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官所戴的武冠,“一曰武弁大冠”,以青丝绲边,系于下颌的冠带没有下垂的装饰,而骁骑校尉曹操作为一个武官,不应与文官的冠一样(图4)。 以上提到的几点只是新《三国》服饰与东汉服饰制度不符的几个方面。《续汉书?舆服志》较为详细地记载了东汉服饰制度,包括祭服和朝服的冠冕、衣裳、鞋履、佩绶等,各有等序。仅冠这一项,就有冕冠、通天冠、高山冠、法冠等16种以上,对服饰的颜色、图案也都有明确的规定。东汉官员“服衣,深衣制,有袍,随五时色”,即以衣裳相连的深衣制的袍为朝服,袍的颜色一般“随五时色”,即春青、夏赤、季夏黄、秋白、冬黑。另据相关史料记载,当时虽有五时色朝服,但至朝皆穿皂色,也就是黑色。最近有网友对新《三国》里官员朝服的黑色提出了质疑,但从当时服饰制度和相关史料来看,官员皆着黑色朝服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 女人贞洁观不强改嫁很平常 《三国演义》和新《三国》中都有赵云拒绝娶樊氏的故事:桂阳太守赵范为寡居三年的嫂子樊氏做媒,要把她许配给赵云,赵云闻之,坚决反对。后来诸葛亮问他为何拒绝,赵云说,樊氏已经守节三年,我贪恋美色,岂不害她失节? 其实这个故事只是文人的虚构而已,《三国志》中对此并无记载。在汉代,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庶民百姓,人们的贞节观念相对后世来说比较淡薄,女人有自择佳偶、再嫁他人的自由和权力。当时生产力不发达,再之自然环境卫生条件差,人口稀少,政府极力鼓励民间多生育,女人再嫁乃平常不过之事。 汉景帝的王皇后原来已嫁给金王孙,并生过女儿,后来被当时尚为太子的景帝看中,不久便被封为了美人。王皇后的父亲王仲去世以后,王皇后的母亲又嫁给了姓田的人,生下了田蚡。士宦家再嫁的情况也有很多,苏武出使匈奴被扣后,她的妻子误以为他已经死了,就再嫁他人了。在普通的百姓中,女人改嫁更是常见,据《汉书?陈平传》记载,“卢牖富人张负,有女孙,五嫁夫辄死,人莫敢娶,平欲得之”。最后,张负“以女孙予陈平”。丧夫五次的妇女都可再嫁,说明当时社会对女人再婚的事情还是支持的,赵云在当时不太可能说出上面那些话,这倒很像是受宋明理学影响的罗贯中说的。 当然,汉代的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女人有多自由。西汉董仲舒提出“王道之三纲可求之于天”,奠定了纲常名教的基本理论,夫为妻纲成为三纲之一,女人受到的束缚由此加重。但习俗观念的转变与礼法政策的贯彻之间总会有一些时间差,儒家标榜的“从一而终”原则在民间没有立刻得到普遍的认同和接受,因此便有了汉代比较普遍的女人再嫁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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