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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1090年~1155年),字会之,江宁人(今江苏南京),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 秦桧是南北宋期间的一个传奇人物,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汉奸或卖国贼。
但也有不少人为他鸣不平,比如,2006年中国考古界的发现了据称是秦桧亲笔写给家人的“政治遗嘱”,后来证明仅是文学创作,
这里说说真实的秦桧遗嘱: 秦桧《遗表》
《三朝北盟会编》,宋代史学名著,南宋徐梦莘编,二百五十卷,采编年体例。 徐梦莘(1126年—1207年),江西清江人,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进士,大部份时间在家著述,《三朝北盟会编》成书于光宗绍熙五年(1194年),记载自政和七年(1117年)“海上之盟”迄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完颜亮伐宋,共计四十六年宋金关系的史料。三朝系指宋徽宗赵佶、宋钦宗赵桓、宋高宗赵构三朝,该书成书于光宗绍熙五年(1194年),史料收罗广泛,凡诏敕、制诰、书疏、奏议、记传、行实、碑志、文集、杂著等,悉取尽收,按年月日标示事目,加以编排,征引的文献达二百多种,后又编《北盟集补》50卷,惜已失传。
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二○:
秦桧《遗表》曰:‘死生夜旦之常,难逃大数命义。臣子之戒,敢竭愚衷。属馀息之将辞。恋清时而何及?伏念臣早缘末学,奋自书生。当见危致命之秋,守策名委质之分。画疆之遣,元枢飞掩。报之符存赵之陈,具寮奉惩断之指。仓皇皇奔走从君,衣冠不变于中华,觐会自依于常度。虽历九死其未悔,犹冀一言而可兴。草徽庙之二策,身居营窟,心在周行。洎浮海以言旋,举同朝而趣异。下石而挤者纷至,奉身而退者累年。荷上圣之深知,排群疑而复用。延登右揆,峻陟维垣。专秉任于钧衡,奉畴咨于帷幄。入而告后,玉音常许。其无心出则称君,舆论共推于得体。上遵成算,复建中兴,惟聪明睿智之绝伦,因古昔帝王之未有。挺身死难,救民于仗节之初;修睦休兵;寻盟于奏峨眉山之后。是谓乐天,以保天下继代,以率功名居然。甯亲以甯神,盈城而盈野。德之厚也,臣何力焉?臣感陛下推心委用之诚,进期毕命;睹陛下求治焦劳之切,退欲忘身。但知方疾以尽公,不敢辞难而避事。仰勤宸注,亲屈帝尊训词矜恻于孱躯,天步迈临于寝室。戴恩慈之俯逮,徒感咽以何言。顾愚臣知遇之若斯,虽举族捐糜而曷报。而臣上负乾坤之造,莫知药石之功,病在膏盲,命垂晷刻。阙廷注想,难瞻穆穆之光;黾鼎妥安,尚抱拳拳之恨。念吁天而靡逮,忍将死以犹言。文虽不伦,义或有取。伏望皇帝陛下,惟新盛德,谨保清躬,万寿无疆。行奉东朝之养五兵,不试永居北极之尊。益坚邻国之欢盟,深思社稷之大计,谨国是之摇动,杜邪党之窥觎。以治乱为著黾,以贤才为羽翼,事有未形而宜戒,言或逆耳而可从,缓刑乃得众之方,训本乃富民之术。虽渊衷之素定,在愚虑之实深。凡此数端,愿留圣念臣形留神往,泪尽辞穷。忧国有心,敢忘城吨之策;报君无路,尚怀结草之忠。’
秦桧的《遗表》很是感人,可以称得上忠肝义胆,不比诸葛亮的出师表差,秦桧他主张修养生息,养兵,以利后战。 他说:“行奉东朝之养五兵,不试永居北极之尊。益坚邻国之欢盟,深思社稷之大计,谨国是之摇动,杜邪党之窥觎。以治乱为著黾,以贤才为羽翼,事有未形而宜戒,言或逆耳而可从,缓刑乃得众之方,训本乃富民之术。虽渊衷之素定,在愚虑之实深。凡此数端,愿留圣念臣形留神往,泪尽辞穷。忧国有心,敢忘城吨之策;报君无路,尚怀结草之忠。”
早期的秦桧也是个忠义之人。公元1126年,金兵突袭北宋京城成功。在金人未攻破汴京前,秦桧一直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在金人的威逼下,宋朝百官议立张邦昌为帝。
秦桧竟站出来反对,立议状要存赵氏。结果秦桧被金人俘虏北去。秦桧此举,颇受人民赞扬。可以说秦桧若不出站来立议状要存赵氏,就不大可能会被虏走受苦受罪。或许还会在伪齐政府里做大官享受荣华富贵。秦桧到金国后,受到金元帅粘罕另眼看待。忍辱负重为徽宗写乞和书。可以说这完全是忠臣之举, 谁那么傻写乞和书,给自己找后人唾骂的理由。其后他被金太宗完颜晟赐给左监军完颜昌。在金国期间并不无任何变节之举。公元1130年完颜昌攻楚州时秦桧趁机逃回宋朝。
后来的秦桧主和并没什么不对,宋高宗赵构本人在秦桧的生前和死后,多次把对金议和的首功归于秦桧,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
卷一五八,绍兴十八年八月癸丑日(阳历1148年9月12日),赵构和秦桧的谈话:
‘朕记卿初自虏归,尝对朕言:“如欲天下无事,须是南自南,北自北。”遂首建讲和之议,朕心固已判然。而梗于众论,久而方决。今南北罢兵六年矣,天下无事,果如卿言。’
卷一六九,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丁酉(阳历1155年11月19日),即秦桧死后次日:
‘执政奏事,上曰:“秦桧力赞和议,天下安宁。自中兴以来,百度废而复备,皆其辅相之力,诚有功于国。”’
卷一七○,绍兴二十五年十二月乙未(阳历1156年1月16日):
‘上谓魏良臣、沈该、汤思退曰:“两国和议,秦桧中间主之甚坚,卿等皆预有力。今日尤宜协心一意,休兵息民。”’
和、战问题,是两军对垒中经常发生的事,其共同目的,是取决于是否有利保存自己,和争取时间发展自己。南宋绍兴情势如何呢? 清人赵翼说:“宋之为国,始终以和议而存,以不和议而亡。”“澶渊盟,而后两国享无事之福者,且百年;元昊跳梁,虽韩(琦)范(仲淹)名臣,犹不能制,亦终以岁币饵之,而中国始安枕。当北宋强盛时已如是,况南渡乎?”, 见《二十二史札记》卷二十六. 近人陈登元先生把赵翼这个观点具体化,以为“秦桧在偷安半壁,中原残破之时,其所以力主和议,实不得已中之不得已也。”其主要理由:(一)国家经济困难,支持不了庞大的军费开支;(二)军事力量不强,至收溃卒群盗,以充王旅,将骄卒惰,军纪废弛,不足以战;(三)文武不和,不可与图大业。“因此可知秦桧议和,有人以为保全东南者,非无以也。”, 见《金陵学报》第一卷第一期. 陈登元先生列举的这些现象,在南宋初年都是存在的,因而建炎间屡屡败给金人。
和约对宋朝是有利的。绍兴和议是南宋和金国在1141年达成的和议,南宋朝廷在急于求和下,接受了金国的苛刻条件。 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年),南宋军在反击金军的南下中,取得了顺昌等地。
至此,南宋可战而不战。为了彻底求和,绍兴十一年(1141年)南宋朝廷解除了韩世忠、张俊、岳飞等大将的兵权,同年十一月宋、金双方达成共识,十二月末,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与子岳云、部将张宪被害。次年三月才完成“绍兴和议”全部之手续。 随著和议达成,金亦放还宋徽宗灵柩和高宗生母归宋。 绍兴和议使宋、金之间维持了近二十年的和平,期间双方虽然偶有冲突,但冲突之规模不大。
条约内容要点如下:
重划宋、金两国的边界,东以淮水中流、西以大散关为界,宋割唐、邓二州(在今河南省内),又重定陕西地界,宋失去商(今陕西内)、秦(今甘肃内)两州约一半土地予金。
宋奉表称臣于金,金册宋主为皇帝。
每逢金主生日及元旦,宋均须遣使称贺。
宋每年向金国缴纳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为什么秦桧被后人视为卖国贼呢?这完全是后来南宋政治的需要,明朝和辛亥革命也继续把这个历史谎言散布扩大。秦桧是政客们争名夺利的牺牲品,同时,一个性格有缺陷的战将岳飞被无限的神化。
秦桧身后,对于他的评价问题,有宋一代,官方就几经变化。绍兴二十五年十一月,高宗为褒其主和之功,题其神道碑额曰:“决策元功,精忠全德”。追封为申王,赠谥曰“忠献”。太常博士曹冠撰谥议说:
故太师赠申王秦桧,光弼圣主,绍开中兴。安宗社于阽危之中,恢太平于板荡之后;道德光天地,勋业冠古今,虽备道全美,不可主一善名一功,而崇报之典,严于定谥。尤当先其报国之大节,传道之效焉。谨按谥法:虑国忘家曰忠,文贤有成曰献。宜赐谥曰:“忠献”。 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七十.
事过五十一年,宁宗开禧二年四月,以外戚入主大政的韩侂胄准备兴师北伐,使礼部侍郎李壁奏贬秦桧,奏疏说:
秦桧首倡和议,使父兄百世之仇,不复开于臣子之口,宜亟贬秦桧以示天下。
于是削夺秦桧王爵,改谥号为“谬丑”。制词说:“兵于五材,谁不能去之,首弛边疆之备;臣无二心,天之道也,忍忘君父之仇。”“一日纵敌,遂贻数世之忧;百年为墟,谁任诸人之责。” 见续资治通鉴》宋纪卷一百五十七. 评价全部翻了个个,制词成为当时传诵之作。
结果,开禧北伐失败,韩侂胄成为妄启兵端的罪魁祸首。时任礼部侍郎的史弥远献计诛杀韩侂胄,函韩侂胄之首向金人乞和。为了讨好金人,还恢复了秦桧的王爵,再赠以谥号。《续通鉴》评论说:“当时用事者,亟欲反侂胄之政,而不颐公议如此。” 见《续资治通鉴》宋纪卷一百五十八.
元代修的《宋史》,照抄岳飞子孙写的美化岳飞的家集,同时,也把秦桧列入《奸臣传》。
上述种种,无论是褒是贬,都是当权者根据政治需要来确定的,秦桧不过是个皇帝手中的玩物。 但秦桧本身却总是忠贞爱国的,可以说是死而后已。他没有错,赵构主和也没有错。想象汉武帝,他的武功不是因为前面文景之治,才有本钱大打特打么?赵构时代休养生息,为后来南宋挥兵北上创造了基础,尽管南宋北伐还是败了。
元代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华,对儒家所讲的“严华夷之辨”多所避忌,然修《宋史》仍将秦桧列入《奸臣传》。但是,历来的史家也不无异说。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三点:(一)秦桧力主和议,乃“保全东南”之举;(二)南宋向金人屈膝投降,高宗作为最高统治者,应负主要责任;(三)秦桧所以得政、专国,是因为他的主张迎合了高宗的愿望。
到了明朝,为了鼓励抗击北元的斗志,秦桧再次遭难。秦桧和岳飞名声在南宋的大起大落很有戏剧性色彩,非常容易包装成正反派的明星。明朝文人伪造岳飞的诗词“满江红”。位于浙江杭州西湖西北角的岳王庙,有与岳飞被杀有关的秦桧、王氏、万俟_、张俊等四人跪像,也铸造于明代。
到了辛亥革命,民国把明朝的驱除靼虏的一套又全部学来了,当然,也再次掀起了贬低秦桧和神化岳飞的新高潮。个人对明朝和民国没有任何好感,明朝200年没有统一北元,却反复大修长城,民国更差, 武昌起义的时候就是打的是十八星旗,意思是把满蒙藏疆出卖给各个列强以换取支持他们的革命,最后真的把外蒙给驱除了。
再说说宋高宗(1107年—1187年)赵构,南宋开国皇帝,北宋皇帝宋徽宗第九子,宋钦宗之弟。靖康元年(1126)赵构曾以亲王身分在金营中短期为人质,后得以回国。
1127年汴京沦陷时,他在当时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与江苏省的南京市有别)登基做皇帝,改元“建炎”。期间赵构被金兵追杀,一度在海上飘泊,至绍兴元年(1131年)正式定都于临安(今浙江杭州)。民间有传说“泥马渡康王”。在位初期因为动乱,起用主战派李纲、岳飞等等。他大部分时间都是重用主和派的黄潜善、汪伯彦、秦桧等人,并处死岳飞、罢免李纲、韩世忠等等。 由于当时金国已经占领了中国北方的大部分领土,宋高宗授意丞相秦桧和金议和,签定绍兴和议,以称臣赔款为代价,取回一部分实际上由金控制的领土,迎回宋钦宗(后来金未放钦宗)。宋金东以淮河,西以大散关为界。宋高宗仅有一亲生之子赵旉,早夭。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以“倦勤”想多休养为由,禅位于太子赵眘,是为宋孝宗。 从高宗禅位看,他并不贪恋皇位,而岳飞屡劝没有子嗣的宋高宗立嗣,为高宗所忌,最后以“莫须有”罪名杀死岳飞。从这个罪名看,按当时宋朝的法律,岳飞确实该杀。
莫须有,南宋时期中古汉语的口语,历史学家李傲的解释是“难道没有吗?”,后来为了包装岳飞这个明星,莫须有被文人解释成了凭空捏造。
岳飞由于深受重用而干涉高宗立嗣的问题,不需要证实其谋反罪名就可处死:
南宋张戒《默记》记录如下:薛弼以甲字正月,道由建康谓戒曰: ‘弼之免于祸,天也。往者丁巳岁(注:绍兴七年为丁巳年),被旨从鹏(注:岳飞字鹏举)入觐,与鹏遇于九江之舟中。鹏说曰:“某此行将陈大计。”弼请之,鹏云:“近牒报:虏酋以丙午元子(注:指宋钦宗之嫡长子赵谌。靖康元年为丙午年,当时宋钦宗立赵谌为太子)入京阙,为朝廷计,莫若正资宗之名,则虏谋沮矣。”弼不敢应。抵建康,与弼同日对,鹏第一班,弼次之。鹏下殿,面如死灰。弼造膝,上曰:“飞适来奏,乞正资宗之名。朕喻以卿虽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当与也。”弼曰:“臣虽在其幕中,然初不与闻。昨至九江,但见飞习小楷,凡密奏,皆飞自书耳。”上曰:“飞意似不悦,卿自以意开喻之。”弼受旨而退。嗟夫!鹏为大将,而越职及此,取死宜哉!弼又云:“不知若个书生教之耳。”’
《金佗粹编》卷二十一《吁天辨诬》卷一《建储辨》引熊克《中兴小历》如下:‘绍兴七年夏四月,上诏飞入觐,弼亦移书趣飞行。至是飞偕弼入奏事,飞以手疏言储贰事,冲风吹纸动摇,飞声战不能句。飞退,弼进,上视之色动。弼曰:“臣在道,常怪飞习写细字,乃作此奏。虽其弟子无知者。”’
赵鼎《忠正德文集》卷九《辨诬笔录·资善堂汲引亲党》:‘鼎丁巳秋再相,适岳飞入朝奏事。翌日,上曰:“飞昨日奏乞立皇子,此事非飞所宜与。”鼎奏曰:“飞不循分守,乃至于此!”退,召飞随军运使薛弼谕之曰:“大将总兵在外,岂可干预朝廷大事!宁不避嫌?飞武人,不知为此,殆幕中村秀才教之。公归语幕中,毋令作此态,非保全功名终始之理。” 弼深以为然,曰:“当子细谕飞,且谕幕中诸人也。”’
有关岳飞背后的字是否为其母所刺,到现在还有争议;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岳飞背后的字应是“尽忠报国”而非“精忠报国”(宋史岳飞传亦有记载),多数研究认为现今不少人认知的“精忠报国”,应是受到宋高宗御赐“精忠岳飞”四字,并由岳家军以之为旗帜与金兵作战的误导。
慷慨激昂,脍炙人口的《满江红》“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为全世界华人所熟知。但是,岳飞的传世文才《满江红》, 并非岳飞写的,实际是明代人伪作,写作年代不早于明代中叶,此事史学界李傲, 余嘉锡, 夏承焘等人有定论。该词的伪造要从岳飞被神话的两个阶段谈起。岳飞和关羽一样,被神话成忠义的代表。岳飞子孙神话其先辈,手法是对岳飞败仗不提而隐藏起来,而夸大甚至编造岳飞的胜仗,这些美化的历史竟然收入《宋史》。
有趣的是,二十四史中,《宋史》,《辽史》,《金史》,这三史均由元脱脱等撰写。的纪传体史书。由于《宋史》只用了两年半的时间仓卒写定,检校难周,又出于众人之手,因此,它在文字修饰,史料剪裁、史事考订、全书体例等方面,难免有错误,甚至互相矛盾,因此后世有重修宋史的提议,清代陈黄中编《宋史稿》219卷、陆心源编《宋史翼》40卷,朝鲜的李算编了148卷的《宋史筌》。
岳飞的美化恨容易从《金史》中的记载揭穿出来。岳飞不是百战百胜,《金史.王伯龙传》中就记载“军渡采石,击败岳飞、刘立、路尚等兵,获刍粮数百万计。”。《金史.完颜昂传》记载“宋将岳飞以兵十万,号称百万,来攻东平。东平有兵五千,仓卒出御之。时桑柘方茂,昂使多张旗帜于林间,以为疑兵,自以精兵阵于前。飞不敢动,相持数日而退。”“昂举兵以为声援,飞乃退”。《金史.仆散浑坦传》记载“天眷二年,与宋岳飞相拒。浑坦领六十骑,深入觇伺,至鄢陵,败宋护粮饷军七百余人,多所俘获。”。《金史.完颜宗秀传》记载“宗弼复取河南,宗秀与海陵俱赴军前任使。宋将岳飞军于亳、宿之间,宗秀率步骑三千扼其冲要,遂与诸军逆击败之。”
《宋史》动不动就说岳家军杀敌“数千数万”,甚至有“以五百骑兵破金兵十万”的胡编,除了上面澄清了的伪造之外,还有偷换概念,实际上,岳家军在大部分战斗中所歼灭的敌人,并不是真正的女真“金兵”,而只是“伪齐”政权的“伪军”,以及被金兵抓壮丁来的“签军”,这种“签军”,只是作为一次性使用的炮灰性质的部队,用来在交战时挡在前面消耗对方的箭石,是从老百姓中抓来的壮丁人,后来也经常使用这种手段。甚至很多都不算是军队,连“签军”的名义都没有,所谓岳家军的赫赫战功很多就是靠杀这些没有什么战斗力的本民族的“签军”和“伪军”建立起来的。大家应该记得,当时“金兵”中有人称岳飞为“岳爷爷”,这些人就是“金军”中的汉人“伪军”“签军”部队,这是当时汉人的口语。从情理上来说,女真金人也根本不可能去称呼异族敌人而且是自己手下败将为“爷爷”。
岳飞子孙如此美化其祖先,但是,《满江红》竟然没有收录入其家集里,连相关记载也没有,一直到了明代才突然出现在徐阶所编的《岳武穆遗文》,是根据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浙江提学副使赵宽所书岳坟词碑收入的,且赵宽碑记中提及的岳飞另一首诗《送紫岩张先生北伐》经明人考证也是伪作。
此外,词中“踏破贺兰山阙”也是一个破绽。贺兰山入于史书,始于北宋。唐宋人以贺兰山入诗,都是实指,贺兰山在今内蒙古河套之西,南宋时属西夏,并非金国土地,而金国黄龙府,在今吉林省境内。岳飞不可能以在西夏境内的“贺兰山”来比喻攻打金国黄龙府的志愿,这是牛头不对马嘴。实际上是,明代北方鞑靼族常取道贺兰山入侵甘、凉一带,明代弘治十一年(1498年),明将王越曾在贺兰山抗击鞑靼,打了一个胜仗,因此,有学者推测“踏破贺兰山阙”是王越或者王越手下文人所作歌颂胜利的诗词。
邓广铭 在其文“再论岳飞的《满江红》词不是伪作”辩护说,"第一个应当解答的问题是,如果《满江红》词确系岳飞所作,何以不曾被岳霖、岳珂收集到,不曾编入《 家集》之中?据岳珂在《家集序》中所说,其父岳霖对于搜集岳飞的各类作品,确实是作过一番极大努力的,而岳珂本人在这方面却没有作过什么工作,只是加以编次刊印而已。" .
邓广铭的辩解软弱无力,毛选才5卷, 而岳飞子孙的家集竟然有10卷, 谁能想象的出数百年后, 今天的毛诗词里面没有毛最佳诗词?有网友说,"巴赫的无伴奏大提琴组曲是在他死后近200年才被发现的", 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 《满江红》这么动人的诗词是直观的, 有点知识的都知道, 而音乐是5线谱, 没有相当的音乐修养的人看不懂,也奏不出来, 极少数人才可以发现的. 岳飞的《满江红》词的确是伪作, 否则,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宋朝没有,元朝的杂剧《宋大将岳飞精忠》没有, 怎么在明朝突然冒出来?
最后,总结一下,秦桧力主和议,乃“保全东南”之举, 南宋向金人屈膝投降,高宗作为最高统治者,应负主要责任,议和本身并没什么错。秦桧是爱国的忠义之士,岳飞也是爱国的将领,两个人都爱国的,不过是主战或者主和的差别。岳飞的死是他自己的责任,他不该干涉本来无后的高宗立嗣。
过去,政客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丑化秦桧而神化岳飞是错误的,今天,我们不再需要一个虚假的历史人物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中国的历史上爱国人物很多,比如,晚清抗着棺材收复新疆的左宗堂。教科书上已经不再称岳飞是民族英雄了,这是个进步。促使我写这个帖子的根源是我无意中看了一个文章,说某地为了开发旅游资源,要树立秦桧跪在岳飞母亲坟头的雕像,这也太过分了。为此,写此贴还秦桧的历史清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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