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白华指出:“汉末魏晋六朝是中国政治上最混乱,社会上最苦痛的时代,然而却是精神上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一个时代,因此也就是最有艺术精神的一个时代。”诠释建安文人秉承“文气”说的精髓而以自由超脱、无拘无束、旷达逍遥的文笔来浇筑心中的圣神块垒并将对超越生命的渴望驰骋于文学的广袤沃土或将对功名的执着寄寓于文学话语的诗意天空。观乎东汉末年,外戚、宦官交替专权,后董卓废帝、群雄并起、东汉灭亡。现实政治生活中君臣之义早已紊乱不堪,正统思想似乎惶惶然而无栖身之地,儒学自然也无可挽回的衰微消退。观乎东汉后期,统治阶级选拔人才、授予官职皆注重孝廉、乡里评议,而地方官吏察举、品评人物的“清议”之风尤为盛行。《后汉书·党锢列传序载日:“逮桓、灵之间,主荒政缪,国命委于阉寺,士子羞与为伍。故匹夫抗愤,处士横议。遂乃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嫜直之风,于斯行矣”。曹丕《典论》评日:“桓、灵之际,阉寺专命于上,布衣横泌于下,干禄者殚货以奉贵,要名者倾身以事势,位成乎私门,名定乎横巷,由是户异议,人殊论,论无常检,事无定价,长爱恶,兴朋党。”由此,“匹夫抗愤”,“处士横议”,“品核公卿”,“裁量执政”就非常生动地反映出士人与政权的诸种间隔距离,它必然导致士人与政权的异心疏离。曹操掌政之后,鄙弃儒学而提倡名法,在选拔人才上不再以儒家仁义道德为标准,主张“唯才是举”,强调实际才能。概因汉末豪门世族崇尚“清议”,文风虚伪浮夸,内容大都是千篇一律的儒家教义。当时的才性之争,即研究人的才能与禀性关系的理论是直接为当世政治需求服务。可以说,曹丕提倡“清峻、通脱”的文风就是针对时俗弊病而来。概而言之,“清峻”即简约严明、讲究实际;“通脱”则是想言就说、不受羁绊。由此可见,曹丕《典论·论文》的中心在于论述作家才性与文体特征之间的关系,其时的文学思想变化集中反映在曹氏父子身上也正是和汉魏之际政治学术思想的变迁直接贯通默合。 曹丕《典论·论文》提出:“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启迪世人当从创作主体的角度去审度文学作品而寻觅文学创作的动机的源起且最早将“气”引用到文章品评并打破了从先秦到两汉统治了数百年的“文以载道”的文化羁绊。坦言“文气”是由作家不同的个性所形成,它是指作家在禀性、气度、感情等方面的特点所构成的一种特殊精神状态在文章中的体现。由此观之,曹丕第一次以东汉流行的“元气”说来诠释文学的本质,提出了“文以气为主”的审美命题。主张“气”是艺术家天赋的气质、个性、才能,强调艺术家自然的禀赋同艺术家的创造力 是不可分割,而艺术创造上的巧拙出于创造者的自然本性。概因魏晋南北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变化纷争的时期,是继先秦之后第二次社会意识形态的审美变异。汉帝国的灭亡和持续的大动乱,使其竭力宣扬的儒家思想同残酷现实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而动摇了世人对儒学的传统信仰。为此,魏晋南北朝思想对汉儒提倡的个体要绝对服从于群体、社会的思想原则提出了异议并加以批判,而把个体存在的价值推上了重要的生命位置,从而带来了“人的觉醒”和“文的觉醒”。可以说,曹丕的《典论·论文》中所提出的“文以气为主”的命题第一次明确强调了主体的个性、气质、才能于文艺创作的不可分割性,并把文艺创作和个体生命相关联,并把两汉以来被禁锢的人的创作个性加以解放且上升到理性来认识,从而使文坛出现的追求创作个性的倾向上升为文人的自觉意识。为此,汉末建安时期出现了以曹操、曹丕、曹植为首领的“建安文学”。然则建安文学却体现出一种和前代文学大相径庭的新倾向、新思潮、新情趣,并对魏晋及其后世美学的演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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