“行”字也就是10个“什”,由“百夫长”指挥;10“行”编为“大行”,由“千夫长”指挥;作战时习惯按照左、中、右各一个“大行”来排列阵势,投入战斗的3个大行就称之为“师”,是商代最基本战略单位。据说商王亲自率领的“王师”就是由3个“师”组成。不过根据安阳一个商朝墓葬出土的战车来看,却是5辆一组,前三后二,每辆有3套作战武器,说明每辆有3名士兵;另外前面又有3个殉葬坑,每坑殉葬5人,看来应该是为前面3辆战车提供勤务的徒役。另一处车马坑则是集中埋葬了25辆战车。据此推测,再结合一些史料的记载,商代的战车编制是实行5进位制的。5辆一队,5队、25辆战车组成的战斗单位由“马亚”指挥;而出动100辆战车时的指挥官叫“多马亚”;一次出动的战车如果超过了二、三百辆,就要由商王亲自指挥了。
  一般认为商代开创的这种什伍之制后来被周朝继承。周武王伐纣发布《牧誓》就提到“百夫长”、“千夫长”。而周代的军队也是以战车为核心,1辆战车及其配属的步兵合称“乘”,是最小的编制单位。乘战车的甲士是3名,至于配属的步兵究竟有多少,众说纷纭。按照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司马法》一书的说法,每乘是甲士10名(3名上车作战,7名在车下作战),徒役20名。但也有人认为20个徒役中只有5名承担养马、炊饮,另外15名也参加战斗。比较一致的说法是每5乘编为1队,由仆射指挥;每两队(10乘)由“官”指挥;每10队(50乘)编为“卒”,由“卒长”指挥;每2卒(100乘)编为“师”,由“师氏”指挥。周代仍然以“师”为基本单位,但师的数量逐渐增加,据说西周有14个师。
  春秋时期军队中步兵比重逐渐增大,根据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一书的研究,认为这一时期每乘步兵从25名逐渐增加到50名、75名,而楚国军队每乘步兵为100名。西周时作战在排列阵势时一般将参战部队分为左、中、右3个集群,号为“三军”,并按照集群的战术重要性又称为上、中、下军,而以总指挥所在的中军地位为最高。春秋时期各国之间战争频繁,这种战术单位逐渐固定,成为“师”以上的又一编制单位。各个诸侯国编成的军数目不同,有的有3军,有的有4军,有的有6军。军所隶属的战车以及士兵数量并不完全一致,一般来说在200乘上下。步兵逐渐在独立作战中也形成了新的编制,据《国语》记载吴国步兵的编制,为10进位制的:10人为队,10队为行,10行为旌,10旌为军。
  战国时期步兵成为主力,各国编制不尽相同。据《周礼》(一般认为该书反映的是儒家理想中的国家制度,其中有一些是成书时的制度)的说法,步兵每5名编为“伍”,由伍长指挥;5个“伍”(25人)编为“两”,由“两司马”指挥;4个“两”编为“卒”(100人),由“卒长”指挥;5个“卒”编为“旅”(500人),由“旅帅”指挥;5个“旅”编为“师”(2500人),由“师帅”指挥;5个师编为“军”(12500人),由“军将”指挥。而《尉缭子》的说法,可能是魏国的步兵编制:5人为伍,10人为什,50人为属,100人为闾。《商君书》提到的可能是秦国的步兵编制,则5人为伍,50人设“屯长”,500人设“五百主”,1000人设“二五百主”。骑兵的编制应当与此相近。
  总的来看,早期步兵都以5人为战斗单位。据《司马法》一书,5人分别使用弓、殳、矛、戈、戟,成纵队战斗队形时,短兵器在前、长兵器在后。5个伍排列成一个方阵“两”,两司马为甲士,居中担任指挥。看来这种步兵战术与基本编制配合得很好。
  秦国实行全民皆兵,索性将成年男子一律称之为“士伍”。平时按照居住地点就近编伍,由各郡的郡尉、各县的县尉负责训练,警备治安。大规模征发参战时,就由郡尉、县尉率领上前线。
  参战时由朝廷任命的统帅进行实行战时编制,委派若干“将军”分领几个作战集群,集群下将各地征发的士兵按其地域集中编制为某一战斗部队,号为“部”,由朝廷委派的“校尉”指挥;部下分为若干个(一般也应是5进位制)“曲”,约1000人,由“军侯”指挥;曲以下按平时基本编制,整编为伍(有伍长)、什(有什长)、队(50人或100人,有队率)、屯(500人,有屯长)。另外每一级军官都可支配约占编制10%的另编人员为随从亲兵,担任警卫、通讯等特别战地勤务。
  汉代军队编制沿袭秦代。按照战时编制的常备军逐渐固定,以部为基本单位。部由校尉指挥,因此部有时也称“校”。校尉出缺由军司马代领。东汉时直属朝廷的北军“五校尉”部队称之为“五营”,每营应该相当于过去的部,但编制定额仅千人左右。校尉的级别相当于郡尉(比二千石),军侯相当于县尉(比六百石),屯长、队率相当于县吏(比二百石、百石)。以下的什长、伍长不算官。部以下的编制不固定,根据任务各有几个“曲”;而部以上的编制也不固定,由朝廷根据战略方向、战役任务委派的将军,指挥根据该任务而组编的几个部,构成一支某个战役或战略方向的兵力,有时就称军。将军的指挥部由于要在野地宿营搭建帐篷而称之为“幕府”,朝廷往往给予相当大的人事权力,允许临时任命幕府官员,因此将军出征也就叫做“开府”。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军队的基本编制情况相当混乱,史籍的记载也不明确。总的趋势是部、曲的地位日益下降,成为将领的随从亲兵,其中大多数都是将领的奴仆,没有人身自由,最后部、曲联称,成为法律限定的一种贱民。而将军越封越滥,所领的“军”的员额不断缩小。
  西晋时每一军编制仅1500人左右,而东晋时将军甚至成为文官的称号。南朝刘宋时将军队大致编制为军、幢(zhuang,原义为军队的旗帜)、队3级,队以下仍为传统的什伍之制。队约有200人上下,设“队主”;若干队合为幢,设“幢主”;一般3幢合为军,1军约3000人。军以上无固定编制,由朝廷临时任命“都督”或“统军”。
  关于北朝时期军队编制情况,史籍记载不是很明确。据说北魏时期也是以队、幢、军3级为基本编制。但据说军仅千人左右,则或许是100人左右为队,以上3队1幢、3幢1军。指挥官分别为军主、幢主、队主。军以上编制不固定,根据战时需要组编由“统军”、“别将”、“都督”等指挥。
  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对传统军队编制的改革力度较大。据说当时在皇帝之下设6个柱国大将军,每个柱国大将军管辖两个大将军(共12名),每个大将军管辖两个“开府”(共24名开府),每个开府管辖两个“仪同”(意思为仪仗可以与开府相同,总共48名)。这些听上去级别很高的军官实际指挥的士兵实际并不多,每个开府所指挥的是“军”(也叫“团”),但是实际上只有2000人左右;每个仪同指挥约1000人左右。千人以下的编制情况不明,但想来应该还是传统的什伍之制。
  隋唐继承了府兵制度,尤其是唐府兵制的编制非常规整。各地遍设折冲府,为组织、训练的编制单位,管辖兵员1200—800人,设折冲都尉,副手为两位果毅都尉;府下辖4—6个团,每团兵员200人,设校尉为主官;团下辖2旅,每旅兵员100人,设旅帅为主官;旅下辖2队,每队兵员50人,设队正为主官;队下辖5火,每火兵员10人,设火长。战国以来传统的“伍”被取消。全国的折冲府数目庞大,在唐太宗贞观年间就达到了643个,分别由朝廷的12卫大将军统帅。
  以上这种府兵的编制只是组织、训练编制,至于府兵上番组成的战斗部队的编制究竟如何,是否仍然和平时的编制相同?盛唐时期各边境军区军队的基层编制如何?尚存有疑问。但很明显的是,到唐中期后,府兵的这套编制已实际被废除。
  五代时期战乱频仍,无所谓平时战时,军队的编制就是战斗编制。到后周时组建基本战斗部队编制:100人为1个“都”,都有“都头”;5都组编为1个“营”(500人),营有“指挥”;5营即组编为1个“军”(2500人),军有“都指挥使”或“都虞候”,或直接称“军主”;10个军编为1“厢”(25000人上下,从战斗中的左、右两翼发展而来),厢有“都指挥使”,或直接称“厢主”;左、右两厢编成一个战略方向的总兵力,一般大约为50000人上下,由皇帝派出的节度使统帅。这或许就是从唐代军队的战时编制发展而来的。
  后周的制度被宋朝全盘沿用。宋军以标准为500人的营(一般直接称“指挥”)为基本单位,统计兵力都计算有多少指挥,调动组编也以指挥为单位,一般并不拆散。营下的为100人的都,有都头;都以下的编制应该是什伍之制,有军头、“十将”(管辖10人)等士官的名目。
  理论上5营编1军,但实际上往往不足额(也有相反的情况)。而军以上的厢由于兵员过多,因此朝廷往往采用抽军办法,使厢并不足额,甚至进一步撤消厢的番号。北宋中期后厢几乎已全部架空,朝廷直接指挥并调动军,厢都指挥使成为武官的虚衔。
  宋军是职业军队,理论上不应再有平时、战时编制的区别。但是实际上这套编制在战时运转并不理想。到北宋中期又发生转变。范仲淹在主持陕西防务时,为适应作战需要而重新整编军队:以5人为“伍”,5伍(25人)为“队”,5队(125人)为“阵”,20队(2500人)为“将”。“将”作为独立战术单位,直接指挥下属。
  后来他的部下蔡挺在宋神宗改革时又将这一编制改动后向全军推广:10人为“火”,5火为队(50人),10队为营(即指挥,500人),若干个营组编为“将”(根据战役需要3000—10000人不等)。指挥以下完整编制调动,将的编制也尽量保持稳定,指挥官有“将”和“副将”,下属尽量不打乱。1081年全国建立起92将,号为“将兵法”。
  南宋皇朝在颠沛流离中匆猝建军,重新将“军”作为独立战术单位,把原来的“将”组编为若干个军,设“统制”或“统领”为军指挥官;又按照战略防御方向将“军”组编为若干个“大军”,设“都统制”或“护军”为统帅。如韩世忠为“前护军”,以楚州(今江苏淮安)为中心组织防御,下辖11个统制、13个统领,有63将编制,约8万兵马。刘光世为“左护军”,下辖10军,防御淮北方向,约有5万多兵马。张俊为“中护军”,有11军、99将编制,以建康(今南京)为中心展开,兵力约为8万人。岳飞为“后护军”以鄂州(今武昌)为中心组织防御,辖12军,有84将编制,10万多兵马。吴玠为“右护军”,在今陕南一带展开,约7万人,编制较为混乱。
  不过至1139年与北方金朝和议成功后,南宋朝廷就裁撤了“大军”的编制,由朝廷直接控制各军。军以下仍然保留将、营、队、火的基本编制。
  先后与宋皇朝对峙的辽、西夏、金、元少数民族皇朝军队的编制情况史载不明。
  最著名的是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猛安原义是“千夫长”,谋克原义为“百夫长”,在谋克之下有什长、伍长。可见原来女真族军队也是采用10进位制的编制方法。以后将被征服的各部落武装也按此制编制成军,若干个猛安编为“司”,设立都统司指挥。随着金朝的迅速扩张,难以严格贯彻原有编制,在巩固了对于中原地区的统治后,1175年金朝曾经重新编制猛安、谋克,按照女真人全民皆兵的传统,每谋克300户,7—10个谋克编为1个猛安。1183年编成220个猛安,1878个谋克,61万多户,平均每谋克有327户,大约每个猛安下有8个半谋克。但是女真社会急剧变化,原来天经地义的服役从征逐渐不再能吸引青年人,猛安、谋克的职位世袭,官愈多而兵日少,金末谋克平均只有25人,除去旗手、鼓手等,战斗兵仅18人,而猛安平均也仅辖4个谋克而已。
  蒙古兴起后建立的军队也是按10进位制编制的,10人为队,有队长或称“牌子头”;10队组成1个“百户”,10个百户组成1个千户,10个千户组成1个万户,万户为蒙古军最高编制单位。百户、千户、万户既是编制单位,也是长官的名号。不过实际上编制往往并不足,比如有7000人以上的为“上万户”,5000人以上为“中万户”,不满3000人为“下万户”。同样,千户、百户也是按照这个比例分出上、中、下。入主中原后元朝军队大体上保持这一基本编制。
  朱元璋在占有江南地区后开始整编军队,规定每10个士兵组成1个“小旗”,5个小旗组成1个“总旗”,两个总旗组成1个百户,10个百户组成千户,5个千户设1指挥。
  建立明朝后根据刘基的“军卫法”建议,各省设都指挥使统辖驻军,以下分设卫、所。每卫编制5600人,设置指挥;卫下辖5个千户所,每所1112人,设千户;千户下辖10个百户所,每所112人,设百户;百户下辖2总旗;总旗下辖5小旗。
  和以前的朝代一样,明代这套卫所制的军队编制也没有贯彻始终,到了明中期后,明军的编制又随着募兵制的盛行而发生变化。而且这种新的编制因为募兵常常是由各地将领在本镇(相当于军区)组织的,全国并不统一。朝廷直接指挥的“三大营”开始采用“营”为基本编制,回到过去宋代的编制。营设参将,以下仍然沿用小旗、总旗、百户的基本编制。
  在福建、浙江编制的抗击倭寇的军队,则以5进位制,5人为伍,5伍为甲,5甲为队,若干个队组成营,若干个营组成镇。戚继光的“戚家军”则又不同,5人为伍,2伍为队,4队为宗,5宗为哨,4哨为营。戚继光在蓟镇组编的军队,又采用3进位制的编制:12人组成“队”(分为杀手队和鸟铳队,前者以近距格斗为主,2名圆牌手、2名狼筅手、2名长枪手兼弓箭手、2名钯手兼火箭手、2名大棒手兼弓箭手、1名火兵和1名队长混编;后者10名鸟铳手和1名火兵、1名队长),3队组成1旗(设1名旗总,共37人),3旗组成1局(设1名百总,共112人),3局组成1司(设1名把总,共449人),2司组成1部(设1名千总,共899人),3部组成1营(设将官,共2699人)。
  满族军事实力在关外逐渐壮大的同时,开始建立八旗制度。其兵民合一、平战一体的基本编制是10人为1队,若干队组成“塔坦”(村落,设章京),4个塔坦组成1个“牛录”(以300人为标准,设佐领),5个牛录组成1个“甲喇”(设参领),5个甲喇组成1个“固山”(即“旗”,设固山额真,即旗主)。牛录为基本战术单位,固山为战略单位。这套编制后来推广于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但实际往往并不足额。比如蒙古、汉军八旗不到300人就可以编为牛录。入关后八旗兵长期维持这一编制体系。
  作为清朝入关后主要军事力量的绿营兵,是由入关时逐步收编投降的明军组成的,而明末军队已不复有全国统一的编制,绿营兵的编制开始就很混乱。以后又因为满清统治者视绿营兵为治安军,并不以提高战斗力为编制原则,因此绿营这种混乱的编制长期保留下来。
  绿营兵编制总的来说是以“营”为基本单位,根据驻防地点的重要性,各设有参将(正三品)、游击(从三品)、都司(正四品)、守备(正五品)等军官;而各营又按照长官的等级以及驻防重要性规定有不同的兵员编制数目,在200—1200名之间。营以下也没有统一的编制,而是分“汛”驻防。各汛分设“千总”(从六品)和“把总”(正七品),其所辖兵员定额也各不一致。按照全国有60万绿营兵,除以1653个千总、3414个把总,每汛不过百人而已。汛下又有“塘”、“卡”、“哨”等编制,最小的不满10人。
  营以上的编制也是毫无统一性。一个战略地点的各营隶属于“镇”(设有总兵,正二品),该镇总兵直属的若干个营组成“协”,由副将(正三品)指挥。各省设提督(从一品)统领本省的绿营兵驻军(有的省不设提督,由巡抚统领),若干个省组成大军区性质的总督辖区,由总督指挥。这些提督、巡抚、总督也拥有直接隶属的若干个营组成的“标”。
  而且以上所讲的绿营兵编制还是平时驻防编制,如果要征调出征,又不是成建制的调动,而是要从各省各镇各营各汛抽调官兵,来重新组编成战斗部队。这种战斗部队的编制居然没有一个固定的成法,一般的原则是以原来从属于某一镇的官兵重新组编为一个营,从一个省调出的部队再组编为一支军队。
  由于清朝的这套编制实在是难以应付大规模的战争,与其从各省缓慢抽调官兵组编战斗部队,还不如在当地征募士兵组建新部队方便。因此从清中期镇压白莲教起义以后越来越经常采用临时征“勇”代兵。勇和兵不一样,是打仗的“临时工”,为战事而征募,战后即遣散。
  到太平天国战争时期,曾国藩等人建立的湘军、淮军等都是全新的编制。基本制度沿袭的是戚继光在《练兵实记》中所创设的编制再加以变通。采用10进位的基本编制,每10名战斗兵加1名什长、1名伙勇,组成“队”;8队组成1“哨”,有哨官、哨长;4哨(前、后、左、右)组成1营,还有营官亲自指挥的亲兵6队。全营总兵员数500人(正勇336名,伙勇42名,什长32名,护勇20名,亲兵60名,亲兵什长6名,哨官、哨长各4名)。另有180名长夫提供后勤运输。营为基本的战术以及经制管理单位。后期又组编若干个营(4、5个)为“军”,设立“分统”指挥,但只是军事指挥关系。若干个军上再设立“统领”,为战役方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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