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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三国志》留下永恒的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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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国志》,六十五卷,包括《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主要记载魏、蜀、吴三国鼎立时期的历史。
  陈寿与《三国志》
  陈寿(233—297),字承祚,西晋巴西安汉(今四川南充北)人。他少好学,就有志于史学事业,对于《尚书》、《春秋》三传、《史记》、《汉书》等史书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师事同郡学者谯周,在蜀汉时任观阁令史。当时,宦官黄皓专权,大臣都曲意附从。陈寿因为不肯屈从黄皓,所以屡遭遣黜。入晋以后,历任著作郎、治书待御史等职。280年,晋灭东吴,结束了分裂局面。陈寿当时四十八岁,开始撰写《三国志》。陈寿写《三国志》以前,已出现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266)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三国志》中的《魏书》、《吴书》,主要取材于这些史书。蜀政权没有设置史官,无专人负责搜集材料,编写蜀史。《蜀书》的材料是由陈寿采集和编次的。陈寿写书的时代靠近三国,可资利用的他人成果并不多,加上他是私人著述,没有条件获得大量的文献档案。我们阅读《三国志》时,就会发现陈寿有史料不足的困难,内容显得不够充实。陈寿没有编写志。我们要了解三国时代的典章制度,只好借助于《晋书》。陈寿还著有《益部耆旧传》、《古国志》等书,整理编辑过《诸葛亮集》,可惜这些书后来都亡佚了。
  《三国志》善于叙事,文笔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就毁弃了自己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书可以同《史记》、《汉书》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一直流传到现在。南朝人刘勰在《文心雕龙·史传》篇中讲:“魏代三雄,记传互出,《阳秋》、《魏略》之属,《江表》、《吴录》之类,或激抗难征,或疏阔寡要。唯陈寿《三志》,文质辨洽,荀(勖)、张(华)比之(司马)迁、(班)固,非妄誉也。”这就是说,那些同类史书不是立论偏激,根据不足;就是文笔疏阔,不得要领。只有陈寿的作品达到了内容与文字表述的统一。

  陈寿是晋臣,晋是承魏而有天下的。所以,《三国志》便尊魏为正统。在《魏书》中为曹操写了本纪,而《蜀书》和《吴书》则只有传,没有纪。记刘备则为《先主传》,记孙权则称《吴主传》。这是编史书为政治服务的一个例子,也是《三国志》的一个特点。
  陈寿虽然名义上尊魏为正统,实际上却是以魏、蜀、吴三国各自成书,如实地记录了三国鼎立的局势,表明了它们各自为政,互不统属,地位是相同的。就记事的方法来说,《先主传》和《吴主传》,也都是年经事纬,与本纪完全相同,只是不称纪而已。陈寿这样处理,是附合当时实际情况的,这足见他的卓识和创见。《三国志》总起来说记事比较简略,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陈寿是三国时人,蜀国灭亡时三十一岁。他所修的《三国志》在当时属于现代史,很多事是他亲身经历、耳闻目见的,比较真切,按说是有条件搜集史料的。但因为时代近,有许多史料还没有披露出来;同时,因为恩怨还没有消除,褒贬很难公允,也给材料的选用和修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从魏、蜀、吴三书比较来看,《蜀书》仅得十五卷,较魏、吴两书更简。这大概是魏、吴两国的史料多于蜀的原故。陈寿写《三国志》时,魏国已有王沈的《魏书》,吴国也有韦昭的《吴书》可作参考,这给陈寿搜集史料提供了极大方便。而蜀汉既没有史官,也没有现成的史书可借鉴,搜集史料就非常困难。陈寿费了很大气力,连一些零篇残文也注意搜寻,《蜀书》才仅得十五卷之数。《蜀书》中的许多重要人物的事迹,记载都十分简略,可见蜀汉的史料是相当缺乏的。另外,因为政治上的原因,陈寿也可能舍弃了一些材料,如牵涉到司马懿的一些不光彩的事,不便写,只好舍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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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和《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
  
    《三国志》取材精审。裴松之《三国志注》记汉魏交替之际的表奏册诏有20篇之多,陈寿在《三国志·文帝纪》中,只用一篇173字的册命就把这件大事写出来。对孙策之死,舍弃《搜神记》等书上的妄诞传说,只记孙策为许贡的刺客所击杀。这些都反映了他对史实认真考订,慎重选择的态度。
  
    《三国志》行文简明、干净。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
  “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
  《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
  陈寿在书中表现出品题人物的兴趣。他说刘备是英雄,曹操是人杰,孙策、孙权是英杰,诸葛亮、周瑜、鲁肃是奇才,庞统是高俊,程昱、郭嘉、董昭是奇士,董和、刘巴是令士,和洽、常林是美士,徐邈、胡质是彦士,王粲、秦宓是才士,关羽、张飞、程普,黄盖是虎臣,陈震、董允、薛综是良臣,张辽、乐进是良将,这都反映了当时的时代风气。
  陈寿还能在叙事中做到隐讳而不失实录,扬善而不隐蔽缺点。陈寿所处时代,各种政治关系复杂,历史与现实问题纠缠在一起,陈寿在用曲折方式反映历史真实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说董昭等劝太祖都许,这就是微词了。另外,他在《荀彧传》、《董昭传》和《周瑜鲁肃吕蒙传评》中都揭露了当时的真实情况。陈寿对蜀汉虽怀故国之情,却不隐讳刘备、诸葛亮的过失,记下了刘备以私怨杀张裕和诸葛亮错用马谡等事。这也是良史之才的一个表现。
  
  陈寿修史的曲笔问题
  但是,唐朝房玄龄等奉诏撰写的《晋书·陈寿传》,在承认陈寿“善叙事,有良史之才”的同时,又认为陈寿因为私仇而在书中有所表现。说“丁仪、丁廙有盛名于魏,寿谓其子曰: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丁不与之,竟不为立传。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坐被髡,诸葛瞻又轻寿。寿为亮立传,谓亮将略非长,无应敌之才;言瞻惟工书,名过其实。议者以此少之。”
  《晋书·陈寿传》关于陈寿索米的这条史料,只有少数几位史学家如北周的柳虬、唐朝的刘知几等相信,而多数的史学家则认为这条史料不合事实,是假的。清朝的潘眉在《三国志考证》中指出:“丁仪、丁廙,官不过右刺奸掾及黄门侍郎,外无摧锋接刃之功,内无升堂庙胜之效,党于陈思王,冀摇冢嗣,启衅骨肉,事既不成,刑戮随之,斯实魏朝罪人,不得立传明矣。《晋书》谓索米不得不为立传,此最无识之言。”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也指出:《晋书》谓“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被髡,故寿为《亮传》,谓将略非所长。此真无识之论也。亮之不可及处,原不必以用兵见长。观寿校订《诸葛集》,表言亮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励。至今梁、益之民,虽《甘棠》之咏召公,郑人之歌子产,无以过也。又《亮传》后评曰:亮之为治也,开诚心,布公道,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恶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其颂孔明可谓独见其大矣。”由此可见,《晋书》贬陈寿之说,实为不实之词,不可尽信。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库金书总目提要·三国志》说过一些公道话:“以理而论,(陈)寿之谬万万无词;以势而论,则凿齿帝汉顺而易,寿欲帝汉逆而难。盖凿齿时晋已南渡,其事有类乎蜀,为偏安者争正统,此孚于当代之论者也;寿则身为晋武之臣,而晋武承魏之统,伪魏是伪晋矣。其能行于当代哉!此犹宋太祖篡立近于魏而北汉、南唐亦近于蜀,故北宋诸儒皆有避而不伪魏;高宗以后,偏安江左近于蜀,而中原魏地全入于金,故南宋诸儒乃纷纷起而帝蜀。此皆当论其世,未可以一格绳也。”看来,从东晋习凿齿以来掀起的正统之争,无不具有现实的目的和为当代政权服务的用心,知人论世,知世论史是至关要紧的,没有永恒不变的正伪标的。

  陈寿受后人批评的另一弊病是书中时有曲笔,多所回护。刘知几在《史通·直书篇》说“当宜、景开基之始,曹、马构纷之际,或列营渭曲,见屈武侯,或发仗云台,取伤成济,陈寿、王隐咸杜其口而无言。”批评陈寿和王隐在修史时对当权人物曹操、司马懿的丑事缄口无言,为之回护。我们在《三国志·魏书》中确实没有看到刘知几所论的内容,对此,清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六中“三国志多回护”写到:
  《春秋》书天王狩于河阳,不言晋侯所召,而以为天子巡狩,既已开掩护之法,然此物为尊者讳也。至于孩父之事,则大书以正之,如许止、赵盾之类,皆一字不肯假借,所以垂诚,义至严也。自陈寿作《魏本纪》多所回护,凡两朝革易之际,进爵封国,赐剑履,加九锡,以及禅位,有诏有策,竟成一定书法。以后宋、齐、梁、陈诸书悉奉为成式,直以为作史之法固应如是。然寿回护过甚之处,究有未安者。
  赵翼在回顾自《春秋》以来即有回护现象的存在,认为陈寿在这方面做得不好。于是赵翼列举一些例证,如汉献帝逊位之后,魏封其为山阳公,到他死时,才追谥为献帝,陈寿隐去曹王篡汉封山阳公一节,在《魏纪》中只称汉献帝。同样常道乡公逊位,为陈留王,到死时才追谥为元帝,陈寿也为之讳隐掩饰。司马师废齐王芳,《魏略》是这样记载的:“(司马)师遣郭一芝入宫,太后方与帝对弈,芝奏日:‘大将军欲废陛下。’帝乃起去,太后不悦。芝曰:‘大将军意已定,太后但当顺旨。’太后曰:‘我欲见大将军。’芝曰:‘大将军何可见邪。’太后乃付以玺缓。’是齐王之废,全出于司马师之主意,太后全然不知。陈寿《魏纪》“反载太后之命,极言齐王无道不孝,以见其当废,其诬齐王而党司马氏亦太甚关。’如此等等。
  最为严重的曲笔是高贵乡公被弑之事,据《汉晋春秋》、《魏氏春秋》以及《世语》、《魏末传》所载是高贵乡公曹髦见司马昭跋扈专横,专权祸国,心不能甘,“发甲兵于凌云台,亲讨司马昭。司马昭令贾充拒之,时府兵尚不敢动,贾充即令成倅、成济曰:‘公蓄养汝等,正为今日。’成济乃抽戈犯帝,刃出于背而崩。”而陈寿“《魏志》但书高贵乡公卒,年二十”,绝不见被弑之迹。反载太后之命,言高贵乡公之当诛,欲以庶人礼葬之。并载昭奏,称“公卒兵向臣,臣即敕将士不得伤害,骑督成倅弟成济横人兵阵,伤公,遂至殒命,臣辄收济付廷尉,结正其罪。”……这样,赵翼感叹道:“本纪如此,又无列传散见其事,此尤曲笔之甚者矣,然此犹曰身仕于晋,不敢不为晋讳也。至曹魏则隔朝之事,何必亦为之讳。”

  赵翼的责难,尖锐深刻,例证还多,余如曹操征陶谦时滥杀无辜,记曹魏对蜀之战“专以讳败夸胜为得体”,最后,赵翼认为陈寿不仅牵涉到当权统治者的本纪多回护,而列传中也多所讳。这样的回护曲笔,不竟让赵翼困惑不解:“岂寿以作史之法必应如是,回护耶?抑寿所据各国之原史本已讳而不书,遂仍其旧,而不复订正耶?”
  陈寿修史中的曲笔、回护的确存在,他显然是处在曹魏、西晋政权交替过程中的一种避祸方式,对大权在握的统治者隐恶滥美,为统治者服务的倾向是存在的。作为封建时代的史书,必然会对当权者有所回护,为尊者讳是无法超越的潜在规则。就是赵翼所肯定的秉笔直书的南史、董狐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所谓“赵盾弑君”(《左传·宣公二年》)也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结论。他们立论的理由是赵盾“为正卿,亡不越境,返不计贼”,没有尽到臣子的责任。
  当然,赵翼也为陈寿的曲笔作了历史考辩,指出:“盖寿修书在晋时,故于魏、晋革易之处,不得不多所回护。而魏之承汉,与晋之承魏,一也。既欲为晋回护,不得不先为魏回护……,当然,也有可能是陈寿所参考的魏、晋资料原来就是这样记载,陈寿未作订正吧!他也不敢妄加篡改的。设身处地,为陈所处的特定历史环境作了客观剖析,并认为处于改朝换代之际修史者顾忌更多的实际背景,是可以理解的。
  毋庸置疑,修史贵真实,不虚美,不隐恶应是史家必须恪守的准则,曲笔是不足为训的。应当看到,陈寿除了涉及魏晋易代的敏感问题与当权人物之外,其叙写仍属翔实可信的。我们不必讳言陈寿的曲笔,也不能因此而怀疑《三国志》的信史价值。钱大昕所说:“然吾所以重承祚者,又在乎叙事之可信。盖史臣载笔,事久则议论易公,世近见闻必确。三国介汉晋之间,首尾相涉,垂及百年,两史有违失者,往往赖此书正之……予性喜史学,马班而外,即推此书,以为过于范(晔)、欧阳(修)。”《三国志辩疑序》)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国志》的不足之处
  然而,《三国志》也有其不足之处,不可不注意。在叙事时,除了在某些人的纪和传中有矛盾之处外,其最大的缺点,就是对曹魏和司马氏多有回护、溢美之词,受到了历代史学家的批评。另外,全书只有纪和传,而无志和表,这是一大缺欠。《三国志》成书之后,由于叙事过于简要,到了南朝宋文帝时,著名史学家裴松之便为其作注,又增补了大量材料。
  裴松之(372—451),字世期,南朝宋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人。裴松之士族官僚家庭出身,祖父裴昧官居光录大夫,父裴圭曾任正员外郎。裴松之从小喜爱读书,8岁时已熟知《论语》、《诗经》诸书。后博览典籍,学识日进。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391年),裴松之任殿中将军,时年20岁。晋安帝隆安二年(398年),其舅父豫州刺史庾楷联合兖青二州刺史王恭等攻打建康。兵败,庾楷投奔夏口的桓玄。庾楷推荐裴松之担任新野太守。裴松之考虑风险过大,迟迟不肯动身。不久,军阀火并,庾楷死于桓玄之手。裴松之免去了一场杀身之祸。
  义熙初,裴松之先后担任员外散骑侍郎,吴兴故鄣县县令等职,后升调回朝廷,改任尚书祠部郎。
  义熙十二年(416年),太尉刘裕(即宋武帝)率军北伐。裴松之时任司州主簿随军北行。刘裕十分赏识裴松之,赞他有“庙廊之才”,将他转任治中从事史。晋军占洛阳后,刘裕委任之为封国世子洗马。裴松之成为刘裕集团中的重要成员。
  东晋时历仕零陵内史、国子博士等。入宋后任中书侍郎。宋文帝以陈寿所著《三国志》记事过简,命他为之作补注。他在《上三国志注表》中说,“臣前被诏,使采三国异同以注陈寿《三国志》。寿书铨叙可观,事多审正。诚游览之苑囿,近世之嘉史。然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臣奉旨寻详,务在周悉。上搜旧闻,傍摭遗逸。按三国虽历年不远,而事关汉、晋。首尾所涉,出入百载。注记纷错,每多舛互。其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内以备异闻。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所以裴注不仅解释地理名物等,更主要的在于补充原书记载的遗漏和纠正错误。同一事几家记述不同的,他都收录进来,以备参考。对于史事和人物,裴注有所评论;对于陈寿议论的不当,裴注也加以批评。裴注搜罗广博,引书首尾完整,不加剪裁割裂。为了注释《三国志》,他收集了三国时期的原始材料达一百五十多种,博引各家著作的原文,注文字数约超过原文的三倍。据沈家本统计,注中引书“经部廿二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凡二百十家。”由此许多《三国志》中失载的历史事实得以保存。裴注中也有运用传统注释方法的地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其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盖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亦颇为例不纯。”侯康说:“至于笺注名物,训释文义,裴注间而有之而不详,盖非其宗旨所存。”杨翼骧先生在《裴松之》一文中将这部分裴注归纳为字音、文义、校勘、名物、地理、典故若干类。他认为:“作注的目的主要是增广事实,而这一类的批注不过是附带的工作”。他注《三国志》的重点是补阙和纠谬。

  正如他在《上三国志注表》中所说:“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纳,以备异闻;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忘;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裴注的最大特点,就是广采博引,极大地丰富了原书的内容。特别是他所引用的原始材料今天大部分已经亡佚,幸而保留在裴注中,因而史料价值就非常珍贵。我们在读《三国志》时,一定要把裴松之的注文当作正文来读。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对裴松之注《三国志》的评价:“宋元嘉中,裴松之受诏为注,所注杂引诸书,亦时下己意。综其大致约有六端:一曰引诸家之论,以辨是非;一曰参诸书之说,以核讹异;一曰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一曰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一曰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一曰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其中往往嗜奇爱博,颇伤芜杂。()然网罗繁富,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尚一一见其厓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皆翦裁割裂之文。故考证之家,取材不竭,转相引据者,反多於陈寿本书焉。”这个归纳是准确的。但又说:“其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这话毫无证据,只能认为撰提要者的臆测之辞罢了。裴注为史书注释开辟了新的广阔道路。
  针对当时史书“疏略寡要”、“时有脱漏”的问题,裴氏将补阙列为第一项,主要补记重要事件与人物。如曹操推行屯田一事,陈寿仅在《武帝纪》和《任峻传》中用50几个字略作记载,仅仅说明了“军国之饶,起于枣祗而成于峻”。而曹操在这一重大决策上有何认识与领导,推行中有何艰辛,推行后有何成效,陈寿则未作评叙。裴注以180字的篇幅阐明了以上问题,将屯田一事作为曹魏定国的重大国策看待,在掌握史事要领这一层面上,裴氏显然高一筹。又如诸葛亮七擒孟获一事,反映了蜀汉以“攻心为上”的和戎政策,又是进行北伐前安定后方的重要措施,陈寿一笔带过,而斐氏补充200多字,其识见亦在陈寿之上。王弼开魏晋玄学之先声,陈寿仅以23字记之。裴氏引何邵《王弼传》补其生平与学说,引孙盛《魏氏春秋》反映时人的评断,引《博物志》介绍家世,为我国思想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史料依据。马钧其人其事,在《方技传》中了无涉及。裴氏以1200多字补充其生平与重大发明创造,有关指南车、翻车、连弩、发石车以及织绫机的记载,反映了当时的科技生产水平,填补了科技史研究的空白。与重大事件与人物有关的重要文献亦是补阙的内容,如曹操的《明志令》、《举贤无拘品行令》、曹丕的《与吴质书》,李密的《陈情表》等,亦由裴注得以传世。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备异与惩妄,是针对同说一事,而各书记载却“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之情况而言的。“并皆抄内、以备异闻”为备异,依本志或引证它书做“随违矫正”工作,为惩妄。二者往往难以截然分开。如刘备三顾茅一事,《诸葛亮传》所记情节已人所共知,但魏人鱼豢《魏略》和西晋司马彪《九州春秋》所记则不同,认为是诸葛亮先拜访刘备。裴氏将两书记载均抄录于注中,可为备异;又对其说加以辨析,引《出师表》所说“先帝不以臣卑鄙,猬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一段,说明“非亮先诣备”这一结论,可谓惩妄。这种备异,惩妄,往往以寿书作为对比对象,再扩及到对其他史书的品评和总结。如在《魏书·文昭甄皇后传注》中,录有王沉《魏书》褒美甄后的记载,与寿书截然不同。裴氏依据《春秋》之义,认定《魏书》“崇饰虚文”,并说“推此而言,其称卞、甄诸后言行之善,皆难以实论”,从而断定“陈氏删落,良有以也”。对陈寿失误而他书正确处,亦作明确判断。如《吴书·楼玄传注》引虞博《江表传》所载楼玄自杀事,裴氏径直判断为“《江表传》所言,于理为长”。《吴书·诸葛恪传注》引胡冲《吴历》所载,裴氏判断为“《吴历》为长”。
  这种评断,在论辨一条中有更多体现。论辨包括评史事与评史书两个方面,评史事者随处可见,是史家主体认识的直接表达,因与本论题关系不大,故略而不论,评论史书,则有总结同期史著优劣的史学批评的意义,是本文讨论的内容之一。裴氏对《三国志》一书的评论,既有在上表中的全面评价,又有散见于各注中的肯定或批评,是较为全面的;对同期其他史书,则多取零金碎玉式的评点,概括来看,这些评论大致可分为体例安排、叙事描写两个方面。
  
  裴松之注本 为《三国志》增色
  我国史书体例自《春秋》、《史记》后,编年、纪传两体渐趋成熟,尽管仍存在二体优劣的争论,但其体式已较固定,无需多言了。裴氏较关注的是对现有体例,尤其是做为正史的纪传体的规范化问题。纪传体以人物传记为主,专传、合传较好掌握,而类传如何划分,则颇不一致。裴氏主张取“事类相从”的原则,他说:“臣松之以为列传之体,以事类相从。张子房青云之士,诚非陈平之伦。然汉之谋臣,良、平而已。若不共列,则余无所附,故前史合之,盖其宜也。”肯定了司马迁首创“事类相从”的合理性,然后批评陈寿将非为一类的人放在一传中,有失体例。如贾诩之俦,实属“算无遗略、经权达变”的奇士,应放在善作筹划的程昱、郭嘉等人的类传中,但却放在了德智两全有王佐之风的二荀(荀彧荀攸)之列,裴氏以之“失其类”,“其犹夜光之与蒸烛乎?其照虽均,质则异焉”,本质的异同,应是区分类传的第一要义。其次,行事相类亦为重要原则。如鱼豢《魏略·勇侠传》不计人物生年而按人物行事将汉末孙宾硕四人编入魏,是依据“其人接魏,事义相类”的原则处理的。对此,如果说鱼豢还仅处于一种自发状态的话,那么,裴氏提出“事义相类”的原则,便已成为一种自觉的认识了。由实践升华为理论,再指实践,正是裴注史学意义在编纂学上的体现。
  在叙事描写上,强调通顺合理,反对“语之不通”。注意容貌状写,如对荀彧之外貌,以陈寿不称述为遗憾,特引《典略》、《平原祢稀传》补充之,既反映了魏晋著文讲究人物容止风藻的时代特色,又符合了中国史学讲究形象描写的特色,还体现了裴氏对历史文学的审美要求,即生动形象的描写可使史著更具魅力,这一点同样具有史学意义。
  晁公武首先涉及裴注的字数:“(裴注)博采群说,分入书中,其多过本书数倍。”(《郡斋读书志》卷二)在清代武英殿刻本《三国志》中,李龙官等在校刊识语中更为具体地指出“裴松之注更三倍于正文”。20世纪70年代初,黄大受据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的殿本统计,陈寿本书为350,833字,裴注为322,643字(《三国志及裴注字数统计表》,载《三国志选注》,台北中正书局,1972年版卷首。转引自吴金华《三国志丛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95页)。王廷洽根据中华书局陈乃乾校点本统计出《三国志》为366,657字,裴注为320,799字(《略谈〈三国志〉与裴注的数量问题》,《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85年第3期)。吴金华据百衲本统计,陈寿本书为368,039字,裴注为322,171字(《三国志校诂附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崔曙庭根据金陵活字本统计,《三国志》为367,327宇,裴注为320,805字(《〈三国志〉本文确实多于裴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如果以上述统计最少的《三国志》与统计最多的裴注字数比较,《三国志》也比裴注多38,014字,即便裴注中尚有佚文或混入正文,也不可能达到数倍于本书的文字。张子侠则认为:“《三国志》的版本和流传的经过极为复杂,既有文字脱漏问题,也有注文混入正文的现象,因而正文与注文孰多孰少不能轻下结论。”(《〈三国志〉裴注研究三题》,《史学史研究》2000年第2期)。
  明以前人若王通、刘知几都讥其繁芜,叶适至认为“注之所载,皆寿书之弃余”(文献通考一九一)。清代学者虽然推崇裴注,但也有人指责他有的应注而不注,有的不应注而注,引书有改字等等(见赵翼陔余业考六、四库提要四五及卢文弨的批注)。其实这些都是小缺点,并不能因此掩没它的长处。裴注引用的魏、晋人著作多至二百十种,著录在隋书经籍志中的已经不到四分之三,唐、宋以后就十不存一了。而且裴注所引的材料,都首尾完整,尽管说它“繁芜”,说它“寿之弃余”,单就保存古代资料这一点说,也是值得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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